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那个10081号码发过来的短信,愈发觉得这件事情扑朔迷离了,甚至 开始怀疑我们参合到这件事情里面来的正确性。
生意人参合到政局里面去,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本身这个徐江的半个身子就还在官场里面,陈大龙的家底又这么复杂,说实话,只为了赵光明的这点生意,掂量着这些麻烦事情,我觉得性价比真的是有些太低了。
但话又说回来了,赵光明能不能通过这个项目站起来,我还有其他的一些想法在里面,更何况,如今已经入局,半途而废的事情我不愿意做。
我看着红姐那涂抹着艳红口红的嘴巴一张一合,想起我从前养的那只金鱼,每逢雨天,就会摇着它的胖尾巴浮到水面上呼吸氧气。
“陈大龙这次收购顾明明的这家公司,用的是他自己资产中的一家公司的户头,换句话说,这次的收购其实跟徐江,还有我都没什么关系了,完全是他个人的行为。”红姐说道。
我的手摸着烟盒,拿起它的一角转动着,翻了一面又放在桌上,如此反复。
“这样说来,在这件收购之前,你,还有陈大龙,徐江,都是一个公司的??”我突然问道。
红姐犹豫了一下,说:“差不多是这样子,不过要我说,算是一家人吧?徐江其实从来也没有把我们两个人当做下属,只是教我们做生意,就拿我的公司来说,很多生意其实根本没我什么功劳,都是徐江看到了商机,然后带着我和陈大龙,让我们参股,拿好处,其实他完全可以不让我们参与,因为凭他个人的资产,这些年,拿下其中任何一个项目都不是问题。”
一家人?刘艳红对生意的理解还在比较低的层面上,做生意是为了钱,这固然没错,但不能是只为了钱。
这个道理是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来说吧,穿街走巷的商贩,尤其那种云游四海的,可能过了这个村,这辈子也不会再来了。这种商贩的信誉如何保证?
从利益的角度上去看,他既然这辈子都不会再在这个村里出现,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坑蒙拐骗了呢?显然没有人这么做,为什么?因为生意这个东西,他是一种长期利益,如果仅仅看着眼前的收益,那跟抢银行有什么区别?
把抢银行理解成一个项目,首先目的性明确,就是进入银行的金库,拿钱,其次,组建自己的团队,招几个亡命之徒,然后签订合同,抢了之后,几个人怎么分钱,非常明确,不谈好也不会动手,然后,风险分析,警察多久能到现场,开始计划项目,怎么走,抢了之后怎么跑路。
这看上去就是一个完美的项目计划啊,可为什么感觉哪里不对?
做生意不是投机,建立商圈,拉拢部下,这些都是为了保证建立一个商业帝国,而不是做了一笔生意成了暴发户,再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把钱输光的倒霉蛋子。
我越来越佩服这个叫做徐江的矮胖子,他之所以拉拢刘艳红和陈大龙,就是他很清楚的知道,光靠他在市里的一些关系做不成生意,具体的事情还要具体的人去做,不管是明面上的事情,还是见不得人的事情,明面上可以交给经验丰富,老实厚道的刘艳红,打擦边球,坑蒙拐骗的事情可以交给陈大龙。
这不是一个可以用感情去判断的世界,利益至上这个道理是永远存在的,只不过是长期短期的问题,徐大龙和她还有徐江,都只不过是互相利用,谈感情,未免太过于感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