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审判长,公诉方请求被告陈诉案发当时的所有情况,以作证言。”
“允许。”审判长说道,“现,请被告上证人席,陈诉案发当时所有情况,不得遗漏亦或造假,否则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清楚明白?”
“明白。”苏国良站上证人席,有些不安地看向了坐在辩护席位上的白梨一眼后,深呼吸一口气道:“案发前一周,我接到了死者苏燕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声称,她的儿子苏溪是我堂弟苏烈的孩子。要求,苏烈每月支付1万元的抚养费。如果他没有钱,那就让我来代付。我怀疑她说的话有假,所以就要求她做亲子鉴定,案发当天就是她给我看亲子鉴定的时候。”
“那一天,我如约而至,在她下夜班的必经之路等着,这是她要求的。后来,见面后她将鉴定报告给我看。我对报告有疑惑,要求去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她不愿意。我们吵了一架,她还打了我几巴掌。并且,将我脖子处抓了几道伤痕。后来,我见她耍无赖,就走了。”
“审判长,被告发表证言完毕,公诉方要求询问。”公诉方在审判长点头允许之后,便转向苏国良问道,“死者因为你怀疑鉴定报告的真假,从而跟你争执,是吗?”
苏国良想了想,点点头道:“是的。”
“那,你是否有气愤,愤怒?”
苏国良犹犹豫豫着,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但是,在公诉方的再三追问之下,还是无可奈何地说道:“气愤和愤怒倒是没有,只是觉得她有些不可理喻而已。”
“审判长,公诉方认为,被告在因为与死者发生争执的情况下,一气之下杀害了死者。”
“慢着!”白梨连忙说道,“请公诉方出示相关证物,可以证明我方是真凶的证据。”
公诉方大约是听说过白梨的名声,眼睛里透露出鄙夷与不屑道:“当然有,那就是在现场所找到的带有不规则血迹的石头。”
“只有一块石头,上面还没有检测出我方的指纹。所以,并不能证明这起案子就是我方所为。”
白梨话音刚落,便听公诉方反驳道:“除了这个之外,在案发现场还有一副男士手套。而手套上面的dna鉴定结果,显示为被告。并且,在手套上面所残留的血迹与凶器上的血迹相同。”
一时间,白梨有些蒙圈。
这双手套,苏国良从来都没有跟她提起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被告,请你解释一下,这双手套是不是你的。”公诉方问道,“请回答,这双手套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成,上面的血迹作何解释。”
苏国良楞了一会后道:“这双手套确实是我的,不过,是苏燕问我要的。她说,这手套能不能给她,因为她想给她父亲。我那时候才买没多久,大概九成新,就跟她说,如果她不嫌弃,就给拿走吧。”
“审判长,这上面有大量被告的dna,除此之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的nda,在手套上还有血迹。所以,基本上可以判定真凶就是被告无疑。”
公诉方说的义正言辞,而这两样证据确实是可以断定苏国良的罪。尤其是,手套上并没有第二个人的dna,这就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