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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外头的天空就像一口烧热的铝锅,倒扣了下来,笼罩了能看到的一切,热气腾腾的有些发闷,每吸一口气,都像吞了一个热馒头,憋得人咽喉都能冒出烟。
皛皛来到案发现场,刚从车上下来,还未觉得热,不过两分钟,她就觉得憋闷了,但在fbi的时候,她也曾这样到处跑,倒也没什么大碍。
只是这太阳,毒得有些厉害,出乎她意料之外,刺眼的有些睁不开眼睛。
突然,一把遮阳伞挡住了日头,在她头顶撑起一道弧线。
她回头,吓了一跳:“你怎么来了?”
康熙臭着一张脸,显然心情还没平复,“怕你中暑!”
那么大的日头,也不会多带一把伞,真是一点都不会照顾自己。
“我身体向来好,哪会中暑,倒是你,瞎跑什么?”他虽然戴着大墨镜,但光天白日的,万一有人认出他怎么办?
“你放心,这里哪有人能认出我。”
这里是第一案发和第二案发的现场,被遗弃了7年之久的烂尾楼,即便在烈日下,它犹似一座幽灵城一般,除了衰败,再看不到其他的色彩,没有风都能扬起一阵尘土。
别说粉丝了,他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由于是命案现场,这里早已被警方封锁,流浪汉也被驱逐了出去。
“你怎么进来的?”门口明明有警察看守,不可能放他进来。
他不动声色的走到她身边,用影子替她挡去更多的阳光,缓缓道:“我说:是你老公,你出门的时候忘了带便当,我替你送过来。”
这是实话,但警察同志可不会这么轻松的让他进来,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他特地给人家看了自己的身份证,康熙这个名字,出镜率太高,门口对过那副广告牌上就有他的脸,绝对如假包换。
警察同志都兴奋了,没想到值个勤还能遇上这么大的八卦,他还特别提醒警察同志,如果不信,可以打曹震的电话确认。
恐怕现在整个公安局都知道他们是夫妻了吧。
嗯,新婚夫妻,如胶似漆,分开一会儿都不行。
皛皛瞪大了眼睛,下巴都快掉了。
他耸耸肩,“清者自清,你怕什么?”
皛皛:“……”
有时候,她真恨不得能掐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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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招,万岁爷明显是向他爹学得,反正将来是会实现的,不如先绯闻一下。
哈哈哈……话说,编辑嫌弃书名太过文艺,不吸引眼球,要我改名,大家集思广益下,二狗哥已短路。
书名要符合悬疑、腹黑、宠文、暖婚要素,潇湘似乎都喜欢这类直白的书名,于是,我想了个二百五的……我的皇后是神探,我的老婆是神探?(我的老公是腹黑大人,当年就是被逼着改了书名,原本叫,现代满汉通婚录的说。)
☆、round 32 (下)
没办法赶走康熙的结果,就是只能让他跟着,但与他约法三章,不准打扰她工作,不准随便开口,不准瞎动现场的任何东西,他答应得很快,仿佛只要不赶他走,让她当马骑都行。
她来到第一案发现场,因为光照强烈的关系,里头倒也光亮,黄色的警戒线,已被风吹得掉在了地上,砖色的地板上,血迹还残留着,因为时间久远,早已发黑,成了一块块印记,墙只剩下三面,露出锈成褐色的钢筋,墙上还留着吊绑死者时所用的钩子。
这样的现场并不鲜血淋漓,连血的腥臭味都闻不到,但依然让人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皛皛蹙眉环视着能看到的一切,脑海里开始架起一个鲜明的犯案现场,有死者、也有凶手,犯罪心理学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利用细节,找出关键点,并非凭空想象,而是找出凶手为什么这么做得理由。
根据死者的死亡状况,她已经勾勒出一个可能性。
凶手是女人。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要选这个地方?又是怎么把死者骗进来的?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一点没注意到康熙看她的眼神都在发光。
在他眼里,皛皛任何时候都是光彩动人的,每一个微笑能让他沉醉,但现在的她,清澈明亮的瞳孔,就像一盏玲珑剔透的水晶灯,透着一股英气,更为光采照人。
果然呐,工作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另有一股动人气韵。
看得出,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并没有因为过去的阴影感到痛苦,但他不确定是不是真如此,至少现在的她是意气风发的。
他决定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犯罪心理学,老婆喜欢的,他也要喜欢。
见她沉思不语,额头却冒出了汗珠,他不声不响的走过去,替她擦汗。
她已经十分习惯他的自来熟了,没避开,还把手伸向了他。
他愣了一下,想起昨晚她也是这么伸手的,应该是要喝的东西,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出一瓶绿茶,这包里还装着不少东西:扇子,毛巾,湿纸巾,还有两盒三明治,几瓶饮料,都是追她的半道上,跟计孝南接头,拿过来的。
皛皛蹙眉道:“怎么不是咖啡?”
“空腹喝什么咖啡?”不知道咖啡伤胃吗。
“可是我思考问题的时候,喜欢喝咖啡。”因为能提神醒脑。
她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听在他耳里却像是在撒娇。
他又替她抹了抹额头的汗,哄道:“那你把三明治吃了,我帮你去买咖啡。”
吃饱了,她想干嘛都行,这么热的天气,他真怕她会吃不消。
她摇头,“我不喜欢在思考东西的时候吃东西。”有些人越饿,脑子越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