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这番衣着让戚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闵琛似乎察觉到了他惊讶的目光,解释道:“音乐节上的业内人士会比较多,丹尼尔不希望我在音乐节上露面,他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戚暮明白地点头,没有再多问。
等到两人一起正式进入了音乐节的场地后,四周热闹的景象让戚暮一下子放松了心情,终于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音乐殿堂的感觉。
这次的音乐节虽然官方宣传不够到位,但是对场景的选择和布置还是上了心的。场地的选址是在一处复古的欧式小镇景区,只要踏上这片土地,就有一种古典的风格迎面而来。
或许是音乐节刚开始的缘故,在街边进行表演的乐手还不算多,戚暮走了一路也只见着了一个小号手站在楼梯上尽情地吹奏激昂的乐曲,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位吉他手在拨弄调试着琴弦了。
在这条红色砖石的小镇主干线上,到处可以见到用聚光灯打亮的名人提示栏。这也是主办方精心设计的一个创意,他们将古典音乐史上的大师们的生平都用多国语言表述在名人栏上,如果想要听一听他们的乐曲,名人栏旁还有几个公众试听机,可以随意聆听。
戚暮还没走几步,便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笑着道:“没想到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居然是在这里。”
只见在小镇主干道不过五百米的地方,在威尔第和瓦格纳中间,放置着的便是维也纳爱乐乐团如今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
对于这位大师,戚暮是真的心生敬佩的。他上辈子虽然与大师相处得不多,但是也毕竟是一起排练过一段时间,多伦萨先生的指挥能力真的十分出众,对戚暮的指导也让他很受用。
尤其是这位大师给了他在金色大厅演奏《蓝色多瑙河》的机会,戚暮十分感激。
“艾伯克的音乐风格偏向于正统,属于纯古典浪漫主义流派,他的试听曲目应该是莫扎特的《维特》和海顿的《惊愕》。”闵琛语气平淡地开口,似乎在阐述一个事实。
戚暮却有些惊讶,他知道这两首曲子都是多伦萨大师的代表作,但是多伦萨的代表作却远远不止这两首。按照闵琛的意思是,这两首是多伦萨大师指挥的所有交响乐中最为出众的了?
戚暮拿起一旁闲置着的试听机听了一会儿,心里更是一凛。他放下了耳机,笑着回首看向闵琛,点头道:“确实是这两首,我没想到……你居然连这都能猜到?”
闵琛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模样十分悠闲随意。两人一边并肩向前走着,闵琛一边说道:“放在威尔第和瓦格纳的中间,应该不会选取太过于柔和的曲子,艾伯克自己也比较喜欢这两首曲子。”
“我都忘了,你和多伦萨先生是认识的。”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蓝色多瑙河》。这首曲子是他最为看重的曲子,每年的新年音乐会都会着重排练这首。”
闵琛看似随意地说着,但是戚暮却一下子听进了心里去,他脚下的步子也一下子顿住。只见青年浅色的眸子倏地睁大,瞳孔微微震颤着——他到现在才明白,对于多伦萨先生来说,那首《蓝色多瑙河》意味着什么。
能够将这样重要的曲子交由他来演绎,多伦萨先生真是非常看重他啊。
戚暮心中的感激更多了几分,而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场地上开始进行表演的自由乐手越来越多。大多是表演小提琴、长笛、黑管、萨克斯等简单便携的乐器的,也有人借用咖啡厅的钢琴,来表演钢琴曲目的。
这些进行露天表演的乐手大部分只是业余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好乐手,其中有一位长笛手吹奏的《f大调旋律》让戚暮都是忍不住赞叹。
“这样的水平放在维也纳交响乐团,恐怕也可以作为正式乐手了!”
听到戚暮的评价,闵琛不由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是维也纳交响乐团?”
闻言,戚暮猛然一怔。他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不小心将这个长笛手的水平与他最熟悉的乐团里的乐手进行了比较,戚暮浅色的瞳孔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暗光,他笑着抬首道:“我小时候曾经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所以对他们熟悉一点。”
闵琛眸色深沉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有再多问。
戚暮这才松了一口气:差点就要露馅了,真是万幸原主真的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
“他的年龄有点大了,埃弗拉不会让他进入乐团的。”闵琛望着那长笛手,启唇道:“埃弗拉有种古怪的爱好,他希望自己的乐团里有更多新鲜的血液,所以这个人即使到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水平,也是不可能进去的。”
埃弗拉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首席指挥的名字,在戚暮的印象中那是一个古板严肃的小老头,明明已经秃了顶,还死活不肯承认地天天戴着一副假发。
经闵琛这么一提醒,戚暮这才恍然发现:维也纳交响乐团里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的年龄是超过40岁的!
他以前可没有发现……埃弗拉先生还有这样的独特爱好?
“喜欢新鲜血液?我以前和埃弗拉先生……合作的时候,倒是没有发现。”
闵琛微微垂眸,深邃的眼底流淌过一丝笑意:“年纪大了,就希望自己年轻。看到年轻人,大概心里也会高兴。”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突然正了神色,认真地看向戚暮,道:“以后你如果有机会与埃弗拉见面,不要告诉他我和你说过这些话。”
戚暮:“……”
为什么他总觉得说这话的男人,似乎意外地有些幼稚?
一路上戚暮都忍住了笑意没有再开口,等到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名人栏时,他才惊讶地睁大眸子,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低笑道:“没想到……他们居然把你的名人栏放在这样的地方?”
第三十四章
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
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
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
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
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
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