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逃荒的人太多了,她爹把粮食都让给她和她弟吃了,自己却饿晕了。可不能再让爹倒下了,娘就是为了省一口粮食,活生生饿死的。
“田儿,你和你弟弟吃吧!爹还撑得住。”马老汉抿了抿唇没接碗,他都活了好几十岁的年纪了,死了也没啥,媳妇已经没了,可孩子还小,咋也不能死在这儿。
“爹,您就吃吧,您要是出点啥事,我和小弟也好不了啊。”马田儿强忍着不去看小弟盯着碗的渴望眼神,她和小弟虽然饿,可眼下还有点力气,可爹快要不行了。
“爹,您就快吃吧,吃了您就好了。”马小强知道爹必须得吃点东西,不然也会和路上那些人一样,躺下了就起不来了。知道虽知道,可是身体是不受控制的,非要盯着那个碗,索性背过身去不看,颇有一种眼不见为净的意思。
马老汉看着儿女这般孝顺,也只得拿过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女儿说得对,他不能倒下,他要是倒下了,儿子女儿有可能会遭遇不测,一路逃荒以来,他也是见过有些吃人的人的。
最开始儿女死了,他们易子而食,后来也不管死没死,就专朝小孩下手,小孩肉嫩,口感比较好。那些人都是丧了天德的,还是有好些人接受不了,便主动和他们分开了,谁都不想有一天起来发现自己的孩子在锅里。
马老汉一家都是那种天生的大力气,不只是儿子力气大,女儿也不遑多让,力气大吃的就多,他们一家本来就是仗着力气种田的好手。
灾荒没来的时候,虽然积蓄没有多少,但好歹衣食无忧。他们最怕的就是遇到灾荒,灾荒里可没那么多粮食供他们填饱肚子,因此一碗水煮野菜下去,马老汉也只是胃里有点食,不至于那么焦灼罢了。
等马老汉吃完,马田儿接着道:“爹,我打算待会儿跟着二婶去相看一下,要是能嫁到这村里,咱们也不用往南走了,您和小弟就呆在这里,日子也不会太难。”
马老汉立刻反对道:“田儿,你别去。咱家不缺那点粮食,我看这里山多,等爹好了,爹去山里寻摸寻摸,多少能弄点东西,饿不死的。”
马小强也不舍得姐姐,他今年十二岁了,也能当半个大人来看了,好多事都明白了。姐姐要是现在嫁人,连个嫁妆都没有,以后人家会瞧不起姐姐的。
“爹,那山里是那么好呆的?前几天,王大叔他们进山了,现在还没个音信呢!您不能去。”现在是夏天,山里毒蛇猛兽多,去了的人鲜少能有回来的。
继而又劝道:“爹,我要是嫁了,咱家也能少一个人吃食,到时候咱不要人家给的玉米面,换成红薯干,能有大半袋子呢?省着吃也能吃到过年去了,那时我地皮也踩熟了,咱向他们赊借点粮食,也能把日子对付过去。爹,您就听我的吧!”
马田儿力气再大,脾气再爽利,也终究是个女流之辈,男人对天灾尚无办法,她又能怎样呢?要想全家不饿死,也只有这么一条路走,他们不愿意她嫁人,她又何尝愿意呢?
没有三媒六聘,没有婚礼宴席,没有陪嫁之物,也没有良人,前路未卜,再难过,也只能咬牙硬撑,希望今天遇到一个好人家。
李春华她们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有好些人家在这里了,多是在扯皮聘礼的事,对婆家来说,能少一点是一点,而对娘家来说,能多一点是一点,都不容易啊!
李春华的重点不在于要多少聘礼,而是在姑娘的脾气性格,当然要是人好的话,聘礼能少点更好。
她一路瞄过去,一眼就看中了马田儿,这姑娘好,长得虽一般,人也瘦巴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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