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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君珩清醒后的第二天,他被转到了另一个医院。
这是一家私人医院,背后有高家的投资,人少,环境清静,服务不错。
外伤都恢复得差不多了,高君珩主要在这里进行康复治疗。
医生说他是摔到了脑补的神经,他的行动不是很灵活,四肢无力,需要花点时间才能恢复。
高君珩点点头,表示听从医生的建议。
于是,高君珩过上了一个月的生活极度规律,毫无空闲的日子,早上被护士小姐叫起床去吃早餐,然后康复训练,中午吃饭后被去午休,下午去做按摩和针灸。
在这期间,他连玩手机的时候都没有多少。
高君珩只能在夜里,在睡觉前复盘一下这离奇的经历。
那一天,他在开车,前方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亮起红灯,高君珩自然是要遵守交通规则,他缓缓踩下刹车,在停车线之前停了下来。
交通信号灯显示还有四十秒才是绿灯。
在等待期间,高君珩打开了收音机。
“欢迎来到958频道,今天,我们邀请了一个大明星……”
收音机里的主播说着,忽然,只听见“磁——”的声音,这声音极为刺耳,像金属划拉水泥的声音。
紧接着,猛烈的撞击感从他的后背冲到脑门,面前的充气囊爆开,像拳击手套那样扑打他的上半身。
高君珩甚至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他也不确定是哪个骨头碎了,总之,他现在浑身都疼,好像被什么东西反复碾压,最疼的地方是胸口。
他低下头。一根钢管横穿了他的胸口。钢管似乎变成了一个新的骨头,与血肉融为一体。
他的眼前模糊一片,耳边响起了碎裂的声音,他想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口,一只无形的手扣住了喉咙,最后,他连呼吸的力气也没有了。
一个人若是没有呼吸,那代表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可是真的他死了吗?
高君珩还有点恍惚,好像停止呼吸一瞬间,他就来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体里。
他应该还活着吧。高君珩心里想。他掐了一下大腿,啧,还挺痛的,又摸了摸鼻子,嗯,目前还能呼吸。
总之起死回生这种事,真的挺玄乎的。
“谢先生。”一个小护士来到他身旁,说:“按摩的时候到了。”
“好嘞。”
高君珩刚答应完,小护士拿出来一个不锈钢筋膜刀。
高君珩虎躯一震。
他用过这玩意,虽然是上辈子用的。嗯……怎么说,可酸爽了。
“谢先生,放心,我下手有度的。”小护士说。可高君珩分明从她眼睛里看出跃跃欲试的神情。高君珩真不想让她练手啊啊啊,他可真切知道这个姑娘个子不大力气不小。
“嘿嘿嘿。”
“……不是,你轻一些,啊啊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
高君珩在医院复健了半个月才彻底出院。这半个月里,他名义上的伴侣高予臻从未来看他。
这应该是好事吧,高君珩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不然这真的太尴尬了,高君珩都不知道该如何面这个便宜弟弟了。
好吧,最重要的是,高君珩和高予臻那微妙的兄弟关系,早在谢初成为他的“弟媳”之前,就已经破裂了。破裂的原因,说真的,高君珩并不知道。
那一天,他只是接到了高予臻的电话,那时候,高予臻还在国外读书,然后两人因为什么破事大吵一架,最后,他听到高予臻带着哭腔,在电话里说:“够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再见!”
说完,高予臻挂断了电话。
“真是反了你了……”高君珩一边骂,一边回拨号码,可是手机屏幕显示他已经被拉黑了。
“啧。”
高君珩试着发送短信,显然,他根本发不出去任何消息。
高君珩气到差点爆炸,恨不得把手机扔到墙上,就算摔坏了也无所谓,反正他有钱,买几百个手机都是随随便便的事,ta深呼吸几口,最终没有这么做。
我可是成年人,高君珩告诫自己,成年人要情绪稳定,懂吗,情绪稳定。
他忽然想到那个不知好歹的臭小子也成年了,尽管也才成年了没两年。
高君珩一想到这个小混蛋,牙齿又开始痒痒,这个小子也是成年人了,情绪管理能力还不如他小学生的堂侄女。
他想了想,又打开好几个聊天软件,好家伙,小混蛋手速真快,这里也被拉黑了。
“……”
高君珩瞪着手机,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许久,他才长叹一口气。
“唉……”
这一刻,高君珩深感无力,他坐在沙发上,手机却丢到一边,那时候他完全没想到,这几乎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先生,到站了。”
前排的出租车司机提醒他。
“噢,好。”
', ' ')('高君珩这才回过神来。
从医院出来后,高君珩拖着一袋行李,坐上出租车前往一个陌生的地址。这是位于市区公园旁的一处高档联排别墅区,是高予臻和谢初的“婚房”。
说是婚房,其实证上只写了高予臻的名字,当然,买这个房子付的钱也都是高予臻给的。
这些信息都是高君珩从谢初残留的记忆中得知的。
好吧,谢初的那一点点记忆也没有给他过多的帮助。
“应该是这里吧。”
他的脚步停留在一处房子前,黑色的窗户,白色的墙,这房子门面空荡荡的,也不像其他邻居,会在窗户边和门前放点太阳花,绿箩,鸭脚木之类的小植物。
这看起来也太没有生活气息了吧。真不知道谢初和那个混蛋弟弟是怎么过的。
走到这里,谢初才想到一件事。
他好像没有带钥匙啊。这要怎么回家?
思考了两秒,高君珩放下行李包,抬起手,咚咚咚敲了三下门。
希望家里有人,但别是高予臻,高君珩心中默默祈祷。
很快,门开了,并且如他所愿,开门的人确实不去高予臻,而是一个身材矮圆的麻子脸中年女人。
“谢先生,您出院了啊。”女人赶紧帮他提起行李包,“快进来吧,哎呀,还有一个小时就吃晚饭了,您回来得正好。”
高予臻看了一眼女人胸前的名牌,上面写着女人的名字,刘翠兰。
“好,谢谢刘姐。”高君珩笑了笑,礼貌地说。
这好像是高予臻请的管家。
走进房子。
内部和外部一样空旷,客厅只有一张黑色皮沙发和森棕色橡木茶几,连电视都没有,走廊上的柜子倒是放上了格纹玻璃花瓶,花瓶里还插着几束白色的花。
花朵散放着香气,提醒着高君珩,这是真的鲜花,可不是什么廉价的假花。
“小苍兰。”高君珩低声说:“没想到高予臻在这种地方还有点情调。”
“唉,谢先生,您叫我吗?”或许是听到了那个“兰”字,刘翠兰以为高君珩喊她的名字,一边端着碗打鸡蛋,一边走过来。
“没有啦,刘姐,你忙你的吧。”
“好的,有事再叫我。”刘翠兰说完,刚刚转身,又听到了高君珩说:“稍等。”
高君珩说:“这束花……是高予臻让放在这儿的?”他知道谢初今天出院,特地放在这儿的吗?
刘翠兰瞧了一眼那从花瓶里探出头的小白花,“当然是了,高先生说,要定期在这个花瓶里放上几束小苍兰。”她耸了耸肩,说:“我把花放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您难道一直没发现吗?”
“啊,我刚刚才发现,可能我之前摔到了脑子,有些事记不清了。”高君珩摸了摸鼻梁,说。
“噢,也是,我以为您不喜欢小苍兰的气味呢。”刘翠兰问道,她倒是挺喜欢这个味道的,还专门拖国外读书的女儿帮她代购小苍兰沐浴露。
“没有,我觉得挺好的,我只是问一问,没有别的想法。”高君珩说,“就让它好好的呆在那儿吧。”
“行。”刘翠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何,刘翠兰总觉得谢初怪怪的,似乎和她印象里的谢初不太一样,但她又说不出哪里不太一样。
噢,对,她忽然想起来,谢初以前不会在她面前直接说高予臻的全名。
可能跌到了脑子的人,性格都会突变吧,她想。
“对了,高予臻呢?”高君珩忽然想到这个。
“高先生三个月前去了国外呀。”刘翠兰说:“好像是他工作接了个什么项目,要长期呆在国外,哎呀,我也不是很懂这些。”
“好吧,谢谢了。”高君珩说。
等刘翠兰又回到了厨房,高君珩才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
如果高予臻不在这里,那他为什么又要刘姐定期往花瓶里放小苍兰呢。
这件事太过于微小,很快就被高君珩抛之脑后。
因为现在,高君珩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
——谢初,他,根本没有工作!!!
上辈子的高君珩可是一个卷王,一个天生的打工人,他出身于全国最顶尖的大学,尽管学的是一个被千万人称为“对社会毫无用处”的天坑艺术类专业,但是他依然杀出了一条高薪路。
所以他完全无法忍受谢初是个不工作的闲人!
但很快,他就知道为什么谢初没有工作了。
很快,高君珩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住了也下来,当然,高君珩也没闲着,很快他就振作起来,开始找工作。
人总要有个盼头,他想,赚钱就是盼头嘛。
只是……理想很美满,现实很骨感。
“抱歉,你的资历不符合我们的要求……”
“祝你找到适合的工作……”??
偷了几百封简历,但是颗粒无收的高君珩坐在路边,抓着
', ' ')('脑袋发狂。
啊啊啊——老天爷,你也没和我说,谢初只有一个高中毕业的学历啊!
为何谢初没有上大学?
高君珩没有纠结过多,并且现在纠结这个也没用,除了增加烦心事以外,对他的处境没有任何改变。
好在他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尽管只是一个在咖啡馆的兼职工。
高君珩安慰自己:虽然只是个薪水低廉的兼职,但好歹咖啡馆环境还可以,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这不也挺好。
“谢先生,您要出去啦?”
这几天刘翠兰都看着谢初一副精神饱满的样子,早早起床出了门,震惊得脸都要挂不住了。
以前的谢初,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能有二十小时躺在床上,剩下的两个小时给了洗漱和吃饭,工作,那更不用想了,那种状态怎么可能工作嘛。
怎么去住院了一个月,他忽然变得那么精神了,刘翠兰都觉得,谢初原本阴沉沉的眼睛,现在比灯泡还亮堂,简直要照瞎了她的眼睛。
“我找了一份工作。”谢初笑着说:“刘姐,到时候发工资了,我请你吃饭。”
“啊,工、工作?”刘翠兰震惊地说:“先生,你竟然想要工作。”
“没错,好了,不和你说了,我赶时间呢。”谢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间有些匆忙,“再见。”他和刘翠兰道别后,赶忙离开了。
“哦,好,再见。”
刘翠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挠了挠头,直到挂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发出声音,她才醒了过来。
“工作?”
“对呀,工作。”刘翠兰说:“高先生,你可以不知道,谢先生去医院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简直就是换了一个人,他现在竟然想着要工作了。”
耳机里的声音沉默了一会儿,应该是在思考,“我知道了。”耳机里的声音说,“你先把那些文件寄送到我这边吧,其他的你不用理会。”
有时候高予臻的工作文件会被寄送到这里,刘翠兰便会帮他转寄出去。
“好,高先生。”刘翠兰回答。
谢初真的像变了一个人。
他从一个阴阴沉沉,没有一点年轻人的朝气,昼伏夜出的吸血鬼,变成了作息规律,努力工作,闪闪发光的上进青年,哦对了,他还办了一张健身卡,每周固定三次去健身房。
最初,刘翠兰实在是有些不习惯,可是看着谢初原本皮包骨的手臂渐渐变得结实,看着他原本凹陷的脸颊变得流畅饱满,连熊猫似的黑眼圈都淡了不少,刘翠兰也跟着放宽了心。
他看起来比以前开心多了,开心就好了嘛,其他的就别管那么多了。
时间流逝得很快,转眼间,一年过去了。
高君珩也在谢初的身体里住了一年了,从最初的不适应,渐渐地习惯,再到现在基本上适应。
高君珩依然清楚,他不是谢初。
甚至,他能察觉到谢初的身体,对他的灵魂的感应。
夜间,只有野猫出没,而谢初的残留的记忆,就像那神出鬼没的夜猫,灵活地钻进高君珩的梦中,一遍又一遍在高君珩眼前重演着谢初的一生。
谢初的父亲是谢家酒店集团的董事,母亲么,他从未见过她,听说是她刚生下孩子没多久就被赶走了。
那时候,谢父是有妻子的,谢初的母亲只是一个外遇的情人,谁都没想到这个情人还生下了孩子。
这赤裸裸的野心摆在那正妻面前,哪个妻子能忍受这个羞辱,当即大吵一架以后,连夜搬出去,第二天火速请律师咨询离婚。
离婚官司持续五年后,这场离婚以谢父的前妻分了他一半的婚后资产为收场。
谢父出身贫寒,好不容易榜上了同校的富家女同学,一路靠着老丈人给的资源向上攀爬,最终好不容易站上了名利的巅峰,最后却差点被一个一夜风流留下的孽种打回原型。
他这样自负的男人,当然是不可能会自耗的,千错万错都不是他的错,错在前妻,哪个男人不风流,明明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她忍一忍就过去了,非要搞得你死我活才舒心。
错在那个该死的小贱人,如果不是她的勾引他,根本不会引发后面这一连串的破事。
他低下头,目光停留在那五岁的孩子身上。
错在这个该死的孽种,他当初就应该死在那贱人的肚子里,胚胎联着胎盘,被那贱人冲下马桶,是啊,马桶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谢父把五岁的孩子的头压进马桶,另一只手按下了冲水按钮。
这厕所的装修可花了他不少钱,装修风格都是前妻选的,他愤愤地想,讨厌的败家娘们。
“吵死了!”
他狰狞着脸,咒骂那个湿漉漉的,哭泣的小孩,可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在成年人面前该如何反抗呢,答案是:什么都做不了。
这样的暴虐持续了十几年。
高三那年,在极端的学习压力之下,那些潜藏在谢初内心深
', ' ')('处的痛楚终于爆发了出来,爆发的结果就是他被拉进了精神病院,住了几个月,出来以后他也无心去学习了,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月,他终于递上了退学申请,最后在老师的挽留之下,他最终还是在学校呆到了高考结束,拿到了一个高中毕业证。
又浑浑噩噩过了好几年,谢初忽然被家里人拉去了高家,家里人指着一个男人,对他说:
“那是你的联姻对象。”
“他是?”谢初问道。
“高予臻。”他的家人介绍道:“这是高家的七公子。”
“原来是这样。”谢初说。
高予臻和他匆匆见了一面,谢初还没记熟他的模样,他就离开了。
可是等高予臻一走,谢家人便露出了他们的爪牙。
“据说那姓高的也是一个私生子呢~”
“哈哈哈,那和谢初岂不是很配~”
他们的嘲笑声像一把把尖刀,一刀一刀割着谢初的心,但谢初无动于衷,因为他的血早已经流干了,任凭刀怎么割,他都不会觉得疼。
等到第二次见到高予臻的时候,是在领结婚证的那天。
一套流程下来,高予臻的目光始终没有看向过他,只是沉着一张脸,不知道在想什么,等谢初在那张纸上签好名字字以后,他拿过纸,捏着笔,潦草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匆忙走开了。
现场除了谢家人,只剩下陪同而来的高家请的律师。谢家人当着律师的面咒骂高予臻,说他不识好歹。
谢初木然地站在那儿,他不是很在乎他们,也不在乎高予臻,就像他们不在乎他那样。没人问过谢初的意愿,没人在意他愿不愿意履行这场联姻。
我甚至都不是同性恋,谢初心中说,高中的时候,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但他从未表过态,高考结束后,这场无人知晓的暗恋就不了了之。
结婚后,谢初住进了高予臻的房子里,不过高予臻总是在外地奔波,谢初和高予臻没见过几次面。
刚开始,谢初还挺喜欢这种生活,他能感觉出高予臻讨厌他,正好他也不喜欢高予臻,眼不见为净。
再着就是,他结婚后就几乎不与谢家人联系了,可能是看他实在是不中用吧,他们也不屑于和他联络。
谢初躺在床上,床垫比云朵还柔软,他的身体几乎要陷进去,他想,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吗,为什么,为什么还是会觉得不开心呢?
厚重的窗帘隔绝了清晨的阳光,室内昏暗,但高君珩还是按时睁开眼睛。
他缓缓做起来,揉了揉一把老腰,他昨天去健身房练腿,再加上昨天夜里睡得不是很好,现在感觉下半身要废了。
昨天晚上他又做了关于谢初的梦,然而当梦醒来之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唯一有些印象的,是谢初在梦里对他说过,他和高予臻关系很不好,毫不委婉的说,他们之间算是两看相厌。
并且谢初还特别强调他是铁血直男,只喜欢女孩,他和高予臻结婚完全是被家里人逼迫。
……好吧。
高君珩看得出来他们关系不好。这一年里,高予臻就根本没回来过一次,连视频电话也没有打来过。
这场婚姻可真是够荒唐。以高君珩对高予臻的了解,他可以百分之一百确定,高予臻绝对不喜欢男的。
那么,他为什么会同意和谢初结婚呢,谢初没有选择权,难道高予臻也没有吗?
唉,真不知道那个臭小子在想什么,高君珩长叹一声,心里吐槽道,他伸了一个懒腰,而后站了起来,走去卫生间洗漱。
算了,不管那么多了,谢初和高予臻那点破事也不是他一时半会能解决的,再说了,高予臻现在根本就不在国内,他和高予臻连面都见不到,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他穿上白衬衫和黑色裤子,这是咖啡店员工的工作服,和刘翠兰打了招呼,离开了家。
他想,还是先好好工作吧。
工作了一年,高君珩也攒下了一点钱,他早已经计划好了,打算拿着这点钱报一个技术班学点什么的,他不能一直靠着高予臻养着。
今天是周五,店里的客人不少。
客人来来往往,店员却只有那么几个,高君珩一个人被当作五个人用,八小时的工作时间,过得比十六个小时还长。
好在他们店工作了四个小时以后,能休息半个小时,员工在这个时候可以小睡一下,或者吃个饭。
在咖啡店来回爆走四个小时,高予臻只觉得要饿疯了,今天的早餐高予臻只吃了三明治和冰美式,早就被消化完了。
好在咖啡店员工包饭,高予臻从后厨那儿端了一盘番茄奶油意面以后,找了一个空着的位置,坐着慢慢吃着。
奶味的浓香,混着番茄的酸甜爽口,味道很是不错,高君珩心里想,要是碳水再少点就好了,这种糖油混合物对他这种健身人士不太友好。
一碗面没多少,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也就十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高君珩吃
', ' ')('下最后一口意面,看了看手机,离他上班还有十几分钟。
他看着进进出出的客人,心里想,这十几分钟应该干什么呢。
“叮——”
咖啡厅的门被推开,又一个客人进来了,这本是最平常的一幕,高君珩看清那个客人的样子,却在位置上愣住了。
“那是……高予臻?”他低声念道。
或许是对方感受到了他的目光,便把头转过来,在两人的目光接触的一刹那,高君珩抖了一下,低下了头。
靠,好尴尬……
一抹冷汗浮现高君珩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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