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清流关之站,韶伟作战不可谓不勇敢,他记得自己就亲手刺杀了六个敌人,将刺刀都捅断了。可就因为这该死的伤疤,却成了别人的笑柄。
这些天来,以前的战友见了他总是一脸的古怪,憋着坏笑,这简直就是不可容忍。我是勇士,可不是小丑!
于是,韶伟就憋了一口气,想在接下来的战场上证明自己。是英雄是好汉,咱们战场上见,看谁杀的敌人多。恩,到时候,最好再受点伤就好了。
韶伟本就是一个性格偏激的中二少年,别人上战场想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杀伤敌人,他却想着如何受伤。
可是,军队驻扎下来,新兵军充实进部队之后,他却被调去做了长矛手的旗总。
按说,这可是高升,从一个只有十个手下的小旗升为管理一百人的总旗,那可是大好事啊!
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感觉很牛的样子。
让人气恼的是,战友们的怪话出来了:“受伤就能升官,还是被自己人弄伤的,喂,兄弟,拿你的火枪过来,对我的脚来一下。”
韶伟听到这话,其得半死,若不是大家一起相处了半年,都是极要好的袍泽弟兄,早就跟说怪话的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
韶伟在见识过火枪站战场上的威力之后,对于做火枪手已经有一定的心得。这次突然抽自己去做长矛兵的军官,心中却非常不乐意。
不过,军令如山,长矛兵就长矛兵,上了战场一样建功立业。
真说起来,上次清流关大战,火枪兵总共也没放几枪,最后还不是靠刺刀解决战斗。长矛,至少比火枪长,在战场上的用处却要大些。去做长矛手,还怕没有立功的机会?
可等接了兵,开始在上级的指示下训练新兵的时候,韶伟就如同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有这么练兵的骂,这样的兵上了战场能派上用场?
孙元真是乱来。
新兵刚入伍的时候,因为时间紧迫,内务什么的也没多大讲究,直接从队列训练开始,这一切同以前在宁乡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区别。
按说,新兵要想将队列练好,没有一个月是不成的。
好在这一千新兵中充实了不少宁乡所的老人,就韶伟手下得这一百人当中,二十个小旗就是他以前的战友。
有这群人在,一个老兵带五个新兵,十天下来,队列倒是练得有模有样,勉强看得下去。
可是一等到士兵开始刺杀训练的时候,韶伟就恼火起来。
在他看来,长矛兵是要和敌人肉搏的,个人的武艺非常要紧,怎么也得练几套枪法什么的吧?
可孙元倒好,来来去去就教了新兵三招:前刺,向左刺,向右刺。
这他娘的什么孩童玩意儿,就算是六岁小儿打架所使的招式,也比这复杂,上了战场能用吗?
带这样的兵上战场,我还不被以前的战友笑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