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安安分分的,我也没有那个闲工夫做这么无聊的事儿。你记住,你那些不入流的手段,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你心里如何想的,我一清二楚,别把自己的福气给折腾的没有了,那样就得不偿失了。”林指挥使说道:“送夫人回房去。”
林夫人只觉得上天入地都无门,老爷这是彻彻底底的藐视自己啊。他的意思是,自己怎么使手段,他都明白的很,完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呢。
她都有种绝望的感觉,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老爷自己都不把自己这个妻子放在眼里,那么别人呢?
可是为什么当初老爷会娶自己呢,要知道自己的娘家闻家也并不是什么名门大户的,她到现在也想不明白。
老爷要是瞧不起自己,为什么还跟自己生了两个闺女?她真的是想不明白了。
本来想着让那李家的丫头给弄到这卫所来,给她立立规矩,也知道自己的厉害,可是连这个也不成。
林夫人想的是,既然这婚事自己已经没有能力给坏掉了,那么就得先给这未来的儿媳妇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自己的厉害,以后不能仗着她是老爷定下来的,就想着和自己别苗头,自己是婆婆,她一定得敬着,供着,不然就有她好看,可是为什么这么个小小的心愿就不成?
她准备的那套说辞,觉得这李家的姑娘规矩不好,都没有说出来,就胎死腹中了。
李思雨是不知道那林夫人还想着这么一出呢,卫所那边未来的婆婆闹腾,是一点儿也不影响她自己过日子。
现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西风就成了专门送信的,李思雨和林俊彦每天都会相互写一封信,交代自己一天都干了什么,这送信的人就是西风,东风常说西风笨笨的,可是李思雨倒是不觉得,她觉得西风是属于老实,不像鬼精灵一样的东风和南风,难怪林俊彦要让西风送信。
李思雨想着,她和未婚夫小手是拉了,现在是鸿雁传书了,感觉还挺好的。
在这一天一封的书信里,李思雨也熟悉了林俊彦的日常生活,对以后嫁过去很有帮助。
而且两个人也能相互了解,这在这个时代也是难能可贵了。好在李思雨的父母都很开明,对自己女儿好的,他们都不反对,于是这通信才能长久下去,李思雨把林俊彦的每封信放在专门的红木匣子里给锁了起来,很快那匣子里就装不下了。
唉,古代的未婚男女青年,这见面有人看着,所以书信反而成了很重要的工具了。他们又是定了亲的,也不怕被别人说成是私相授受。
李思雨看了一本农书,上面写的到了夏至的时候,把菊叶烧成灰,然后撒在农作物上,可以预防病虫害。听说是这菊叶里面有种叫菊酯的化学成分,可以用来杀虫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不过这要是真的,以后可不就是能防治很多害虫了,夏天正是农作物病害虫高发的季节,能预防那是最好不过了。
这边完全是靠天吃饭,大部分有了害虫的,都是用人工去捉,极其的费时费力。
李思雨想着,这种可不像是古代的农药了,而且是纯天然的,不知道这边的书里有没有记载,如果有书面记载,那就少了自己很多口舌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因为现在条件好了,看农书可以看得更多,更广了,就是公家也会尽可能的找出来农书来,毕竟这边主要是屯田的,农书读好了,能解决很多农作物的事儿,说不定就能提高产量。
李思雨就在一本南朝的《农事录》上看到了有这种预防害虫的法子,就把这本书还有自己的信一起让西风给带给了林俊彦。
林俊彦回信说,此法甚好,当以推之。
当然这法子不是谁都接受的,但是如果只一家这样,那这害虫也不一定能给除干净了,所以林俊彦作为千户大人,这次是直接给百户下了命令,大家必须这样,且如果出了事儿,算他的。
李思雨捏了一把冷汗,这要是不靠谱,那不是一个大事儿?不过随后又想,这毕竟不是那些化学药品,就是不能杀虫子,也对庄稼没有害。
到时候真的杀不了虫子,也还有时间补救,所以甭担心,甭担心!
当然心里是极其盼望这法子是奏效的,不然就辜负了他对自己的一片信任。
而因为有了那本南朝的《农事录》,且又有林俊彦的担保,所以下面的人很是积极,大部分都用了菊叶灰撒了庄稼,可别说,这一年的害虫真的减少了不少。后来秋收的时候,果然是比往年又多收了一成,大家这才是真正对林俊彦是信服了。不愧是千户大人,就是想的多。知道的也多。当然这都是后话。
古代的亩产,除了种子的质量,生长的环境,还有水分的合适,另外就是损耗的多少了,尤其是这病虫害,那就是减产的一个祸首,有了病虫害的庄稼,那收成少是必然的,能防范于未然,肯定是能提高产量。
李存安晚上就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胡氏问道:“你这是有心事?”
李存安说道:“也不是,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就把自己闺女暗中帮着林俊彦的事儿告诉了胡氏。
胡氏听了好笑道:“怎么着女儿帮了女婿,没有告诉你,你生气了?”
李存安忙坐起来说道:“我怎么会生气?只是有些失落罢了。”女儿生命中自己不再是最重要的了,有个别人家的小伙子要代替自己的地位了,这落差是挺让人难受的。
胡氏说道:“闺女大了,总是要嫁人的,我们不能陪着她一辈子,毕竟我们要比她先走一步,这个时候有人代替我们继续照顾她,不是挺好?你说的这事儿吧,其实咱们闺女也不是不先告诉你,毕竟这事儿,都千户大人开口才能成事,他们又是那种关系,直接告诉了不成了?非要先告诉你,然后你再去告诉女婿,女婿知道了,说不定也会心里泛酸呢,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这人都一把年纪了,还和女婿争宠呢,笑话死人了,要说失落,她才失落好不好,女儿有啥好主意都是第一个告诉丈夫的,自己都是事后才知道呢,要真是较了劲,那可怎么活下去啊。
李存安笑道:“你说的对,我这不是感觉女儿被人抢了吗?心里面难受。唉,这养闺女真是让人不好受啊,幸亏咱们只有一个闺女,不然我嫁一回闺女,我就难受成这样,要多个几次,我哪里受的住?”
“你就知足吧你,现在闺女就是嫁人了,也是离我们不远,你看看那些,把闺女嫁的远远的,一辈子能见个几次面就了不起了,甚至是嫁了人,以后再也见不到面的,不是多的是?我们当父母的,唯一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过的好,平平安安,这比什么都强。”胡氏说道。
经过胡氏这么一说,李存安心里好受多了,他一点儿也不怪闺女把那法子说给了林俊彦,这些功劳的事儿,以前只是为了能脱了军户的籍,现在已经脱了,所以那些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只是想着闺女现在为另外一个人着想了,这忍不住就心里嫉妒了,当父亲的心那,这是不可避免的,捧在手心里长大的闺女,就那么给了一个臭小子了,这感觉跟摘心割肉一样。
东风自己带着几个人,给李家这边送了一车的大西瓜,这西北的大西瓜本身就很甜,因为这边雨水少,且很多地方都是沙地,都说沙地的西瓜甜似蜜,这话可一点儿也不假。
李思雨家里早就有水井,所以用竹篮把西瓜给吊在井里面,大中午的从井里给拉上来,切了吃,那简直是冰凉入骨,又甜又凉快。
不过胡妈妈却不让李思雨多吃,年轻的姑娘,吃多了这些冰凉之物,对自己个的身体不好,说白了就是害怕以后宫寒,然后子嗣艰难,对于一个要嫁人的人,这可是尤其重要的。
所以李思雨就很少吃到那井里面沁好的西瓜,要吃也是直接就吃那筐里面拿出来的,好吧,胡妈妈是为了她好,她就遵从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老丈人和女婿是天生的‘情敌’
☆、云李氏
胡氏忍着激动的心情,带着两孩子一起去门口,见到好几年没有见到的小姑子,忍不住就上前来,那云李氏也是同样激动,上次见面,哥哥和嫂子还是在流放途中,经过他们住的地方,那时候,大家都是满腹的心思,前途一片渺茫。
现在好了,和哥嫂离得也不算远,最重要的是哥哥不是军户,还是官身了!
再加上一直担心的侄女儿的婚事,现在也有了个好结果,那真是让云李氏感觉特别的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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