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取备用钥匙,陆巍峥第一次去沈东云的乐团。刚一露面,就遭遇了团员们惨无人道的围观。沈东云嫌弃地把这群人来疯推开,将钥匙交到了陆巍峥手上,半开玩笑地说:“我把最珍贵的宝物给你了,你可要争气点,早日攻略成功啊。”
“报告组织,我怕犯错误。越是接近目标,就越担心自己无意间踩到地雷。”
“我还以为你不会在意细节呢……”沈东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我哥看上去对外人比较戒备,但他对自己人向来很好,你安心吧。我哥从小就勤奋上进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心胸宽广还从不挑食……是个十足的好人。”说起严锦的优点,沈东云如数家珍。
“如果说你想挣表现的话,不如试着把他的胃哄好?他常年在外出差,一年到头吃不了几次家常菜。”
陆巍峥眼睛亮了——虽然他也不太擅长厨艺,但是他可以学!
天生行动派的男人随即就去书店买了一堆烹饪书籍回去研习,当晚实验了以前从没做过的糖醋排骨。还好,除了没掌握好火候导致煎焦了一点以外,基本能入口。
严锦是吃过晚饭才回来的,一进门看见陆巍峥捧着一只盘子,像献宝一样。
“不好意思,我用了你家厨房。”
“你随意吧。不过厨房里的东西还能用吗?”厨房……大概是这个家使用率最低的地方。
“我把过期的调味料全都换了新的,厨具都没问题,能用。”陆巍峥把筷子递给严锦,“要尝尝吗,我做的东西。”
严锦在热切期盼的目光下尝了一块排骨,细细咀嚼,最后评价道:“还不错。”
“太好了。”陆巍峥大喜。当即下定决心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做出更多美味的家常菜。
严锦看着他兴奋的模样,不着痕迹地笑了笑。这家伙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一眼就能看穿。
同居的日子是陆巍峥梦寐以求的,但严锦的生活步调,并不是任何人能追得上的。
在严锦家借住期间,陆巍峥深刻体会到了严锦的辛勤与自律。平时每天六点准时起床去锻炼,就算休息日也顶多只往后延半个小时。相比之下,陆巍峥觉得每天一觉睡到八点的自己真是罪大恶极。
严锦不工作的时候会准点进隔音室练习,一待就是一下午不出来。陆巍峥对自己因为房屋装修等杂事懈怠练习一事,感到无地自容。
严锦就像一面明镜,一份标准的执行手册,从里到外皆是无可挑剔。极度勤奋和自律,并不代表他就是一台冰冷的没有人情味的机器。这段日子里,陆巍峥见识到了严锦很多可爱的一面,比如他在生活常识上的欠缺,又比如他其实没有那么吝惜笑容的。每次陆巍峥跟他讲网络上的八卦,说到有趣处,总能看见他不加掩饰的微笑。
某一天陆巍峥整理书房的时候,在书柜里发现了一个蓝丝绒的小盒子。这个有点旧的盒子莫名让他觉得眼熟,经不住好奇心的驱使,终于忍不住打开了。
盒子里是一条更为眼熟的铂金项链,十六分音符,跟自己送给严锦的那条非常的像。
但它并不是送给严锦的那条——链坠的背部光滑如初,没有刻字。
这条项链,是哪里来的?
严锦不像会主动买饰品的人,应该是别人送给他的吧……到底是谁送的呢?
陆巍峥回想起归国那日将礼物交给严锦的时候,对方脸上转瞬即逝的一抹惊讶表情,和之后的微妙气氛。那时候影响到他心情的东西,果然是这条项链吗?
陆巍峥将项链规规矩矩地放回原处,就当从没看见过。他没去问严锦,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