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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阳光正烈。
从浦海市的上空看,蛛网般细密复杂的道路布局向四周展开,形形色色的人交织在钢铁森林里,穿梭在社会的丛林法则中。
这是一座伟大的城市,它在呼吸吐纳之间就可以为这个伟大的国家贡献将近10%的GDP。在这座城市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细胞,它们游走在城市的血管中,为这座城市带来伟大的生机。
往浦海的中心看,再往右移一点,再往下走一点,就是赫赫有名的浦海市三中。
中学,尤其是高中,是城市的骨髓腔,这柔软的网状结缔组织孕育着还待分化的干细胞们。他们坐在名为课堂的教室里,等待着高考的审判,再经过高考的分化后流向城市的各个器官内,发光发热直至代谢凋零。
浦海市三中就是股骨内目前最强壮的组织,原先本应是浦海市一中,但因为一些被尘封的过往,而易主了。
浦海市三中每年都会接收大笔的校友捐助和企业的慈善捐款,相对应地,为了凸显它的慷慨与高尚,每年也会从帮扶的姊妹城市贵西市,招揽极优秀的蒙尘的宝珠——说难听点,就是从贵西市挑几个市里推荐的成绩好但是穷得臊人的小孩,塞到市三中免费上学。
这项伟大的活动是由浦海市伟大的知名企业慈善家盛绍华所合作资助的,而今年还有一个新的项目「寄宿家庭」,浦海市三中的家长们可以踊跃报名,经过挑选后晒出与贵西的贫困学生相同数量的家庭,作为他们的「寄宿家庭」来收养这些聪明但贫穷的孩子三年。而作为交换,则可以获得来自大慈善家盛绍华的亲笔推荐信一封,这对于那些想出国留学的家庭简直是天大的划算的交易。
一时,报名火爆轰动。
而作为主办人,盛绍华本人也第一次将“领养”一个孩子,并承诺将支付这个孩子的生活、学习费用,直到他大学毕业。
现在便是最热的时节,也是蝉鸣最盛的时候。
三中还没有正式开学,所以学校里的人并不多,有三两同学来图书馆借书,三两同学在操场上打球。
向崇盛就是来打球的。
作为校队的篮球队队长,即使不是在比赛期间,他也会每周都挑几个队员和他一起训练,以补足暑假里因为休息太久而生疏的篮球技巧。
大概每个人的学生时代都会有一个像向崇盛这样的存在。他长得英俊帅气,成绩名列前茅,出身名门之家,还待人谦逊有礼,一点没有寻常富家子弟身上顽劣不堪的臭毛病。
这样耀眼的光实在是吸引人,所以即使是开学前夕的私人训练,向崇盛的行踪也仍能被“粉丝团”们追踪,并整齐划一地蹲守在操场上,为向崇盛准备好所需要的饮料、毛巾,痴痴地望着操场上奔跑、运球、投篮的身影。
“好了,今天就练到这吧。”
不同于其他几个已经气喘吁吁,状似老狗的队员,即使已经练了好几个小时,又热又累出了一身汗的向崇盛仍然保持着站如松般的身姿,任凭汗水从额头淌下,却依旧能微笑着说,“你们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买饮料。”
“粉丝团”听了这话,立刻眼巴巴地想把手上的水送过去,向崇盛只是轻轻摇摇头,嘴角含笑,温柔地说:“你们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肯定自己渴了吧,留着自己喝吧,谢谢你们的心意。”
为首拿着可乐的女生一下子就脸红了,怯生生地望着向崇盛。
向崇盛向她一招手,把篮球扔给队员,就向小卖部跑去。
真烦人。
一旦背对了人群之后,向崇盛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这群人就像是粘在鞋底被嚼过的口香糖一样,怎么都甩不掉。从小学到高中,就像是流着恶臭口水的流浪狗一样聚集在自己身边,还得为了时刻展示自己良好的家教而微笑应付。
他跨步掀开小卖部的塑料帘,面上的表情又瞬间切换成了春风和煦的微笑。
“刘老板,可以帮我拿一下早上订的能量饮料吗?”
小卖部的刘老板正在结账,现在这个时代大家都用起了移动支付,但正在收银台结账的人却用的是有点破烂的老版钞票,甚至还有碎零的毛票,刘老板不得不一张一张地数。
向崇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过去,结账的人身形修长,个子不算太高,容貌昳丽,就是穿得有些破旧。
向崇盛的眼神并没有停留多久,长相漂亮的人他见得多了,并不会觉得好奇,他笑着接过刘老板递给他的沉甸甸的装满能量饮料的塑料袋,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而结账的人却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小伙子,这年头帮女同学买东西的热心同学可真不多,我就算你便宜点,给你摸过零,一起算你20吧。”
刘老板的话让少年回了神,他腼腆地红了脸,小声道着谢谢老板,然后从口袋掏出了一个黑色像垃圾袋般的塑料袋,把买的泡面、水和卫生巾都装了起来。
今天小叶叔叔来的比之前早一些。
向崇盛
', ' ')('笑着和围着他的人道别,三步并两步地上了自家的私家轿车。
“少爷,盛先生说今天需要早点回家,有重要的事情。”
向崇盛愣了一下,父亲最近都在贵西做贫困帮扶计划,已经离家有半个来月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过父亲能回来向崇盛还是很开心的,父亲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在事业上颇有建树,与母亲琴瑟和鸣,在社会上也是极受欢迎的慈善家,虽然盛家并不算浦海市最富裕的那一批顶点上的存在,但绝对也是有一定地位的家族,而这一切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父亲。
父亲早年的时候盛家因为一次投资失败濒临破产,与母亲结婚后向家才扶持盛家走出泥潭,两人虽然看似是政治联姻般的结合,但是向崇盛知道,父亲母亲极为相爱,据说父亲甚至在母亲生产危难的时候在门口下跪痛哭,又在自己出生后力排众议,要求自己跟着母亲姓,说自己的出生都是母亲给予的自己的生命,理应随母姓,由母亲取名。
母亲向婉是传统的海派闺秀,温淑娴静,年幼的时候有外公和舅舅们庇佑,长大了便与父亲订了婚,婚后便一颗心都系在了父亲的身上,于是便给自己取名崇盛。
向崇盛,这是母亲写给父亲的一封情书。
“少爷,我们到了。”小叶叔叔轻声说道。
向崇盛向外看,日落已过,窗外天已经渐深蓝,月亮也挂上枝头。
“谢谢小叶叔叔。”向崇盛向司机答了谢,便下了车。
别墅里佳肴的香味已经隐约传到了门口,向崇盛敲了敲门,没等多久,门就开了,是母亲开的。
向婉梳了一个低盘着的头,穿得淡绿色的老式旗袍,这种古法旗袍都是在浦海老字号请阅历经久的老师傅定做的,母亲尤爱这些古雅的爱好,平时也爱品茶练字,今天身上的这套应该是为了父亲的回来特意新订的。
“妈妈,我回来了。”向崇盛低声说。
向婉露出了一个笑,梨涡开在了那张看不出年纪的脸上,说:“累坏了吧?”
“没有,我很喜欢打篮球,不觉得累。”向崇盛解释道,“妈妈,我先去洗个澡。”
“好的,你爸爸可能还要晚点才回来,不过你稍微洗快点,别一会儿客人来了,让大家都等你一个人。”向婉的声音柔柔的,一股子江南味。
客人?
向崇盛微皱了眉头,但也没多想,只是听母亲的,飞快地回自己房间里的浴室洗了个澡。
打了一天的球,洗个澡后就觉得特别凉爽舒服。
从浴室出来向崇盛只裹了一条浴巾在腰上,他的身材比同龄人都来的要好,因为自小就喜欢锻炼,常年保持运动习惯,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矫健。
他低下身子,自己房间里的小冰箱拿出一罐可乐,痛饮起来。
叩叩。
向崇盛停了下来,看向门口。
房间里只开了浴室的灯,巨大落地窗外落着些微的光,房里的冷气开得有些低,向崇盛不免打了个寒颤,他随意放下手上的可乐到架子上。
是妈妈来叫自己吃饭吗?
向崇盛走到门口,那边仍没有出声,他开了一道缝,门口站着的不是妈妈,但有些眼熟。
一双上挑的丹凤眼,清透的吹弹可破的白皙皮肤,粉若桃花的嘴唇,一颗黑痣落在左眼角下。脸和身材都比寻常的男生娇小一些,若是非要形容,颇有语文书里描述的「城北徐公」的意思。只是身上穿着的,仍是下午看到的那套皱皱巴巴的破衣服。
是今天在小卖部碰到的那个人。
他看到只在下身围了一条浴巾的向崇盛顿时红了脸,薄薄一层粉晕浮上脸颊。
少年的声音清澈,有些像男孩变声期的那种干净嗓音。
“你好,我是程欢。盛叔叔让我上来叫你下去吃饭……”
因为身高差,巴掌大的脸努力仰着看着自己,但又不好意思直视,眼神有些飘忽,脸越发熟透,连那双若桃花般的眼都像是含了薄泪,
不知为何,向崇盛心里居然想起了小时候念封神榜时纣王身边常伴的狐媚子。
妖妃妲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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