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树被她盯得垂下了视线,一句话都不敢说。
“他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但罪不至死,只是走错了路,不过我已经给了他惩罚,还是很大的一个教训。”
陈柏树立刻点头,“真的,我真的知道错了!”
“你为什么会想到要用这种方法抓我!”
“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想让秦媛知道,那个总是躲在厨房里,不声不响,被她当做亲人的三婶,是个差点让她变成凶手的人,也不会想让你的丈夫知道,那个贤惠美丽的妻子,曾被人无止境的虐待折磨,最后成了虐杀了三个人的恶魔,更不会想让你女儿知道,为了她,你双手沾满鲜血,连拥抱她的资格都没有,我更知道,你会杀那三个人,是因为他们用女儿要挟过你,维也纳的事情就是其一,我还知道你会杀那三个人,是因为他们想先杀了你!”
景飒惊愣了片刻,忙不迭叫道,“皛皛,你是不是又忘记什么了?”
皛皛皱眉,的确是忘记了,她摆摆手:“我会跟你说的,但不是现在!”
泪无声滑落在陈怡苍老的面容上,她摇着头,又突然点头,抓住皛皛的手,乞求道,“答应我,永远都不要让他们知道,我只有这一个要求,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会说,人是我杀得,我不后悔,死刑也好,还是其他什么刑法都没有问题,但不要让他们知道,不要……我不要……”
“我答应你,这是我的承诺!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只会知道三婶的女儿有下落了,她去找女儿了!”
她牢牢抓紧皛皛的手,不肯松开,泪雨连连,“谢谢,谢谢你!”
景飒红了眼睛,她总算明白,皛皛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抓人了。
她是想让陈怡保有最后一丝尊严,她希望在自己所爱的人心里,依然是一个普通人,对秦媛,她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对丈夫,依然是那个早亡,但贤惠美丽的妻子,对女儿,她依然是一个可以拥抱她,呵疼她,活在童年记忆里最慈爱的母亲。
张又成走了过来,对景飒耳语道:“警车过来了!”
皛皛也听到了,点了点头,“我们走吧!”
陈怡没有任何反抗,双手被烤上手铐后,她蹒跚的走了出去。
此时,天空放晴了,夜空没有一丝一毫的雾霾,灿亮的星星露出了些许,闪进她的眼里,好似一颗颗明珠,闪闪地发着光,撒下晶莹柔和的光辉,逐渐淡去的黑云间,一颗流星在夜空里划出银亮的线条,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
“好美!”
皛皛回道:“嗯,真的很美!”
“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对不对?”杀了三个人,还是那种残忍的方法,死刑无疑。
皛皛却说:“等你赎完了罪孽,应该还有机会!”
她愣了一下,有些不明白,但也没追问,跟着景飒上了警车。
那天夜里,b市的康熙收到了皛皛的一份邮件,连什么内容他都没看,他兴奋的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耿不寐好笑的扶起他,“一份邮件而已,你激动什么?”
“你懂什么,她从来没这么主动过,你看,还有附件!”
“哎?莫非是情书!皇后娘娘终于想通了?”
“你给我让开!”康熙将耿不寐推到一边,看向邮件,专注的连标点符号都要看上好几眼。
最先映入眼帘是一行字:
康熙,借你的微博账号用一下,将我附件里的文章发出去。
耿不寐正在后头偷看,“要用你的账号干嘛?”
“你别问!”康熙打开附件里的文章。
长达两万字的文章,有理有序的诉说着一个悲天悯人的故事,看得出用得是化名,但每一个字都沁入了一种让人忍不住落泪的心酸,看不出来到底写得是谁,无论是地点,还是人物像是虚构的,又像真实存在的,故事里头的禽兽,更是让人能恨不得挖出来啖其肉,食其血。
耿不寐看得,两只眼睛已经泪汪汪了,“这……这太惨了,怎么会有这种事!”
康熙眉目凛了凛,直接登录微博账号,将它变成了一条长微博发了出去。
耿不寐大叫,“你真发啊,你知道会有多少人看到吗?”
他的账号可是大v,就算发个表情,什么也不说,转发量也有十几万。
人红,粉丝就多,屁大的事都能被转发。
他笑道,眼眸晶亮,“你不懂吗,这就是皛皛要的!”
耿不寐消音了,皇后娘娘要的,就算是天上的月亮,他也会摘下来。
这条微博一经发出去,立刻转发量破了几百万,并且登上了微博的头条,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所有人都再问,这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
但无论是什么,所有人都在说,这个案子要是被判死刑,太没天理了。
键盘侠,五毛党,无论是哪个派系,都在这条微博上添砖加瓦。
抗议的也有,想人肉的也有,还冒出了不少想捐款的人,所有人都在同仇敌忾。
s市公安局里,皛皛看着屏幕,每秒都在递增的评论和转发,让她微微的勾起了嘴角。
过了一会儿,景飒在门口说道,“录口供了,你赶紧过来,把你那些藏着掖着的事情给老娘一口气说出来,不准再隐瞒!”
在网络信息发达的年代,舆论可载舟,亦可覆舟。
“是!我马上来!”她关上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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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这个案子终于结束,还有个小尾巴就收尾了,过了小尾巴,就是皇后娘娘和万岁爷正式确定关系的篇章了。
☆、round 56 破案(终章)
公安局的审讯室不大,七八个平方,除了嫌犯,一般会有两个刑警向犯人录口供,室内有摄像头,录音设备,完全隔音,三面为墙,没有窗户,一面则是镀膜单反玻璃,它的作用是可以让人在外面看到审讯室里的情况,监视犯人,在审讯的时候,也可以让证人站在外头指认,不用担心被嫌犯发现,因为里面的嫌犯看不到外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