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
erparty在法国巴黎举行,权志龙一头红发正在酒店房间做造型。
临出门之前,他发现自己手指头上的指甲油变得斑驳。
于是干脆自己拿了一瓶自己补起来,男人涂指甲油会感觉到很娘,很女性化,但他却带点孩子气。
除了今天,他的指甲油都是一个人涂的。
在保镖的保护下走进电梯,他仔细端详今天的造型,调整了一下衣领,试图展露微笑。
对于目前的他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想到明天就是Prada展出联名款的日子,他就轻而易举的弯起嘴角。
没有睡饱的脑袋也不疼了,好像往后有了可以期待的事情。
10月4日。
巴黎Disney乐园秀场正在展出PradaXDisney的系列联名款。
火烈鸟色女士DonaldDuck印花小包,靛青色Mickey雨衣款大衣,斑点狗浅木色马鞍包……
还有南熙贞参与设计的公主系列:羽毛高跟鞋。
纯美白纱点缀,饱满丰密的羽毛装饰,杏仁型露外侧尖头高跟鞋,鞋跟有珍珠和碎钻的镶嵌,完美无瑕。
和秀场同主题,就算是酷女孩也想穿的鞋子,女孩们心里的童话梦。
一出场就吸睛无数,这双鞋在官网上直接售罄,价格一路飙升,炒的很热。
当然不是用来穿的,是用来收藏的。
巴黎Disney乐园,大秀结束后,南熙贞并没有先离场,而是换了身衣服想在乐园里玩一会儿。
光腿穿了一双刚刚秀场发布的黑色高筒靴,和宽松的套头卫衣,帽绳垂坠着小熊维尼的蜂蜜罐。
权志龙今天的打扮很简便,黑色中领薄毛衫牛仔裤,用格纹渔夫帽遮住了鲜艳的红发。
“诶呦……”走着走着,她唉声叹气的扶着腰,不知道打什么鬼主意。
权志龙停步回头看,她婴儿一样伸出双臂,唇齿厮磨侬软语的提要求:“我累了,你抱我。”
俗话说,身体累了,脑子就不会胡思乱想。
还是让这哥多累累吧。
本以为……权志龙应该是抱不起她的,谁想到还是有一点力气,搂腰公主抱。
她小臂牢牢的挂在对方脖子上,挤眉弄眼的打趣道:“现在开心了吧?”
“我开心?是你开心吧。”权志龙作势要放下她,还学会了倒打一耙,搞得他特别愿意抱一样。
“那你笑什么,你别笑啊,我看见你偷偷笑了。”
“我嘴巴痒痒,你看错了。”
“哥,我其实特别喜欢看你笑,你笑了我才觉得开心。”不止女人是听觉动物,男人也是,她很小声小声的挨着对方耳朵嘀咕。
权志龙虽然看不到她的表情,但能在脑海里想象到,一定是像烟花那样绚丽,眼底有着小星星的灵活。
接着她说出让自己眼眶有些发热的话语。
“哥,我会一直看着你的,如果你不想回头看我也没关系。”
“哥,就算我当你的烟花也没有关系。”
怎么说呢,他们曾经的“分手”就是因为这个问题造成的,曾经的权志龙确实是这样想的。
他也有意无意的洗脑暗示对方,可惜没人是傻子,最后理所当然的闹掰了。
熙贞的脑回路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她特别会安慰自己,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她觉得这样会让权志龙开心一点,恢复到以往放荡不羁的风采。
谁想,权志龙发出轻轻的嗤笑:“你想得美。”
“什么?这个机会都不给我?你太残忍了吧!”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拒绝,现在当烟花都要排队吗?
嗯……这哥这么受欢迎?
“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嘛,好歹认识这么长时间,你挑选备胎竟然不优先考虑我?”好像要错失什么大好的机会,非要搞到这张VIP备胎票。
权志龙不胜其烦,耳边叽叽喳喳的,提出这种荒唐又无语的要求。
见都没见过,人生头一次。
他就纳闷了,这人脑子里怎么想的。
还有人争着喊着要做这个?
是这个世界疯了,还是他跟不上时代的潮流?
熙贞知道他的耳后很敏感,于是耍计谋的啾啾亲了几下,黏黏稠稠的温热感,甚至大胆的咬住他的耳垂含在嘴里。
舌尖灵巧的钻进他的耳廓,语气带着妖娆:“你究竟答不答应。”
权志龙捂着右耳立即松手放下这人,傲娇别扭的开口训:“不要对我动手动脚的。”
“还有,这件事情你想都别想。”说完,双手插兜大跨步的离开,顺便带上了墨镜,一副大佬出街的模样。
她?
她被嫌弃了?
南熙贞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真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
哼!
她走走停停,一会儿蹦蹦跳跳,一会儿半蹲在地上,显然是女孩子告白被拒绝之后的怅然若失和满满的幽怨。
潇洒走在前面的人快活极了,整个人精神焕发,气场都变得强大起来,好像在逛自家的后花园。
曾经上节目,看手相的算命大师都评价他:眼光不怎么样。
唯一一次的“走眼”就是熙贞。
在所有人抢着闹着要当那个“唯一”,她愣是软磨硬泡要当那个“千分之一”。
是要比宝石还珍贵的心灵。
他说过,要珍惜这个比宝石还珍贵的孩子。
权志龙悄悄的回头望一眼,那孩子正噘着嘴瞪着自己呢,于是不咸不淡的瞟了一眼转身继续走,背对着露出八颗牙齿的开朗笑容,璀璨夺目。
啧,真可爱。
【你真可爱】
【让人爱的要命】
【你一来我就决定正经地而不是马虎的活下去】
【哪怕费心费力哪怕让我去牺牲】
【你的傻话】
【让我知道为什么要爱你】
天边一阵点亮整个上空的绚丽多彩,是夜间的烟火大会开始了。
南熙贞终于追上去了,又热情不知羞的挽住人家的胳膊,一起欣赏这令人目不转睛的一刻。
梦幻,美好。
她的眼中布满整个星空,熠熠发光,嘴里喃喃道:“要是在这里举行婚礼一定美极了。”
权志龙听到了,垂眸看向她。
“对了,那天我一定要穿上我设计的羽毛鞋,还要乘坐传说中的南瓜马车。”女孩子就是女孩子,说起这个口若悬河,三天三夜都不会累。
其实熙贞对于婚礼本身的认知很简单,没有想到背后的深层含义。
因为妈妈也没有举行过婚礼,甚至结没结婚她也不知道。
她觉得,婚礼就是人生最最美的一天,跟其他人无关。
独自美好的享受一天。
她也想自己所关心的人同样美好,所以单纯真挚不包含任何意义的问道:“要是举办婚礼哥你想在哪里呢?”
反正她要在Disney乐园,那肯定特别有意思。
完全没有结婚这个概念,好像跟过生日一样简单。
我想在哪里……
如此遥远的事情,突然被拉近,权志龙若有所思的抿直嘴角,他摘下墨镜,忽然开始了diss行为。
“你设计的鞋太丑了,不适合穿在婚礼上,看在以往的情分上,我帮你好了。”这句话的含义需要深思。
像南熙贞这种心智缺失的人,是根本想不到的。
“我的鞋哪里丑了?”关注点完全不在一个范围内,双手叉腰怒目而视,那可是费尽心血描绘出来的。
多漂亮呀。
权志龙哑然,此人真真没有情趣到这个地步,没救了,他摇摇头抬脚离开。
烟火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他突然顿住,回身喊了一声对方的名字。
南熙贞的耳畔除了巨大的烟火声,其他的声音压根听不见,费力眯眼瞧他的嘴型,试图辨别对方在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