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一个间隙,可毕竟是朝夕相处了几个月的战友,老木头眼睛都红了,手中的金瓜一挥扫中一个敌人的面庞。“喀嚓”声中,敌人的脸明显地凹陷下去:“总兵官,这样下去不成,这样下去不成!”
又有家丁疯狂大叫:“拼了,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呸!”老木头朝那个陷入疯狂的家丁吐出去一口带血的唾沫,大声骂道:“拼你娘的屁,你死不要紧,可总兵官死不得。总兵官就是俺门秦军,没有总兵官,就没有咱们秦军。就算是死,也要护着总兵杀出城去!”
那家丁被老木头唾了一脸的口水,顿时恼了,满面狰狞地吼叫:“老木,眼前这般情形又如何杀得出去,你教我,你教我呀?”
老木头定睛看过去,眼前全是河南兵那一张张在火光中闪烁的脸,白森森密密麻麻数也数不清楚。这情形就如同置身于夏天的茅厕,满地都是蠕动的大尾巴蛆,看得人寒毛直竖。
是啊,高杰的家丁就算再剽勇,人力有时而穷,面对着这种人肉的海洋,又如何杀得出去?
这个时候,突然有人冷笑一声:“不过是一全破烂货而已,破烂货再多也总归是破烂货。枉我带你们出生入死多年,都是打老了仗的人。咱们,看到敌人一多,就不知道该怎么厮杀了!要不要我教教你们该如何打仗?”
众人觅着声音看过去,却见高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马鞍上直起了身子。他虽然还是一脸的灰败,可眼睛已经变得炯炯有神,显是已经从宿醉中清醒过来了。
“总兵官!”众家丁同时大叫一声,士气大振。
高杰已经抽出挂在鞍上的铁杖,一挥,夹着风雷之声将一个河南兵挥的如同稻草人一般飞了出去:“有酒没有?”
众皆骇然,都不知道该如何回话。
“他奶奶的,我头疼得紧,需要喝口沉头酒缓缓!”高杰大骂。
老木头见高杰总算能够作战,心中一松,沉声道:“总兵官,等杀出城,属下陪你喝个痛快,现在不是时候?”
“去你娘的,叫什么总兵官,叫我高杰。”高杰长笑一声:“老木头,从现在开始你不是我的下属,而是高某的兄弟,是兄弟,就叫我的名字。”
老木头眼睛一热,竟是说不出的感动。不得不承认,如高杰这般的人物之所以能够手握十万大军,坐到一镇总兵官的位置上。无论他多凶残,多暴戾,却具有一种强大的个人魅力。自从高杰反出闯军之后,因为和李自成结下不可化解的深仇,高杰军一遇到闯军就如同疯了一般冲上去。
剿贼多年,在西北明军中,高杰部打的仗最苦,牺牲最大。也因为这种个人魅力,感动着他手下的士卒奋勇杀敌。也因为这种个人魅力,将这支新秦军锤炼成当今明军中一等一的精锐。
“好,高杰,等到杀出城去,老木头和你醉死拉倒!”老木头大声吼。
“好,这才是我赳赳老秦。”高杰长啸一声,用尽全身力气大喊:“秦军进城了,快逃啊!”
众家丁同时一呆,然后会意,也仰声大吼:“秦军进城了,快逃啊!”
二十骑又如滚落下山的巨石一般朝前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