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元:“我哪里敢。”语气中却带着一丝讽刺。
换成其他人,早就怒了,马士英却还是一脸的微笑:“太初,你这就幼稚了。你的心思我大约还是知道的,不外是既然以前朝廷能够招降贼军,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不过,有一句话叫此一时彼一时。当年朝廷的抚局是建立在国家还有财力安置贼将,有兵力足以震慑他们的基础之上。可如今是什么时局,天下已经是一片大乱,朝廷政令不出北京。刘超受招安之后,这河南已是一片糜烂,又该如何安置,谁出这笔钱?还有,你别忘了。如今河南到处都是贼军,刘超当初之所以反叛,还不是因为畏惧李自成。他今天受了招安,等我等明日带兵离开,后天李自成过来,难保他不会降而复叛。刘超此人阴险狡诈,老夫最是清楚不过,根本就不值得信任,还是直接擒了妥当。即便是当年熊文灿的抚局,最后不也是彻底失败。老夫不认为这个刘超就靠得住。”
“这个刘超打仗确实是一把好手,也只有太初你制得了他。只可惜,国家正是用人之际,说不定哪天朝廷就会大用你孙太初,调你去其他地方平叛。你若一走,南直隶谁人是他对手?”
“就拿这一仗来说,如果没有宁乡军,凤阳只怕已是不保,说不定贼军此刻已经打到南京城下了。这个可能,老夫不能不防。”
听他这么一说,孙元心中的火气渐渐平复下去。脑子里一动,是啊,当年张献忠不就假投降过一次。如果当年明朝不放他一马,直接派大军将之剿了,哪里有后来湖广糜烂四川全境失陷,杨嗣昌忧愤而死的事情?刘超这厮实在是不可靠。我马上就要带兵去解开封之围,等到仗打得正热闹,这个刘超若是在背后给我来一记阴的,谁受得了。马士英此举将所有的可能都扼杀在萌芽里,确实是最最稳妥的。
可是,老马这么干确实是让人有些不齿,这厮杀俘还真杀上瘾了。
孙元摇头:“不管怎么说,侍郎你这么做是不对的。”
马士英:“太初乃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却不想还有一颗赤子之心,乃是谦谦君子,难得。”
他这话中难免有调侃之意,孙元心中略微不快,挖苦道:“马侍郎,别忘记了,刘超可是你的乘龙快婿,今日这件事难道你就不怕天下人耻笑吗?”
马士英一拂袖子,正色道:“相比起国家民族,相比起大明朝的江山社稷,老夫区区一点清名,算得了什么?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孙元将军,别再多说了,尽快进城扫荡城中贼军残余。老夫带着其他两军,在城外掩埋尸体,安抚百姓。”
说完,就戴上了口罩。
马士英的话说得都对,可孙元总觉得不是味道。
当下正事要紧,他也懒得再说,也拉上口罩,带着冷英等人牵了马慢慢走进城去。
和刘超打了这么长时间,双方付出了好几万人的死伤,今日是孙元第一次踏上永城的街道。
眼前的情形就如同人间地狱一般,到处都是腐败的尸体,满城都轰隆飞翔的大团红头绿头苍蝇。
天气实在太热,青石地上到处都是流淌的浓水,让人几乎没有立足之地。
走了几步,脚下出来传来粘稠的感觉之外,还有细密的“劈啪”声。孙元低头一看,身上顿时起了千万颗鸡皮疙瘩,却见,眼前白花花一片全是大尾巴蛆。白白胖胖,如潮水一般涌动,竟是无边无际。
饶得孙元见得死人多了,嗓子眼中也像是被塞进去一团乱麻,吞不下,吐不出。
身后的卫兵们喉咙里都发出呕吐的声音,只冷英还是一脸的冷淡,这小子倒是心硬胆大。
沿路走过去,却见路边跪着不少贼军,这些人都是刘超剩下的那八千手下。首恶已经就擒,他们也没有斗志,被宁乡军追了一气,实在跑不动了,都扔下手中的兵器投降。
永城颇大,这一路行来,除了投降的那八千青壮,却看不到一个老人妇女和孩子,想必都病死在这场瘟疫中了。
刘超在守城之战中征发了城中所有百姓,连妇女和老人也不放过。而这些没有经过训练,没有力气的平民上了战场基本上就是一个死字。
这还是宁乡军在战争中第一次开进敌军的城市,骑兵军士兵的军纪本就比元字营和伟字营的袍泽要差些,进了城之后,除了招降俘虏,就开始四下收集战利品。
他们一个个有组织地编成三人小队在城中跑来跑去,踢开百姓的房门,将其中的金银细软一卷而空,然后寻了个干净的街面堆在一起,插上标志,等着军官前来清点查收。
宁乡军已经染上了孙元的秉性,最是爱财,每次战后打扫起战场来极为勇猛,就连地上腐尸也不放过。
孙元就看到,一个士兵提着刀子拨弄着一具尸体,弄得臭气熏天。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士兵,仔细过上了病。”
那士卒大约是已经习惯了这臭气,笑道:“将军且放心好了,我早已经喝了青主先生熬的药。加神甫也早已经准备好了烈酒,等下用酒洗了手,喝上两口就成。”
那头,又有几个士兵拆下百姓家里的门板,将家具抬出来,架在街上,开始焚烧死人。
孙元心中有些不快:“咱们宁乡军乃是官兵,怎么能够抢劫百姓?”
那士兵回话:“将军放心好了,这城中的百姓都死球光了,城中的财物都是没主的。如果家里有人,咱们也不会去叨扰……还别说,这刘超还真大方,这些死人身上还都带着钱。”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腐尸里挑出一串铜钱,随手扔一边。
孙元:“等下这些财物也得用火过一遍消毒。”
士兵:“将军放心吧,我省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