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的请龙王已经完成了,可别说,不管事巧合还是别的,这过了三天,天气就开始变阴,越压越低,“龙王爷真的来下雨了!龙王爷显灵了!”
这是很多人的心里面的想法,到了下午的时候,噼里啪啦的雨点就落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今天天气不错,走之前把被子晒在阳台上那,晚上就有阳光的味道了!
☆、余泽
这场雨足足下了一个夜晚,第二天就停了,这让老百姓更是对龙王爷感激不尽,果然龙王爷体贴老百姓,下得不多不少,正好让干旱得以缓解。
地里的庄稼有了这场雨,那就不会颗粒无收了。
连陈副千户都要暗中感谢龙王爷,因为如果今年真的颗粒无收,那么他的功劳就成了笑话,毕竟这才是在各个百户所第一年全部按照他以前的百户所的法子种粮食,这要是一点儿也没有收到,那他还有个屁的功劳啊。
陈副千户觉得吧,自从李存安发配过来,他的运气就好了起来,就是中间会遇到困难,但是最后都会逢凶化吉。
所以当知道林守备要把李存安给调到他身边的时候,陈副千户是很不乐意的,直接找到了童千
户,说道:“属□边好不容易有个用的上手的人,怎么说弄走就弄走呢,这不是挖墙角吗?”
童千户劝道:“陈副千户,李存安是属于咱们千户所得人,上头的命令,只要是这千户所的军户,林守备都可以任意使用。
就是我也不能说什么。林守备这次要去的地方,可以说是荒无人烟,李存安既然在这农事上有些本事,去了也正好发挥他的特长,咱们这边如果能多出地来种粮食,对大家都有好处。我知道你是舍不得李存安走,就李存安自己来说,这县城的日子当然比换一个地方要好多了,他这也不是去享福的,是一切又要从头开始,往大了说,这是朝廷的命令,谁敢阻拦,那就是跟朝廷做对!陈副千户也不要让我为难。”
林守备这次过来,主要是要在一个叫做余泽的地方屯田养军户,以后就能发展成为另一个千户所了。只是现在不成形,也不能叫做千户所。
这余泽是属于现在童千户所管辖的千户所范围呢,但是那地方一个人烟也没有,到处都是荒山荒地,去那里什么都是从头开始的。
试想在这洪阳县,好歹这房子院子都是现成的,到了这余泽,最开始只能是住窝棚了,第一年说不定连粮食都收不起来,要说余泽这片地,也是很大的一片的,但是到现在都没有人去开荒,这里面也是有原因的,那里的土特别的贫瘠,就是种粮食,也收成还不够忙活的,而且还累死累活的,所以就没有军户给分到余泽开荒了。
现在朝廷不是鼓励军户多开荒种田吗?所以这余泽就被算在了考虑范围,只要有办法把那一片地变成正常的种粮食的土地,那就是大功劳一件。
陈副千户对这李存安一家子还是有些感情的,就说道:“李存安还有妻有儿的,去那地方不是受罪吗?余泽那地方多少年都不成,林守备怎么就能成呢,这不是害人吗?不行,不行,我得找林守备他人去。”倒是没有在童千户面前说老子二字了。
童千户说道:“你去找什么?李存安本身就是有罪之人,让他去哪里就得去哪里!怎么能因为私人的情感,就是说不去就不去?
你这是帮李存安还是害李存安,就是我们这样的人,一旦有了战事,让你上阵杀敌你也得去,还想着家里有妻儿?那还叫我们干什么?
我跟你说,这次未尝不是对李存安是个机会,说不定他因此就能立了功劳脱了军户了,就你来说,是在这里安安分分的等死好呢,还是去闯一闯,然后让后代子孙不再戴着军户的帽子好?
李存安客户四从京城里发配过来的,他的心思,难道我们还不明白?是绝对不甘心要当一辈子的军户的!
可是要不当一辈子的军户,那就得有代价!京城上头他没有关系打点,只能靠自己去闯,我看林守备能开口要这李存安,那就是他的造化,有机会在眼前,他能放弃不成?
就是你,如果有这个好机会 ,你会说太难了,而不去做?肯定是不会的!你是我这边的副千户,你是个什么人我清楚,所以就别阻拦了!让李存安自己去吧。咱们这边早晚是留不住他的人!”
要说这童千户吧,就是好说话,以前因为有个姜副千户的压制,加上又是才接手自己父亲的差事,所以被这姜副千户给弄得就不像个千户大人了,可是姜副千户倒台了,这中间要说没有童千户的功劳,那是不可能的,现在这陈副千户人比那姜副千户要好多了,所以说话也就真诚许多。
何况,那林守备是什么样的人物,他们能拒绝吗?绝对不能,只是没想到这林守备选来选去,选到了这个余泽这块儿地。
余泽这地儿不仅荒无人烟,而且是水都很少,种庄稼,那纯粹是自己给自己在好不自在,最开始不是说了吗,这余泽的土真的是很贫,庄稼根本就长不起来。
林守备为什么就选了这个地儿呢?难道是越是难度大,越是能出功绩?
等李存安接到这个调令的时候,有些傻眼,不过很快就缓过神来,他自己是什么身份,自己知道,说的是文书,不过就是个流放犯,如果没有天大的功劳,那就是一辈子也脱不了这个地方了,他不想一辈子就这样,所以去余泽他肯定是回去的。
就是家里的妻儿,要跟着一起受苦了,但是李存安知道妻子和儿女绝对会支持自己的。
至于这个时候,就同林守备提什么要求,那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所以除非自己立了什么功劳了,才能那时候说出来。
“啊?余泽,那是什么地方?”胡氏听到这个消息,有些懵了,这是又要转地方了?
“那地方现在还没有人烟。”李存安也不想瞒着妻儿。
胡氏叹了一口气,现在他们的身份,还能说什么呢,自然是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胡氏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和儿子,李思雨道:“我只要跟着爹娘,去哪里都不怕!”
“我也是!“贤哥儿立刻说道。
“孩子们都这么懂事,我也不说别的话,去哪里就哪里,咱们一家子只要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家。”不就从头开始吗?她怕什么?怕就不是她胡氏了!
胡氏骨子里的彪悍劲儿起来了,既然是拒绝不了的,那就要高兴的去面对,这样才能活的更好。
何况,日子且长着呢,她就不信他们以后一直吃苦。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流放的路上都过了,这不过是重新去开荒,怕个什么?
于是这一家四口都决定了下来,东西也开始收拾,就等着到时候好出发呢,结果李存旭最后也是走了涂大郎的门路,跟着要一起去,林俊彦看在他能养马的份上,也同意了。
两家是同进退,都在收拾东西,因为要走的时候,有专门的马车过来拉东西。而且一起去的,不止他们两家,还有十来家的军户都要跟着去呢,这十来家军户都是今年新来的,到时候从卫所直接过来。
得胜街的邻居听说这两家要去余泽了,有可惜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无所谓的。
康大嫂说道:“那余泽可不是个好地方啊,你们这是得罪了谁了,给弄到那里去了,不是和陈副千户关系挺好的吗?怎么不找陈副千户说说?”
胡氏忙道:“上头的命令,我们当军户的,只管听着就是了,到哪里不是过日子?你说是吧,康大嫂。”
“要是别人说这话,我肯定觉得她是吹牛,你李娘子说这话,我信!”康大嫂也不说什么了,至于背地里有人笑话他们,那就无所谓了,谁人背后不被人说?
涂大郎是把自己的老婆给接过来了,可是来到这里还没有几天,就要搬到那余泽去,涂大郎的老婆于桂花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啊,她真的不想去那余泽,那地方就是听听都觉得可怕。
“大郎,娘那边整天就一个人,我看我还是回去陪着她怎么样?我是长子媳妇,不在家里照顾婆婆,那是不像话啊。”
涂大郎说道:“我娘已经说了,就让我们在一起,她身子骨硬朗,不需要我们照顾,你在她身边,她还担心我这边没有人给做饭洗衣。”
尽管于桂花心里不愿意去,可是涂大郎不松口,她只能是跟着去,心里真是不舒服的很,好歹她也是在卫所那边长大的,嫁到了这乡下不说,现在还要拿去那不毛之地当野人了,她怎么这么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