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心无愧吗?”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陷入了沉思,喃喃自语道,“若真是如此,那就好了。”
次日,开庭时分,第二法庭室。
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原告方,是否准备完毕?”审判长问道。
刘律师点头道:“原告辩护方,已准备完毕。”
“辩护方,也准备完毕。”
白梨话音刚落,便听审判长将上一次尚未结束的案子,关键点都重复确认了一遍之后,向双方询问是否有新证据。
“审判长,辩护方有证据要呈上来。”白梨很是肯定地说道,“在之前的调查中,辩护方有了重大的发现。”
我适时地在电脑上放出事先准备好的照片,便是之前我们在写字楼里拍摄的照片。
“这是什么?”审判长问道,“请辩护方阐述,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据能够代表什么。”
白梨点点头道:“之前,我们一直都认为死者和左顺是在一个房间里的。但是,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有了重大的发现。虽然,左顺与死者确实是在一个房间里。而那个房间也确实是案发的第一现场,但是,监控视频记录的却并非是案发现场。这,才是监控视频里所记录的案发现场。”
此话一出,不仅是对方的刘律师,就连审判长和死者的家属都愣住了。
监控视频不是真的监控视频。
这话,不管怎么说,都是说不通的。
“请辩护方出示证据亦或者是证人,可以证明,照片上的场景就是监控视频里的案发现场。”审判长很是惊讶地说道,“请出示。”
“好。”白梨点点头道,“我要求证人上台发表证言。”
“允许。”审判长道。
第一位上台的证人,便是俞朴。
俞朴原先是不愿意来法庭作证的,但是,在左右思量之下,她还是同意了。
在照例询问,并且声明了证人的义务以及伪证的后果之后,俞朴点点头道:“我能够证明,照片里的场景原先是一个化妆间。而且,就与被告左顺和死者案发当时的化妆间一致。”
刘律师不淡定了,他率先提问道:“请你再说一次,被告左顺和死者案发当时的化妆间一致,是什么意思?”
“我的职业是室内设计与装修。”俞朴解释道,“在案发前一周左右,有一个男人找到我,给了我一万块的定金。让我,按照左顺所在的剧组化妆间的样子,以1:1为蓝图,做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那个人有什么特征吗?”刘律师继续提问道,“你见过,能指认出来吗?”
俞朴摇摇头道:“我指认不出来,因为他当时戴着口罩和墨镜。但是,我记得他的手臂上有一个纹身,纹的是他儿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