高中时候的课本笔记本都装了三个大箱子。上面的封条还是十年前的,她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打开了,贴的相当严实。她拿了刻刀,毫不犹豫地划开封箱的胶带,像是划开自己的心脏。
书本带着一股陈年的老旧,是波士顿的春天的味道,在这个箱子里升腾着发酵着,最后变成满箱的干燥灰尘。
谢宜珩坐在地上,耐心地一本本翻过去。终于在最后一个箱子里找到了银镜反应的实验报告,左上角写着的名字是劳伦斯·裴,挨着这个名字的是另一个名字。
路易莎·谢。
谢宜珩把几张纸抖落得哗啦响,却是什么也没掉出来。她不信邪,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找到她想要的。
她把箱子重新收好,慢慢地走回了房间。
…
到了快天亮的时候谢宜珩才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小会儿,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八点了。谢宜珩吓得冷汗都出来了,立刻爬起来洗漱,换完衣服连妆都没画,就直接一路小跑去了车库。姜翡还在院子里逗狗,见她一路踩着风火轮滑了出去,诧异地问她:“你急啥?九点才上班,现在才八点半。”
谢宜珩默默回头看了她一眼。
姜翡一拍大腿,终于反应过来:“你是去加州理工啊!快跑小谢!冲啊!”
等谢宜珩到了实验室门口,裴彻已经坐在那等她了,而且看这架势,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
她自知理亏,刚想脚底抹油准备开溜,却不料直接被裴彻叫住。
裴彻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语气之中没有什么明显的感情:“谢宜珩,几点了?”
谢宜珩的著名缺点之一,就是爱迟到。
两人还在谈恋爱的时候,周末偶尔约个会。一般来说,约的一点半在地铁站见面,谢宜珩会在一点三十五分的时候准时出现,然后和裴彻道歉。
其实迟到个三五分钟,不是大事。偏偏裴彻是在英国长大的,骨子里都是英国绅士的严格得不能再严格的守时概念,谢宜珩迟到的五分钟足以让他难受三小时。
每每裴彻冷着一张脸,双手抱胸地站着等她的时候,谢宜珩就缠上去抱抱又蹭蹭,把裴少爷哄的心满意足,然后发誓下次再迟到就是小狗。
可惜谢宜珩的另一个著名缺点就是屡教不改,所以她经常在不同品种的小狗里循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