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八四二章 贸易</h1>
南海县衙沈溪与三司衙门交锋,若非得到按察使林廷选的鼎力支持,广东右布政使章元应已被沈溪逼得告老还乡。
但沈溪也不是没有收获,他获得都司衙门支持,双方算是打了一个平手。
最重要的是,沈溪在广州百姓中建立起了威望,这对他接下来剿灭海盗和倭寇有莫大的帮助。
至于调集六百官兵到驿馆担任他的亲卫,主要是沈溪想利用都指挥使司的人马,组建一个临时的督抚衙门,否则他在广州城里就只是个空头督抚,无论说话还是办事都不会有人听从。
但有了这六百亲卫后,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的人再想跟沈溪较劲,就要掂量一下是否会被沈溪利用,反客为主。
有之前在福州直接把福建右布政使尚应魁拉下马的经历,现在沈溪手里有了军权,很可能会针对布政使司衙门跟倭寇勾结这件事,借机发难。
表面上,这堂公审双方半斤八两,但其实沈溪占了大便宜。公审进行后,作为主审官,沈溪正式确立了他拥有管辖三省三司衙门的权限,再也不复刚到广州府时无人搭理的惨状,而且顺带让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的人夹起尾巴做人。
沈溪把临时督抚衙门设在驿馆,有了办公场所后,便正式筹措剿匪事宜。为解决钱粮问题,他率先从盐课提举司着手,查看这几年两广盐课的情况,为之后利用惠娘和李衿去买盐引转运官盐做准备。
在大明,买卖官盐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没有官府背景,商人是无法做销售官盐的。但盐都有地域性质,两广的盐只能在两广以及福建、湘南一代出售,甚至不能卖到江赣地区,这也是一种地区垄断政策,朝廷有明文规定。
但地方上除了买卖私盐外,还会从其他地区运一些成色相对较好地区的官盐来进行贩卖,诸如广东盐和两淮盐,就是大明朝成色非常好的两种食盐,被地方百姓称之为“南盐”和“淮盐”。
沈溪公堂审案后,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那边有几天没有动向,沈溪未前往拜访,他们也不会主动前来叨扰,两边相安无事。
但沈溪在公堂上提审蒋百富时,无意中得知广东夏盐已经开运的消息,他暗中派人调查后才知道广州府沿海各大盐场,一些商贾已经开始用盐引提盐。
盐商从盐场提盐,需要交两笔钱,一个是课税,一个是盐引本身。在广东地区,课税是按照每一引盐缴纳银二钱或布二疋。一引盐并非定数,弘治时期广东盐的一引盐大约有二百斤,折价是二两六钱银。
也就是说,盐商从盐场提盐,每二百斤需要缴纳二两八钱银子,折合一斤盐的出场价是十四文,但需要再缴纳一些给官府的好处,摊派到本钱中,一斤盐需要二十文左右,盐商再把盐运到地方售卖,加上运输费用,成本要到二十二三文,但一斤盐的售价,往往高达四十文到五十文之间。
这年头一个壮劳力一个月差不多能挣五六百文钱,这还是每天都做苦力的结果,比种田赚的钱要多一些。壮劳力基本相当于后世的“白领”,“白领”一个月的收入只能买十几斤盐,盐有多贵可见一斑。
大明盐场,基本以煮盐为主,主要是因为晒盐受天气影响太大,再加上盐场条件落后,晒出的盐品质不高,使得只能靠灶户来煮盐。
产量低,自然就贵,私盐大行其道,沿海地区又施行禁海,普通百姓煮海盐,那是冒着杀头的风险。
沈溪除了派人追查沿海一代倭寇和海盗的据点,为之后的剿匪做准备,同时也在研究广东沿海各盐场的分布以及追查盐商私自提盐等情况。
在夏盐出引之前,盐商所用盐引,都是通过一些非正规渠道得到的,盐课提举司、都转运盐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三个衙门都牵扯其中,涉及到贪污受贿。
沈溪虽然不能从布政使司跟倭寇勾连的事情上把章元应扳倒,但在盐引问题上,他却可以让章元应吃不了兜着走。
但他眼下还没找到确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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