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1 / 2)

不过话虽如此,但最后吴老还是非常惜才地揽着人家小姑娘的肩膀,众人一起拍了张大合照。在全场观众的掌声中,这次华清杯的复赛已经正式告一段落,前六名成功晋级决赛,将在半个月后再拼冠军。

电视直播一结束,人家小姑娘就冲上来要了戚暮的签名。戚暮温和地笑了笑,在上面签下了一句鼓励的话外,又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小姑娘紧紧地抱住那个小本子,一直不停地说着“请您一定要加油”、“我会永远支持你”之类的话。

等到戚暮下了舞台、打算离开音乐厅的时候,他还没再多走几步,忽然便听到身后一道清亮的男声响起:“那个……戚暮!”

顺着那声音,戚暮惊讶地回头看去,当看到来人的那一刹那,他眸子微微一缩,从记忆里想起了这个名字,认出了这个一年多没有再见过的人:“盛彦辉?”

来人,正是戚暮在b市参加小提琴比赛时遇见过的盛彦辉。

此时的盛彦辉穿了一身灰色的西装,戴着一副银丝眼镜,已经全然没有了一年前的莽撞青涩,仿佛成为了一个优秀卓越的精英。但是当他看到戚暮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地耳尖一红,然后轻声道:“嗯,是……是我。”

戚暮并没有察觉对方的失态,他笑着颔首:“好久不见了,盛彦辉,你现在是已经从慕尼黑音乐学院毕业了吗?怎么回华夏了?”

盛彦辉抬步走到戚暮的身边,道:“嗯,我还剩下半年的课程,马上就要毕业了。卡尔老师认为我需要出来多历练历练,我就回到华夏,想组织一个四人小乐团。”顿了顿,他又说:“你也要出去……一起走吗?”

戚暮轻笑着点头,两人一起往音乐厅外走去。

“四人小乐团啊……看样子你是打算在未来的半年来,进行一些小型的室内演出?”戚暮想了想,又道:“这样其实挺好的,四人乐团人数不多、音乐效果比较好掌控,而且又能得到历练的效果。”

得到青年的赞同,盛彦辉立即点头:“是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大门的方向走去,等隔了十来米都能感觉到门外呼啸冷瑟的晚风时,盛彦辉脚下的步子慢慢地放缓,低声道:“其实戚暮,你在巴黎爱乐音乐厅的那场演出……我去听了。”

戚暮倏地一怔,诧异地问道:“咦?你去了吗?怎么没有告诉我?”

盛彦辉喉间一涩,有些艰难地笑道:“我当时也比较忙着赶回学院,就没有……就没有打扰到你。你表现得很出色,真的!”

戚暮谦虚地笑着点头:“谢谢你的夸奖,虽然很久没有听过你的琴声了,但是我相信能得到卡尔教授的认可,你也很优秀!”

灿烂刺目的音乐厅灯光将青年黑色的头发照射得泛了一层金黄,精致的眉眼早已笑弯,那语气仍旧温和随意到让人不由感到一丝亲近,但是盛彦辉却知道,这个人……

早已优秀到让人仰视。

在去听戚暮的那场音乐会之前,盛彦辉也曾经与慕尼黑学院乐团合作过,并且登上过慕尼黑日报的音乐版块。

在到了学院之后,盛彦辉每天都非常刻苦地练习。因为他的脑海里始终有一个青年的背影,那个人在b市的小型室内音乐会上用实力真正地打败了他,让他输得心服口服。盛彦辉非常想抵达那个青年的身边,看到对方吃惊的神情、得到他微笑的祝福。

但是当他听了那场音乐会后,他才真正发现——

自己和这个人,差距越来越大。

这个人拥有那么卓越的天赋和实力,难道还付出了比他更多的努力?!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比你有天赋的人,比你还要努力。

当听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小提琴系的朋友说,阿卡得教授家的小七,每天至少练琴八个小时以上的时候,盛彦辉真的沉默了。所以他找到了自己的老师,希望能够更早地出去闯荡,提高视野。

“那么我就先去乘地铁了,盛彦辉,你一起吗?”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响起,打断了盛彦辉的思绪。他愣了愣,然后摇首道:“我的酒店好像是在另外一个方向,要不我开车送你回去?”

戚暮却是摇头,笑道:“你都说了,在另一个方向,这就不麻烦你了。以后我们有机会再见,希望你能组成一个属于自己的乐队!”

朦胧昏黄的月光下,盛彦辉呆怔在原地,望着青年渐行渐远。他有种预感,今晚……可能是他与这个青年这辈子最为接近的那一刻,如果有的话他再不说出口,恐怕就再也没有了机会!

盛彦辉艰难地上前一步,高喊道:“戚……”

声音戛然而止,盛彦辉惊骇地瞪大双眼,只见一个俊美挺拔的男人面色不悦地从音乐厅的拐角处走了出来,抬眸望了他一眼。

在盛彦辉怔愣的时候,他只见到那个挺拔俊秀的青年一脸惊喜讶异,接着非常高兴地给了这个男人一个拥抱,两人再一起向前走去。

盛彦辉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却从没见过青年的脸上出现过那样温柔的表情,好像见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那是一种完全遮掩不住的喜悦。

盛彦辉慢慢地沉默了,他放下了手,目送着这两个人的离去。

而在不远处的地方,闵琛回眸看了一眼那个神色黯淡的男人,凤眸微眯,只听一旁的青年惊喜地说道:“你怎么来s市了也不告诉我一声?在门口等多久了?”

福娃:咦,为什么我的手里多了火把和孜然?

盛彦辉:……给我一点。

第一百五十五章 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漆黑深沉的夜色下,绚烂多彩的霓虹灯将城市点缀成了灯的海洋,大半片天空被灯光渲染成了艳红色,与白昼无异。

走在s市音乐厅的乳白色大理石柱下,戚暮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笑着说道:“话说我今天要是在音乐厅里多呆一会儿,那你岂不是要等很久了?”顿了顿,他又补充道:“s市晚上的风还是很冷的。”

似乎是刚从柏林赶来,闵琛还拉了一个小巧的黑色行李箱。听了戚暮的话,他若无其事地抬眸望了青年一眼,薄唇微勾:“那就等一会儿?嗯,到时候让你为我取暖。”

戚暮闻言一愣:“取暖?怎么取暖?”

“把我的手放在你的手心,用你的体温,为我取暖。”

即使是在说这样厚颜无耻的话,男人也依旧语气镇定,神态自若,仿佛说的是一件“今天晚上吃什么”这样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似的。而戚暮早已红了耳根,为这家伙的厚脸皮给害羞到了。

对面一道汽车的强光照射而来,戚暮眸子一眯:“其实你怕冷也没关系。”

闵琛倏地一愣,诧异地看过去:“什么?”

“正好冰镇了一下后,可以做成红烧蹄膀。虽然……”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拉起了闵琛的左手仔细地看着,然后嫌弃的“啧啧”了两声,道:“虽然这蹄膀上的肉呢,是少了点,但是肌肉还是比较有力道的,嚼起来估计也挺有口感。”

闵琛:“……”

戚暮将那只“蹄膀”放下,揶揄地笑了笑。青年精致昳丽的面容上带着调侃的意味,这和往日大不一样的表情让闵琛漆黑的瞳孔更加暗沉了几分,良久,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问道:“你还和他聊天。”

两人正好往地铁口走去,戚暮一时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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