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摸手手(1 / 1)

其实只是一阵风刮过,不知吹到哪,起了声响。

他猛地收手,衬衫重新盖住了白色的边角,将一切,阻隔视线之外。

然后听她说:“让你久等一会。”

他从她两指间接过一张薄薄的卡片:“没关系。”

下一秒,含烟面色如常拾起那件衬衫,中途却突然偏过头,不偏不倚与他目光相撞。

她打趣道,怎么一直盯着我?

暗处,他不安地摩挲裤缝边缘:“这件衣服…”

她流露出不解的神情,微微举起,朝他示意:“有问题?”

这种场合,一旦表达不清便容易暧昧丛生,他顿时有些语无伦次。良久,慢吞吞道:“没有,我看错了。”

含烟将他的反应看进眼中,一个哦字时间格外长,有意碾着,磨着。她把沙发上的东西随意收了收,扔进屋里的衣柜。

自始至终,他垂着脑袋不说话。等她回来,起了身,像被针扎似的,坐立难安:“…要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她边走边问:“不喝杯茶吗?”立在他身侧。

“不了。”

“那好。”她帮他开门,笑着说,“下周再见。”

他说再见,身影走远了。含烟倚着门框,一手拉开玄关柜的抽屉,翻出一包之前剩下的香烟。

很久没碰,动作都生疏许多。

她把烟放嘴里。

咔嗒。

摁着了打火机。

*

“顾余。”深夜,刚沉了眼,听见手机铃响。电话那头一道女声,“是我。”

他头脑清醒几分,问她怎么还不睡。

“失眠了。”

他倚着床头,咽了口水润嗓子:“想什么呢?”

她晦暗不明地说句:“要是有天我做了什么…”

他打断,听出言外之意:“别说做什么,就算天捅出窟窿老子都能帮你补上。”

她似乎轻笑了声:“行了,你睡吧,不打扰你了。”

他其后觉察她情绪不对,刚要出声,电话已单方面终止。

那时时间显示凌晨一点。

他给手机充上电,就那么靠着靠了半天。

是不是他多想了?她有什么不如意是他不清楚的?

除了家里那堆烂摊子…

搞得他整晚翻来覆去。

*

其实含烟也说不上她究竟怎么了。

她接近温屿的初始动机是仇恨。不会因谁而改变,更不会因谁而动容。

只是可能在灯灭的那一瞬间,抑或他留给她某一刻的印象,让她模糊地反思这样到底值不值得。

温屿有错吗?

不,他们都是这场扭曲家庭关系中最无辜的受害者。但他要幸运得多,起码拥有父母的关照和优渥的生活,相比较下,她一无有。

不公平是不是?

她吸灭最后一支烟,轻描淡写将多余的情感掩盖。

江意去世那些年,她过得水深火热,苦不堪言,活在地狱差不多就那般滋味了,没人愿意救她。

任他再优秀能怎样,她已经烂得透顶。

所以谁都别可怜谁。

处于睡梦,人总爱梦起从前。好的坏的,笼统收集支离破碎的片段。

小升初那年,她亲眼目睹江意在房中吞药自杀。青白的脸,冰冷的尸身一度刺痛她的触感,她握着她的手,心里喊了一句母亲。她禁了声,禁了表情,唯独没掉一滴眼泪。

她死后很久,含烟是恨她,怨她的。

她为了爱情选择悲惋而死,却忘了她唯一的女儿从此将苟活于世。

她开始叛逆。抽烟、打架、逃课、早恋,不敢停,借此麻痹自己的神经。

她开始极端。喜欢别人看她的眼中充满憎恶,像是看一个垃圾臭虫,脏污不堪。

流了脓的伤口,腐烂留疤,她终其一辈子,都好不了了。

*

之后再放假时,来了他消息,说参加一场音乐演出,补课可能要往后挪。

她回复完,闲来无事,去顾余家抱许久未见的博美。

结果一见,胖成个球。圆滚滚的,看不着眼睛,地上一趴屁股坐实得像佛爷。

她嗔顾余喂它吃得太好了,失去了狗的灵性。本就不聪明,胖了后显得更笨。

小博美弱唧唧地叫唤两声,看到她,跑阳台躲老远。始终记得这个黑山老妖婆,净会威胁它,狗生难忘。

但该躲躲不掉。

老妖婆牵着狗链子,它一步三不情愿地被拖走了,陪她绕小公园绕了好几圈。

最后实在走不动,还是含烟抱着它。

一人一狗进商店买了水和纸巾,出来时却碰到了熟人。

风尘仆仆,像特地寻她。

含烟蛮意外的:“不是说去音乐演出吗?”

他解释:“特殊原因往后推迟了。”

“…这样。”她说,“今天算了,我还得遛狗,太仓促,麻烦你跑一趟。”

随即提议:“不然…你如果有时间,一起走走?”

他会同意的。

果真,他淡雅地笑:“好。”

*

近来气温愈发低迷,她裹上了大衣。红色,她身段纤美,化了妆,很适合这种颜色。

但他们的色系很不搭。白配红,像什么样子?

静静走了会,含烟先开了话头:“你喜欢弹钢琴?”

他嗯了声,跟着她的脚步,又疑惑问:“你怎么知道?”

她捏了捏博美爪子:“听别人说的。”

“你都会什么曲子?”

他说的曲目都是她闻所未闻的。隔行如隔山,她这个音乐小白听他讲,和听天书没什么两样。

结尾,她说:“哦…”不懂,兴致缺缺,听得耳朵困了。

博美在她怀里乱拱,汪汪乱叫。

含烟弹它脑袋,让它老实点。

“你呢。”他音调轻柔,“你有什么爱好?”

她?貌似没有。想了半天,硬挤出个:“看电影算不算?”

她还真没那风月细胞。想说自己重度手控,又觉得太俗,和风雅之人聊天,总得带点水平。

“方便分享么。”

当然。她说近些天常看的一部:她喜欢梅艳芳的《川岛芳子》,八九十年代的港片总拍得别有韵味。

他做一个安静的聆听者。

抱博美抱累了,把小家伙放下,含烟甩了甩手臂,这一甩,便同他的手碰上了。温热的,比她要热,她的温度早被风吹凉了。

她舔舔干燥的唇,心里打鼓。

怎么办,太想摸了。

病情加重,估计治不好了。

她决定稍微满足一下:“你,介不介意和人肢体接触?”

他睫毛颤抖,轻缓地垂落眼皮,一抹深沉的情绪蔓延开:“具体呢?”

她说:“你的手很漂亮。”

眼眸同样如此,像幽黑的月光,引人堕落。

她不是没见过更好看的人,可单凭这两点,他就成了独一无二那个。

他说:“谢谢。”

她要的可不止一声谢:“我能,摸摸吗?”

荒诞又无理的要求。

她投以期翼的目光,而他,略显愕然,没立即回答,像是消化她这句话的信息。

就在含烟以为要被拒绝时,他温声开口:“假如你想的话,我不介意。”

他诱她犯罪。用一副皮囊,引她深陷。

本就有意,如何不痴恋。

她如愿地触碰到左手。握了握,没忍住,轻刮他的掌心,有些潮湿。她这才仔细打量,骨节分明,纤细却不无力,指甲修剪圆润,呈淡粉色,看了便觉赏心悦目。

松开时,飘荡股怅然若失。

“温屿。”

他看向她。

她说:“除了我,还有别人摸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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