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争回头一看,才看清是沈致远。
沈致远不是个蠢人,打小与吴争混在一块,所谓发小,自然心有灵犀。
吴争除了第一脚确实用了些力,之后的拳打脚踢,是一下比一下轻。
沈致远明白吴争的苦心,自己确实犯了军规,这罪过可大可小,关键还是在于造成的后果大小。
所以,当吴争殴打于他,他是非常配合地大呼小叫。
当吴争听到董应第喝问现身时,沈致远早已一骨溜起身,追赶吴争了。
对峙的场内,光线最亮,沈致远由黑暗至明亮处,看得最清楚。
对面一点异常的亮光一闪,沈致远心中就大呼不妙。
可以说,这山寨中,吴争麾下将领中,沈致远最有灵性。
他一察觉异状,便想都不想,向吴争飞身扑上。
这换作是别的将领,必定会有一丝犹豫,毕竟这种亮光或许是来自于钢刀与火光的映照,而且扑吴争,这毕竟是种不敬,万一被吴争亲卫发觉,或许会以为自己图谋不规,白挨上一刀都有可能。
可沈致远不一样,他没有这种顾虑。
正是沈致远的果断,救了吴争一命。
而沈致远被射来的弩箭贯穿了左臂,闷哼一声,整个人如同破麻袋一般,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变故的发生就在短短一瞬间。
场面士兵经过短暂的惊愕,随即暴发出巨大的声浪来。
“刺客!”
“保护大人!”
而吴争此时的愤怒已经无以言表——竟想要老子的命?!
在这一刻,吴争心里如燃烧起来的火药罐。
去他x的大局,去他x的忠义!
“听本官号令,杀!”
这一声,就如同宣判了对方的死刑。
不用说近卫军士兵了,就连董应第也脸色惨白。
他根本不知道,也没有按排刺杀。
实际上,董应第根本不需要。
以他尚书之官,拿下吴争,理所应当。
虽说今日他假传了监国谕令,但这在董应第看来,只是小节。
胜利者永远不会被追责。
只要拿下吴争,那么山寨中的形势就会瞬间扭转,就是对朱媺娖最大的忠诚。
没有君王会去追究忠诚于他、且刚立下大功的臣子。
就算是追究,那也是装装样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所以,在董应第的谋划中,只要出其不意,拿下吴争,就是胜利。
当然,事实上董应第想得太简单了,这不怪董应第,没有带过兵的人,永远无法想到,同生共死的将帅与士兵之间那种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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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十七章同床异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