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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疑虑重重(1 / 2)

他们把睡着的双胞胎抱上楼,然后自己开始收拾上床。泰德脱的只剩下一条短裤和汗衫——这是他的睡衣——走进浴室。他正在刷牙,突然颤抖袭来。他扔下牙刷,喷出满口白泡沫,踉踉跄跄地冲向抽水马桶。

他痛苦的干呕了一下,但什么也没吐出,他的胃又开始平定下来至少可以忍受了。

他转过身,丽兹正站在门边,穿着一件长不及膝的蓝色尼龙睡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你有事满着我,泰德。这不好,很不好。”

他重重叹了口气,双手伸到面前,手指张开,它们仍在颤抖。“你知道多长时间了?”

“今晚警长回来后,你就有点儿反常。当他问最后一个问题关于克劳森墙上所写东西你的表情很不对劲,这是一目了然的,就好像额头安了个霓虹灯招牌一样。”

“庞波没有看到任何霓虹灯。”

“庞波警长不像我这样了解你但如果你没注意到他最后有点儿惊讶,那是你没有仔细观察。连他也看出有点儿不对劲,从他看你的样子可以猜出这一点。”

她的嘴巴稍稍向下扯,这一动作突出了她脸上的皱纹。他第一次看到这些皱纹是在波士顿意外事故和流产后,那时,她看着他徒劳地要从一口似乎干了的井中打出水来,她脸上的皱纹加深了。

大约在那时他开始酗酒。丽兹的意外事故,流产,以斯达克笔名所写的马辛的方式的极大成功,以及随后紫雾的失败,所有这些加起来造成了一种极度抑郁的心态。他意识到这是一种自私内向的心态,但无法摆脱。最后,他用半瓶酒冲下满满一把安眠药,它是一次冷漠的自杀尝试但总算是一次尝试。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三年间,这三年时间,漫长的就像永远。

当然,这一切很少或根本没有出现在大众杂志上。

现在,他又看到丽兹以那时的那种眼神看着他,他恨这种眼神。焦虑不好,不信任更糟,他认为不加掩饰的憎恨也比这种古怪、窥探的眼神容易接受。

“我恨你对我撒谎。”她不动声色地说。

“我没有撒谎,丽兹!老天做证!”

“有时沉默不语就是撒谎。”

“我会告诉你的,”他说“我只是在想用什么方式告诉你。”

真是这样吗?的确如此吗?他不知道,但他肯定不是通过缄默不语的方式撒谎。他感到不得不沉默,就像一个看到他便器里有血或两股间有肿块的人不得不沉默一样。在这种事情上沉默就是不合理的但恐惧也是不合理的。

还有别的原因:他是个作家,一个从事想象的人。他从没见过谁——包括他自己——很明显地知道他或她为什么做任何事。他有时相信,写小说的冲动只不过是为了抵御混乱甚至精神错乱。它是那些只能在内心找到秩序的人的一种绝望的努力。

他的体内有一个声音第一次低语道:你写作时你是谁,泰德?那时你是谁?

他无言以答。

“怎么啦?”丽兹问,她的语调很尖利,快到愤怒的边缘了。

他从沉思中抬起头,吃了一惊:“你说什么?”

“你找到了告诉我的方式了吗?到底是怎么回事?”

“瞧,”他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这么生气,丽兹!”

“因为我吓坏了!”她愤怒地喊道但现在他已看到她眼角中的眼泪。“因为你对警长隐瞒,我原以为你不会对我隐瞒!如果我不是看到你脸上的表情的话”

“哦?”现在他自己开始感到愤怒“是什么表情?你看到了什么?”

“你看上去很内疚,”她喊道“当你告诉人们你已戒酒而实际上没有时,你也是那种表情。当——”她突然停下。他不知道她在他脸上看到什么——也不想知道——但这表情打消了她的愤怒,她脸上浮现出一种感动的神情“我很抱歉,我这么说很不公平。”

“为什么不呢?”他木然道“这是真的。”他走回浴室,用漱口水冲净最后一点儿牙膏,这是戒酒漱口水,像咳嗽药一样。代用的香精在厨房柜子里,自从写完最后一本斯达克小说后,他从没喝过一口。

她的手轻轻碰碰他的肩头:“泰德我们生气了,这只能伤害我们俩,但无补于事。你说有一个心理变态者自以为他是乔治.斯达克,他已经杀了两个我们认识的人,其中一人要为斯达克笔名的泄露负一部分责任。你应该意识到你在那个人的黑名单上,尽管如此,你还是瞒着某些事。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麻雀又飞起?”泰德说。浴室的日光灯非常刺眼,他望着镜中自己的脸,没有变化的一张老脸,也许眼睛下有点儿阴影,但它仍是那张老脸,他很高兴,它不是电影明星的脸,但它是他的。

“啊,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

他关掉浴室的灯,把手搭在她肩上,他们走过去躺在床上。

“在我十一岁时,”他说“我做了一次手术,它是从我大脑的前叶——我认为是前叶——摘除了一个小肿瘤,你知道的。”

“是吗?”她很迷惑地看着他。

“我告诉过你,在肿瘤确诊之前,我头痛的厉害。”

“对。”

他开始漫不经心的抚摩她的大腿,她的腿修长可爱,睡衣真是非常短。

“告诉过你声音吗?”

“声音?”她看上去很困惑。

“我想没告诉过你但是你看,它似乎很不重要,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有脑瘤的人经常头痛,有时候他们会发作,有时两者都有,这些症状都有它们各自的先兆,它们被称为感觉先兆,最普通的是气味——铅笔屑、刚削的葱头、腐烂的水果。我的感觉先兆是视觉上的,它是鸟群。”

他不动声色地看着她,他们的鼻子几乎碰上,他可以感到她的一绺头发触到他的额头。

“确切的说,是麻雀。”

他坐起来,不想看她脸上震惊的神情,他抓住她的手。

“来吧。”

“泰德去哪儿?”

“书房,”他说“我要让你看样东西。”

泰德书房中有一张大橡树桌站了主要位置。这张桌子既不古老也不时髦,它只是一块极大的、非常合用的木块,它就像一个恐龙一样站在三个吊着的玻璃球下,打在桌面上的光不算刺眼。桌面大部分都被遮住了,稿子、成堆的信件、书籍和寄来的校样堆的到处都是。桌子上方的白墙上,贴着一张海报,上面是泰德喜欢的建筑:纽约的熨斗大厦。它让人难以置信的楔子形状总是让泰德感到高兴。

打字机旁是他正在写的小说金狗的手稿,打字机上是他那天所打的稿子,一共六页,这是他通常的数量就是说,当他作为他自己写作的时候。作为斯达克,他通常写八页,有时写十页。

“庞波来到之前,我正在修改稿子,”他说,他从打字机上捡起一叠纸交给她“这时声音来了——麻雀的声音。今天第二次了,只是这次声音更大,你看到稿纸顶端写的什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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