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除了这个字,他们的脑袋里想不出别的形容词来。
这种美是超越了种族审美界限的魅力,让所有人都不禁沉醉其中。他们中没有人不知道料理的装饰摆盘很重要,就好像国人要求色香味无一不可缺一般,但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见过这种纯粹凭借外貌就可以秒杀一切的料理。
不,这已经不是一道菜肴了,而是艺术品才对!
金缕玉衣是超级版的蓑衣黄瓜,它将朴素的蓑衣升级成了奢华闪耀、金雕玉琢的华服,这套华服的美丽已经秒杀了在场所有自持身份的贵族——像他们这样的人,有些对美的追求已经到了一个病态的程度。
谁说古人不会享受,这道金缕玉衣可是阿婠那个世界的一道名菜。在那个阶级分明的年代,那些条件允许的高门贵族、文人雅客自然是会想着法的凸显自己的身份高贵、与众不同。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这道菜的名字就与这首甚是雅致的诗文相呼应,而金缕玉衣本身在古时就是身份的象征,只有皇帝和高等级的贵族才能在入殓时使用。很显然这道同名的美馔并不用受此限制,自然被研制了出来且大受追捧。
已经有性急的来宾根本忍不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迫不及待的走近装盘的金缕衣想要拨开寒雾一睹真容了,而同样被威廉精心摆好的哈吉斯这时已经完全被人们忽视了——毕竟那从外观上来看只是一个巨大的、灰黑色、泛着油光的羊胃罢了。
看到诸人的反应,威廉的鼻子简直都要被气歪了,只是一盘糖拌黄瓜而已,你们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人至于吗?
不过现在可没人有功夫关注他的感受,一向沉稳的老迈克尔都忍不住开口问道:“这道菜,叫什么名字?”
这下可难倒了威尔,他实在不知道如何用英文来翻译这个诗情画意的名字,如果用考古学的专业术语似乎又有些大煞风景。
于是他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儿才回答道:“圣衣。”
这个在基督教的旧约新约中都有出现的名词在场的诸人理解起来就容易多了,不仅纷纷点头,这道菜看上去还真有那么些神圣高贵的味道。
卖相更好的金缕玉衣无疑在第一印象上更得评委们的青睐,于是老迈克尔率先说道:“那我们就先来尝尝这道圣衣的味道如何吧。”
☆、第56章 包子
不要以为金缕玉衣只是改变了黄瓜的外形而味道和糖拌黄瓜一个样,实际上,因为黄瓜瓤被片到极致的细薄时,它的口感早已发生了改变,黄瓜原本爽脆的口感消失不见,反而变成了一种别样的绵软。加上黄糖醇厚的香甜和冰粉的凉意,品尝起来有一种冰淇淋的感觉。
老迈克尔率先拿起叉子,但面对这样一盘美丽绝伦的艺术品,他有些不知道从何下手,总觉得无论做了什么都有一种破坏艺术品的罪恶感,不禁叹了口气。
威尔连忙说到:“从边缘开始食用就可以了。”
诸人这才纷纷开始动作起来,薄如蝉翼的黄瓜入口即化,伴着黄糖的甜美和丝丝凉意化为清甜的甘霖荡涤着整个口腔,他们本来因为漫长等待而有些麻木的头脑登时一个激灵,瞬间觉得神清气爽,清醒不已。
看到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迷醉的表情,威尔不禁长舒一口气。
说实话,金缕玉衣美则美矣,味道也很好,但是有个致命的缺点——由于过于依赖食材天然的味道,如果是放在如哈吉斯这般重油重味的食物后面品尝,它虽然能做到解膩提神,但原本的美味则会被掩盖个十之八九让人无法品尝出来。就好像你在吃了一根很甜的雪糕后,再喝一杯稍微掺了糖的水,虽然觉得很清爽,但哪里品得出它的甘甜?只有一片索然无味罢了。
然而世事总是利弊参半的,他的这道金缕玉衣无疑是凉菜中的极品,健脾开胃,食客在品尝过后自然是胃口大开的,那么毫无疑问他们在品尝威廉的哈吉斯时会觉得更加可口。
虽然这些弊端威尔和阿婠一清二楚,但由于威尔只擅刀功,别的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速成,别无他法也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了——毕竟世事哪有绝对。
一盘金缕玉衣看起来面积甚大,但实际上也就是两根大黄瓜的量,诸人一人一口也就飞快的没有了,明显没有得到满足的诸人都在咂嘴回味着口中的甜美滋味,纷纷赞叹道:
“不但看着漂亮,味道也真不错。”
“这真的是黄瓜吗?上帝,我从来没有品尝过口感这样奇特的黄瓜,黄糖的醇厚加上黄瓜的清新,这味道简直绝了。”
味觉上尚未得到满足的诸人将目光投向了威廉的那盘哈吉斯。
在国内一直有传言说外国人并不吃动物内脏,其实这个说法只能说一部分正确,很多情况还是因人而异的,毕竟这道苏格兰传统美食的主料就有羊下水。
威廉倒是对自己的这道佳肴充满了信心,他没有尝过金缕玉衣的味道,觉得只是一道凉菜而已,就算再惊艳那也是充不了台面的,而自己的哈吉斯就不一样了。
他倨傲的看了一眼威尔,然后揭开了半圆的金属盖子——热气腾腾,油光水滑的哈吉斯露出了它的最终面目,一个硕大饱满的羊胃躺在炸土豆、生菜的表面,看起来相当的引人注目。
其实哈吉斯这道菜在国际上的声誉有些毁誉参半,f国的某位总理就曾在接受女王宴请时表示过这道菜另自己大倒胃口。但作为一个极端的民族分子,威廉当然不会认为在自己的祖国制作自己国家的传统美食有什么不对,相反,这道菜才能说明他才是道森家族血统纯正的继承者,和那个被黄皮猴子养大的臭小子完全不一样。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