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甘辉第一次看着这个小师弟手中拿着武器。
方大洪虽然拳脚工夫了得,可身子并不健壮,腰也显得纤细,不像是个武人。其实这也可以理解,他毕竟还年轻,身体骨骼还没有长完全。
毕竟是个年轻人,方大洪今天的装扮也显得很是耀眼,头上带着一顶标准的明军将官头盔,钉上那根半尺长的铁枝上还装饰着一个染成粉色的绒球。这次北地作战,部队已经准备了将近一年,士卒们都装备了建奴八旗军样式的棉甲。这种铠甲有很长的下摆,直接拖到小腿。手腕处的马蹄袖还能放下来,盖住手背。说句实在话,建奴的棉甲确实适合这样的天气,穿在身上,就好象披了一件大棉袄。但是,却显得臃肿。
大约是觉得样式实在太难看,这小师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来一套无袖皮甲,又着匠人用油漆漆成大红色,上面还用白铜钉上去不少纹饰,华丽得令人发指。
这小子就是喜欢出风头啊!
作为一个战场的老人,甘辉也曾经提醒过方大洪换一件兵器。红缨枪这种武器怎么说呢,也不是不好。在江湖上与人决斗的时候,白蜡杆一抖枪花,虚虚实实,立即就能耀花敌人的眼睛,最是难防。
可是真到了尸山血海的战斗之场,所有的士卒都是全身铁甲。你的枪花抖得再好也顶不了什么用,敌人完全可是对你的高妙招数视而不见,直接一斧一棍劈来。你的枪刺到人家身上,不过是一个小白印子,人家一斧一棍过来,立即就能把你放倒在地。
战场上千万双脚相互践踏,一旦倒下,你还有机会站起来吗?
提醒是提醒了,可方大洪还是浑不在意,也不换武器,说是换成重兵器实在太难看,传出去会被江湖上的兄弟笑话的。
这应该是方大洪第一次统帅这么多士卒打仗,在意识到敌人今天就会发动进攻之后。方大洪一会儿轻轻地抖动着红缨枪,一会儿将目光直勾勾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一会儿又长长地吐出一口白气。兴奋有之,期待有之,担忧有之。
“师兄,什么?”方大洪转过身来。
“没什么,没什么了……”甘辉突然失去了说话的欲望,现在说什么有又什么用。反正敌人这一两天就会发起总攻,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现在只能静静等待。
远方开始混沌起来,突然,有一群大约百只黄羊疯狂地跑来,就好象后面有恶狼正在追赶似的。
自从李自成进京和满清入关之后,再加上连连天灾,京城地区萧条得厉害,在路上走上一天,也碰不到几个人。相反,野生动物的数量却多起来。生长在大房山山区的黄羊逐渐朝东阔散,沿着琉璃河两岸喝水啃青。
若是在往日,看到这么多肉食寻死似地朝大营奔来,士卒们肯定会高兴坏了,将官立即会组织骑兵围猎给大伙儿加菜。
可今天,众人好象嗅到什么不一样的味,也没有人动。
果然,过不了片刻,在黄羊群的后面就传来轰隆地马蹄声。
一百多头黄羊朝两边一分,消失在雪原之中。
军营之中,锣鼓不要命地敲了起来,到处都是士卒的骚动声。
甘辉看到方大洪捏枪杆子的手猛地一紧,然后放声大呼:“敌袭,敌袭,鞑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