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调教,整个扬州镇的士卒都弥漫着一股剽悍的敢战之气,以英雄战斗为荣,以胆怯懦弱为耻。
是啊,难道不打?去他妈的,还能有其他选择吗?
预备役又如何,总归是要上战场的。不如此,如何成长为合格的战士。
大伙儿平日间训练得这么苦,被教官操练得人不人鬼不鬼,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不就是想着总有一天能够从预备役转为正规军吗?
操他娘的,大家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凭什么我就不能上阵杀敌,我就不能成为光荣的宁乡军保家卫国。
这个国家这扬州镇不但是军人的,也是咱们这些普通军户的,这是我们的家。
等了这么多年,我们等的不就是上阵杀敌的这一天吗?
孙元一咬牙:“上马。”
一声令下,整支部队动了起来,所有的士卒都翻身上鞍,激起阵阵灰尘,整片白蜡树林整片坟地就如同起了一场大雾,有黄色弥漫开了。
铠甲铿锵铮鸣,战马兴奋地打着响鼻。
突然,冷英拉住了孙元战马的缰绳,低声道:“侯爷何等尊贵,这一战就让属下指挥吧,你且留在这里观战。”
孙元冷笑着斜视他一眼:“冷英,大战在即,你这是要让某当逃兵,在一边看着某麾下的士卒流血吗,某人做不到,某如果这样,还配做你们的统帅?去他妈的何等尊贵,去他妈的颖川侯,在以前,某人也不过是一个农家子弟,同你们也没有任何区别。就因为一刀一枪在战场上同敌人厮杀,这才杀到了现在。血我见得多了,贼人的头领老子砍得多了,早已经将自己当成死人了,所有的,只是胸中那一口热血。废话少说,这一仗,某要冲锋在前,和弟兄们并肩而战。呵呵,你们刚才不是说老子看不起你们是预备役吗,怎么大话说了,如今要冲锋了,却叫某留在后面做看客,是怕打不赢建奴,没办法保护某吧?”
其实孙元并不想冲锋在前,甚至不想亲自参战的。实际上他对自己还是有个清醒的认识的,自己的武艺在这个世界也不过是普通水准,真一对一较量,只怕未必是任何一个建奴巴牙喇军精锐的对手。以前在战场上,所依仗的不过是精良的铠甲和簇拥在身边的勇士们。
今日一战,自己身先士卒,却是比往日更加凶险。自从宁乡军成军以来,依靠着长矛火枪方阵,依靠着大炮,依靠近带杀人机器似的军队,对上同时代的其他军队几乎是摧枯拉朽的平推。
可同步兵军团的辉煌战绩比起来,宁乡军的骑兵每战都好象打得非常残酷,就算是胜也胜得极其艰辛,尤其是对上建奴主力的时候。
今日一战估计也是如此。
可他却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敌人有两千,都是正蓝旗精锐,而他手头只有一千人马,还都是没打过硬仗的预备役。
单纯从数量和战斗力上看,这一仗力量对比悬殊。
冷兵器战争中,士气很多时候是决定一场合战役的关键因素,没办法,老子只能身先士卒激励士气了。
其实,我真的不想亲临一线啊!
听到孙元问,冷英面色变了:“侯爷这是在怀疑冷英吗,冷英但凡有一口气再,定能保得侯爷周全。”
孙元:“保某周全,如此说来,你对取得这一仗的胜利没有决心了吗,还是以为我们会败?冷英,你是这一支部队的统军大将,你的任务是获取功勋,老子自有侍卫,用不着你来保镖。”
冷英一张脸涨的通红:“侯爷,属下有信心拿下豪格的人头。”
孙元提起斩马刀,一夹马腹,如同闪电一般朝前冲去:“胜利!”
“胜利,胜利!”
见堂堂颖川侯,见自己的统帅冲在最前面,一千多健儿浑身的热血都沸腾了,山呼海啸班的呐喊席卷整片旷野。闪亮的胸甲犹如一把利刃扎向前方黑压压的敌群。
冷英也没想到孙元冲得如此之快,他只紧抿着嘴,抽住一长一短鸳鸯刀,将其放置于马颈两侧,提着缰绳,身体随着战马上下起伏,犹如立在长风破浪的舰首。
感觉自己就好象在飞翔。
“胜利,胜利,胜利,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