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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小报也并非全是在胡说八道。
程欢给向崇盛沏了壶茉莉花,他刚把程厝哄出去,屋里此刻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滚烫的茶水倒入陶瓷杯子里。
向崇盛轻轻吹着杯子上的热气,眼睛落在桌子上父女俩的合照上。程欢站在一旁,又扭捏,又局促,心里乱糟糟的,张了几次口,开了又闭,闭了又开,明明心里有那么多话想跟向崇盛说,话到嘴边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他偷偷瞥了一眼向崇盛,还好,没在看他,看来是真的失忆了。
嗯,肯定是失忆了,否则怎么会那么久也不来找他。
“这是你织的围巾吗?样式……还挺特别的哈。”向崇盛找了个话题,指了指程欢织得那一团东倒西歪的产物,笑了笑。
程欢连忙拿今天的报纸一遮,尴尬地陪笑。
好巧不巧,正对着向崇盛的那一页印着的刚好是他本人的高清照片。
他抿了一口茉莉花茶,是程欢亲手种的,清新感溢满喉间,向崇盛夹起了报纸,视线落在大写加粗的标题上,悠悠道:“我今天就是代表盛氏集团来谈合作的,你是唯一一个允许我进门的。”说完,他还冲程欢俏皮地眨眨眼。
彝族排外得厉害,即使是他,也是在这边生活了好几年,才慢慢被大多数彝民给接受的,所以向崇盛吃闭门羹倒也不意外,尤其是他还是抱着开发彝区的心思来的。
向崇盛随意地环视了一遍屋内四周的环境,是土坯砌的墙,架上了木梁,彝族的建筑大都层峦叠嶂,连绵一片,从外面看起来极为壮观,没想到走到屋内也是别有洞天。
程欢的屋子收拾得很干净,除了各式各样的陶碗陶罐,就是女孩子喜欢的芭比娃娃,连环画之类的玩具了。向崇盛又看了一眼程欢,漂亮的狐狸眼下面有一颗黑痣,那小痣长得恰如其分,都快长到他心窝里去了。
程欢被他盯得不好意思,赶紧又从陶罐里去拿些自己晒的果干,他弯下腰,细窄的腰肢被衣服包裹得诱惑,屁股随着程欢去掏拿的姿势一摇一晃,向崇盛看了一眼,很快瞥开视线,但没忍住,又偷看了一眼。
“这是我自己晒得柿饼,用蜂蜜腌过,还挺甜的,你尝尝?”程欢仔仔细细地挑了几个果大完整的,送到向崇盛面前。
向崇盛抬起眼,发现程欢的耳尖红透了,他随意地拿起一个柿饼,咬了一口。
嗯,是挺甜的。
“刚刚那个是你的女儿吗?”向崇盛望着犄角旮旯里程厝捏的小泥人,“个性还挺活泼的。”
“嗯。”程欢点了一下头,也是你的,他心想。
“据我了解,彝族的小孩都不上学吧?这边山路崎岖,离最近的柳县也要走上个两个小时,可是让孩子们一辈子都呆在一个地方真的好吗?我不是说一定要彝族人离开故乡,只是这个世界很大,每个人都应该尝试走出去看看。”向崇盛的手指在被茶水烫得温热的陶瓷杯子上摩挲,“我们是想分阶段地建立彝区与贵西的深度合作,内容从基础建设,比如修公路,建机电站,到文化教育,比如修学校,民族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充分尊重彝族人的需求和意见,最终的目的也是实现共同繁荣,你说呢?”
程欢没有说话,他在若干年前就已经旁敲侧击过外婆的心思了,但彝族世代封闭,不与外界交流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上千年。换作以前,像向崇盛这样的外来异类早就被驱逐出去了,现在还能好生生地坐进村民家里,实在是与程欢一直默默改变村民的思想有关。
程欢在彝区开了个不太正规的小学。平时会教教村里的孩子们一些基础知识,名声大了,旁村的孩子也会赶来听课,有时甚至有些大人都会坐在门口入神地听讲。
彝人都尊称他一声程老师。
“我可以帮你去和族长说说。”程欢斟酌着,他知道,如果这个项目能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但我不保证能成功,只能试试。”
“试试就够了……”向崇盛顿了下,“说不定能成呢?”
程欢一点也不意外交涉的结果会以失败告终。
外婆的态度比他想的要坚决得多,族里的长老虽然没说什么重话,但是语气里都是对程欢胳膊肘朝外拐的不满。
一贯能言善辩的程欢哑巴了,怎么说向崇盛也是厝厝的亲生父亲,哪说得上是向着外人。
等他回去的时候,保镖已经走了,向崇盛的行李也都收拾归置妥当了,一副像是要在程欢家里长住下去的架势。
程欢忽然有点后悔没和其他村民一样,把向崇盛赶出去了。
程厝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程欢进门的时候她已经在向崇盛的怀里睡熟了,嘴巴微张着打着轻鼾,像是累着了,一张小脸脏兮兮的,头发上还沾了点泥,估计又去后山挖蘑菇去了。程欢说了好多次不要随便乱采不认识的菌菇,可程厝就是不听,老是撒娇让阿彪叔偷偷带她去玩。
程欢有些不好意思,他冲向崇盛点点头以示感谢,飞快地溜进去里屋烧洗澡水。
', ' ')('水蒸气氤氲又朦胧,程欢心不在焉的,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刚才的那一幕。
他曾经做过很多次这样的梦,他,程厝,向崇盛,在贵西,在浦海,在全世界不同的地方,或旅游,或生活。
梦里的他们从未分开。
程欢擦了擦眼角,慌忙转身的时候就不小心掉了眼泪,真不争气。
他一个深呼吸,决定把心里的酸苦情绪全都随着这口气吐出去。
水烧好了,他拿布浸湿了热水,用力地拧干,走到向崇盛的身边,蹲了下来,一边不停地提醒自己要心无旁骛,一边给睡熟了的程厝一点一点擦着小脸,头发和小手。
程欢的力度不大不小,既不会吵醒程厝,又擦得很干净。他的动作很熟练,看得出来不是一次两次为睡着的女儿善后。
屋子里熏香掺了点紫檀,闻上去有些佛意。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向崇盛能很清楚地看到程欢毫无保留的雪白后颈。
程欢把女儿抱回小床上,给她掖好被子,又亲了亲她的小脸。他起身,正想带向崇盛去客房休息,忽然就被一道风带进了陌生又熟悉的怀里。
“别动,你脖子上好像有东西。”
背后响起了向崇盛的声音,听上去哑哑的,闷闷的。
程欢立刻紧张起来,彝区的确常会有不明原因的疫病,他体质不好,常常受感,他自己扛扛倒是算了,万一传染给厝厝就糟了。
“那你快帮我看看?”程欢压低声音,小声说道,怕吵醒女儿,语气里却还有几分焦急。
“嗯。”
空气凝滞了一会儿,那人才轻声应了。
一个又热又湿的吻不期而至,落在程欢的最脆弱的部位。尖锐的牙齿划过薄薄的皮肤,灵巧的舌头覆上颈上的嫩肉,暧昧地啃噬着,舔弄着。程欢恍惚中以为他是产生某种幻觉了,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打碎这个幻境。
贵西的雨季确实漫长。
屋外又开始淅淅沥沥地下雨。
很温柔,这场雨很温柔。
咂滋作响的水声让程欢意识到这并不是什么幻觉,他微微侧头,想看一眼现在的向崇盛。藏匿在黑暗里的猎人因此瞄上了新目标,他又咬上了程欢的嘴唇。
在所有大自然馈赠的声音中,水滴声是最能让人平和的。
嘀嗒,嘀嗒,雨滴落在瓦片上,木板上,草地上。
程厝翻了个身,睡得好香好甜。
程欢与向崇盛激吻着,与女儿的小床就隔了短短几步的距离。
天雷勾动地火也不过如此吧?没有身体接触的时候,程欢还以为自己能够忍耐和克制,可是当再次真切地感受到向崇盛的温度时,所有的理智就都被抛在了脑后。
一路吻,一路退。
他们在二楼的竹梯前停下,向崇盛隔着一层单薄的布料摸着程欢的大腿,程欢双手搂着向崇盛的脖子,低低地喘气。
“要吗?”向崇盛贴在程欢的耳边低语,与八年前相比,他的声音变得更加成熟低沉了。程欢心里像住进了一只不听话的猫,一直在他的心墙上胡抓乱挠。
他抬起狭长的狐狸眼,恰好撞进了向崇盛琥珀色的迷人瞳孔里。
没有犹豫地,程欢热辣地献上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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