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顿在哪里?”
“去莱利酒吧了。”比尔说,“我们跟踪她,也变成那里的常客。酒吧的人都很在意她,如果她不去我们就不去,她去了我们也去,很容易被人察觉的。”
除非确定郗良再也不去那家酒吧,他们便不用如此滴水不漏,事事想得周到。
“她已经很久没有去酒吧喝酒,那里的人都怕她遇上意外。前几天我去的时候,他们在谈报纸上的凶杀案,一具无名女尸,中等身材,被暴力殴打得面目全非,头发被剃光,曝尸荒野。根据尸体残留的毛发,警方认为这是一个黑发女子。他们在怀疑是不是她。”
“你有没有加以引导?”安格斯觉得,让所有知道郗良的人以为郗良死了也不错。
“没有。报纸上给出了死者的身高和体重,他们都一致认为他们认识的女孩应该更高更瘦。”
两个小时后,该是准备晚餐的时候,安格斯冷静下来,开车回去。
比尔站在门口摇了摇头,叹息一声。
安格斯到底是玩过头,把自己也玩进去了。
爱德华在一旁低声问:“比尔,安格斯脸上那样……是被打了吧?”
“不然呢?”
爱德华心里对郗良的畏惧又多了几分,“我就知道她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记得别和其他人说安格斯被打了。”
“是。”
天还没黑,纳苏郡的庄园里炸开了锅,一群人啧啧称奇,杰克幸灾乐祸告诉刚刚从私人医院回来的约翰·哈特利,“医生,安格斯被打了!”
……
郗良在沙发上睡着了,身上什么也没盖。
安格斯拿了一件大衣盖住她,在沙发边半跪下来,近距离凝视她的睡颜。她的呼吸平稳,白嫩的脸蛋染着一层薄红,长翘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那张红润馨香却只会叫某人的名字以及劈头盖脸斥骂的薄唇紧闭着,透出一股宁静,仿若亘古如此的雕像。
丑八怪,这是从这张漂亮的小嘴里新出来的骂他的词。
安格斯一点也生不起气了,有的只是对自己的讥笑。
他真的真的很嫉妒呆子,想将他取而代之,这种强烈得几乎要从身体深处迸射出来并撕裂他的感觉前所未闻来得汹涌。
过去他嫉妒查理和亨利,可以是那个人的儿子,唤他一声父亲是光明正大的,拥有一个疼爱他们的母亲是理所当然的,可他却不能,却没有。
那份嫉妒远远比不上现在。
凭什么是呆子?凭什么?凭什么?
“良……”
安格斯出声,声音不由自主低哑,轻得几乎听不清。
他没有什么好说的,低头轻轻吻上郗良的脸颊,而后的一瞬间,不堪的嫉妒、颓丧、幽怨都化作云烟,从冷峻的脸庞上消失殆尽。
这一刻,郗良是他的,从此以后也都是他的,她一辈子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至于嫉妒那个不开窍将她拱手让人的呆子吗?
如果他是呆子,安格斯想,他还不如一枪崩了自己。
准备好晚餐,安格斯叫醒郗良。
郗良睡眼惺忪愣了一会儿,叫嚷起来,“你为什么还在这里?滚——”
安格斯一把扯住她的发丝,她头皮生疼地哭起来。
“良,我很想看你要怎么杀了我。”
“呜呜……”
这一天过后,两人若无其事继续生活。
餐后在森林里散步,郗良眼巴巴望着路面的方向,稚声稚气告诉安格斯,从那条路一直走一直走,不要拐进任何小路,直到看见一个漂亮的红房子就拐弯,再一直走,用不了多久就会看见热闹的街道,有各种各样的商店,再拐一个大弯,走一段路,就到莱利酒吧了。
说完,她抿着唇,一脸洋溢着吃了什么珍馐美味的幸福。
安格斯懒得和她搭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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