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就辍学了,主动请缨当家里的保姆。
换一家人,继续当保姆?
从前他长了一张鬼见愁的脸,小孩见了他就哭,后来顾奕新看见小孩就逃。
顾奕新否决了这个选项。
他还是比较喜欢自己前世的工作。
搬砖。
顾奕新终于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了工地。
一踏进他熟悉的环境,顾奕新眼泪都快下来了。
他激动地找到了包工头,要求立即上岗。
工地缺人,来的人证件齐全,身份证驾驶证献血证全都有。
可惜都不是他的。
顾奕新长得也不像能吃苦的样子,一张脸跟小明星似的,换身衣服就能去唱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
包工头质疑地看向顾奕新:“你能扛得动多少东西?”
顾奕新还是留下了。
那屋里没什么能证明他力气的东西,最重的大概就是包工头自己。
最后他蹲下去,把身高180,体重250的包工头举了起来。
*
陆铭时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才缓过来。
不知道那兔崽子哪来那么多手段,搞得他浑身上下骨头都快断了。
顾奕新这人平时一桶水都搬不动,怎么可能把他……
一想到那天醒来时自己身上的各种青紫红痕,陆铭时就恨不得顾奕新立刻去世。
药!
一定是因为药。
兔崽子给他下药了,而且又是春药又是迷药。
他什么目的?
难道我陆家对他还不够好?
陆铭时牙都快咬碎了。
第3章
顾奕新在工地找到了自我。
普通工人搬一天砖,能赚一千百块。
他的力气多的用不完,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就能赚别人两倍工资。
一天挣两千,够买两百个肉包子。
顾奕新再也不怕饿肚子了。
当顾奕新领到第一周薪水一万块,热乎乎的钞票揣到兜里的时候,他决定去工地外的饭店吃顿好的。
价格很实惠,饭菜很大碗,如果没有一道一直盯着他吃饭的炙热视线就更好了。
老板娘热切地看着这个吃个黄焖鸡加到第八碗米饭的小帅哥,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有了价值。
这么多年来,顾奕新是第一个吃她做的黄焖鸡米饭还会加饭的人。
还加到了八碗!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顾奕新走出饭店时,已经吃了十四碗米饭。
老板娘太高兴了,不仅没收他钱,还殷切地欢迎他下次再来。
顾奕新礼貌地谢过了老板娘,但是坚持付钱。
他伸手到屁股后面口袋掏钱包,却一掏一个空。
卧槽!
顾奕新身后一个影子一闪而逝。
“小偷!”
老板娘话音未落,顾奕新已经追了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