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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已是九月末,经过几周的学习后,程欢已经跟上了三中的节奏。
浦海三中的老师大多都出身名校,在教学岗位上待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个个都有独特地对学科的理解,与贵西的照本宣科不同,浦海的老师还经常在课上旁征博引,将知识点从里到外地讲透彻,而并不是只单让学生背模版。以前程欢许多还琢磨不透的题目,经由老师的指点迷津,立刻就恍然大悟。
程欢就像一块干瘪的海绵,被扔入了知识的大海里,放肆地吸收着海水,饱满地膨胀着自己的知识体系。
秋老虎渐渐平息了下去,驰骋在九州大地的季风逐渐转为东北风,温度降了下来,现在就是最舒宜的季节。和贵西不一样,浦海的学生们并不利用国庆长假补课,而是完完整整地连着周末放了一个九天的假。
放假前的最后一节课,方老师不在,同学们都七嘴八舌地讨论起国庆计划。
程欢默默写着刚刚发下来的卷子,他一向不喜欢和别人交流,自从来了浦海三中以后也没有主动和同学说过话。一开始还有些男生女生主动找他搭话,但得到的都是他冰冷的回复后,就识趣地不再打扰他。
当然,他能像现在这样清净,还得归功于向崇盛。
自从答应和他谈恋爱以后,向崇盛几乎与他形影不离。白天出门的时候就是一起上学,在学校里也紧紧挨着做同桌,吃午饭也要和他坐在一起,就连上个厕所向崇盛都要拉他去校史博物馆旁边那个没人去的厕所。
只有下了最后一堂课,向崇盛得去篮球队训练两个小时,程欢才能难得有两个小时的自由时间。那是一天里程欢最放松的时间,在无人的教室里,他可以一个人写写作业,做做笔记,不用去考虑旁的事。
不过今天是放假前的最后一天,向崇盛似乎不用去训练,程欢一心二用地边在双曲线上做着辅助线,边想着放假该怎么和向崇盛相处。
教室后门忽然被轻轻推开,鬼鬼祟祟地溜进了四个人,趁着班里其他同学都沉迷对假期的美好讨论之中,他们蹑手蹑脚地踱到向崇盛周围,角落并不很引人瞩目,一时竟没有一个同学发现教室里多了人。
阴影垂落在程欢的卷子上,程欢不悦地抬起头,来的几个人都看着有点眼熟,凭着印象记得他们好像就是经常和向崇盛一起打球的搭档,不过具体叫什么名字程欢就是真的不知道了,他的海马体从不记录垃圾信息。
“队长,十一黄金周你打算怎么过呀!”娃娃脸的男孩叫汪茗,他的声音不大,夹杂在吵闹的班级里也不算突兀。
向崇盛似乎对他们会来不算惊讶,只是微微挡住了可以看到程欢的那一侧,说:“正常放假,训练暂停。”
“老向,十一去不去海岛上玩?我爸最近在开发的小岛,纯原生态,还可以开游艇。”穿着30号球衣,看起来吊儿郎当的是詹浩晨,“大家都去,就等着问你去不去了。”
“哼。”冷哼出声的是关平,他在队里是个刺头,和向崇盛最不对付。
向崇盛倒不是不想和他这群兄弟一起出去玩,只是他之前已经答应妈妈国庆一起回一趟向家。
向崇盛刚想开口回绝,衣角却被程欢拉了一下。
向崇盛自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有碰过他了。
虽然两个人整天像连体婴儿一样出双入对,但向崇盛忽然好像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正人君子,别说做爱了,就连普通的肢体接触都尽可能地回避。与其说程欢现在是他的“女朋友”,不如说向崇盛成了他的贴身保镖。
当然程欢也不是真的那么想跟向崇盛做爱,只是月中的时候他买过了验孕棒,没有怀孕,所以他不得不想办法制造下一次的机会。
原始海岛。
听上去就是能发生点什么的地方。
“你就是程欢吗?我们也欢迎你一起来。”看起来斯斯文文戴个眼镜的是副队长叶思宇,他大方地邀请程欢,也当给程欢一个台阶。
向崇盛看向程欢,他用力地眨巴眨巴眼,睫毛一扇一扇的,企图湿润湿润眼角,让自己看起来楚楚可怜一点。向崇盛喉头一紧,脸上一热,转过头说:“那好,就当是校队团建吧,开销就走队内的财务。程欢的钱,我单独出。”
“行,那明天九点浦海机场见。”
“好,明天见。”
校队的队员又一个一个从后门溜走了,班里讨论的声音愈演愈烈,时针一点点指向终点,向崇盛也开始收拾书包。
程欢死死攥紧卷子的手一点点松开,被紧紧抓过的地方呈蛛网状烂乱,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如果说,高楼大厦、豪宅别墅、佣人管家,这样上层世界对于程欢而言都是天方夜谭的话,那私人飞机,沙滩游艇,原始海岛就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这也是第一次,程欢对向崇盛所身处的优越环境,有了切实的认识。
明明流着相似的血液,妈妈就得在灯下摸着黑缝纫衣服,以赚取那点微薄的薪资,而他每天都省吃俭用,一台破烂的二手手机也当个
', ' ')('宝贝似的用了好几年。
原来只要在生日时妈妈在长寿面里打两个蛋就是程欢一年里最大的幸福,现在随时随地都能吃到鸡蛋了,向婉却说鸡蛋胆固醇太高,牛油果的脂肪更优质。
为什么他和妈妈就得过颠沛流离的生活,而向崇盛和向婉就能做人上人?
程欢一脚踏在沙滩上,柔软的金色沙子很快就顺着他的脚底板陷了一个脚印洞,前方是一片蔚蓝的大海,从未被工业污染过的小海岛上的蓝天白云都比城市里鲜明。
这是程欢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大海,柳县最大的水域还属县政府修得水坝,每年都会有几个人偷偷游泳在里面被淹死。
“WooHoo!”詹浩晨奔跑在沙滩上,边跑边脱衣服,在冲进大海的前一刻把脱下来的上衣往后一扔,雪白的海浪立刻冲湿了他的全身,他高呼,“太爽啦!”
“等等我!”汪茗追了过去,快速脱着身上的衬衫,也准备下海。
关平和叶思宇则从越野车的后备箱里取出烧烤架和食材调料,做着海边烧烤的事前准备。
向崇盛站在程欢身后,他们被落在所有人的最后,大家各忙各的活,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们就静静地站着,看着蓝天大海,海鸥飞鸣,浪花滚滚。
忽然,程欢的手被向崇盛握在手心里,他诧异地抬起头,正对着向崇盛的平静的双眼,向崇盛轻轻笑了一下,又捏了捏程欢的手,与他的手指交叉着握紧。
“喜欢海吗?”向崇盛的声音像是融进海风里,吹入程欢的耳朵里。
“喜欢。”程欢诚实地点点头。
大海,人类永远的故乡,它在地球的新陈代谢里起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海是勇敢者的代名词,人类从文明发源的伊始就企图征服海洋,他们在海洋的表面上行驶,一点一点向外探索,像探索迷宫一般探索着整个世界。而深入海面之下,则孕育着另一套生态系统,海底深处有着地球变迁的历史,人类总是幻想着海洋里的传奇,渴望有一天能够一探究竟。
虽然这是程欢第一次遇见大海,但他就已经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深深着迷。这座海岛还没有遭受人工干预,长在岛上的一切都是那么天然纯粹,是大自然之于人类的献礼,为人类在由海洋占据主导地位的的蓝色星球上提供了一方庇护。
向崇盛勾起嘴角,心想着为了程欢这句喜欢被舅舅们骂一顿也算值了。
“嗯,我也喜欢。”
程欢被向崇盛明媚的笑晃了心神,嘴里无端地撒了个谎:“你脸上好像沾上了脏东西,我帮你吹一下。”
向崇盛没有生疑,马上闭起眼睛,膝盖微屈,保持着微笑凑近了程欢。
程欢的手覆上向崇盛的脸颊,向崇盛的五官很精致立体,英俊里掺杂点野性,眉毛很浓密,睫毛也很长,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嘴巴周围看起来一点胡渣都没有。
程欢踮起脚,蜻蜓点水般地贴上自己的唇。
这是他们的初吻。
只有一秒,不,或许只有半秒。
程欢刚想移开,却被向崇盛紧紧地抱住了腰,他加深了这个吻。
欲望回归了本能。
向崇盛用舌头撬开程欢的齿关,程欢也半推半就地回应着。唾液交换在舌齿之间,他们缠绵地接吻,甜蜜的气息弥漫在以他们足底为起点的空气里。
嘭,就像脑子里炸开了一束绚烂的烟花。
“咦?队长和程欢呢?”叶思宇琢磨了半天,终于搭好了烧烤架,刚想叫向崇盛一起去海钓,回过头却没看到那两个人的身影。
关平重重地关上后备箱的门,粗声粗气地回道:“指不定去哪儿逛了,别管他们了,咱们先去找汪茗和詹浩晨吧。”
叶思宇眉头微蹙,盯着那两串深深浅浅的脚印沉思着。
分明记得刚才队长还在这里的啊?
巨大的灰黑色礁石上爬着拇指大的小螃蟹,程欢被向崇盛压在礁石后面,旁若无人地拥吻着。这种原始的表达爱意的方式被他们一遍又一遍的复现,程欢觉得自己都要呼吸不过来了,被亲得头昏脑胀的,而向崇盛每次只给他一小会儿换气的时间,然后又是紧紧地抱着他接吻。
直到程欢的眼泪都因为缺氧而被逼了出来,向崇盛才恋恋不舍地放开程欢。他小心翼翼地揩去程欢眼角的泪水,怜惜地在眼角的黑痣上又落了几个吻。
“小坏蛋,别再勾我了。”
向崇盛揉了揉程欢的脑袋,语气里有些无奈。
“我想好好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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