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丽坤啊方丽坤,你怎么就这么不要脸呢?
都分手了,你还赖着乔之为你还信用卡?
你难道就不知道检点一点吗?
真是还把穆乔之当你自己的男人了?
要知道,她姜月明跟穆乔之到哥本哈根这么久,压根就还没怎么用过乔之君的钱。
怎么用呢?
两人又还没结婚,她也不好意思如一般的女人嚷嚷着让男友交家用。
久而久之,她发现乔之虽然是高薪人士,可是对钱压根没太大概念,而且没什么积蓄。平素他也没什么理财观念,爱买什么就买什么,反正经济从不紧张,也从不大把大把的剩下。
穆乔之,并非曲存姿一般的提款机。
再说,她爱穆乔之,爱一个人,就怕被人看轻了。这年头,女性谁不讲究个经济独立?做寄生虫和家庭主妇,那是低等女人才干的事情。
好些男女朋友之间,在婚前,经济是分得一清二楚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多人为了彩礼啊,房子该不该加名字的问题一再扯皮了。
她有了心理准备,甚至生怕自己多提钱,会被他因此看清了。虽然出去吃饭、家用等都是乔之付钱,但有时她也会为乔之买点小礼物什么的,衬衫,鞋子,领带……她看得入眼的东西,价格都不会便宜,礼尚往来,算下来,比乔之花的钱还多。
而穆乔之,也许向来以为这位仙女不食人间烟火,美女一提钱就俗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