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有关于未来的考虑里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竞争非常激烈的大公司,因为我基本上只能处理好没多少利益纠葛的人际关系。而且我也很了解自己,我的性格说得好听是温吞,说得不好听是懒怠,更没有太强的进取心。
对个人的生活来说这种性格其实很好,我心态平稳,不容易大喜大悲,又很好满足;可对一个公司,尤其是对一个蒸蒸日上的大公司来说,这种易于满足无疑是和不思进取挂等号的。
郑哲要是真的招我进来,我会觉得他脑子进了水。
而且那么做也完全不符合郑哲的性格。他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绝对不会做有损自身利益的事。
——但我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地,做出他“绝对”不会做什么的论断?
这间面积广阔的办公室里塞满了我无处安放的怪异思绪。我看着郑哲,郑哲也看着我;我没有说话,郑哲也就不再开口;我十分平静,但郑哲却有些紧张。
他面上还带着从容不迫的笑意,交叉的十指却骨节发白,在手背上按出浅浅的凹窝。
我盯着他,浮想联翩,任由脑子里所有古怪而又荒诞的念头翻来滚去。其实在一开始我就隐约预料到了什么,可直到现在,那个莫名闪现的直觉才终于占据了我的心神。
他做的事都很奇怪,他在我面前总是太卑微,把自己摆得很低。
他喜欢我。
或许他深爱我。
他已经极力克制。可这一点不难看出。
这非常、非常不正常,而且非常、非常奇怪——这种程度的迷恋简直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被分泌旺盛的激素所控,而完全忘却了自我。
已经过去了三年,但这种迷恋没有丝毫减弱,几乎到了偏执病态的地步。
我是说,他的表现老让我有种错觉,就好像我们曾经在一起太久,经历了太多,又最终错过。
他一定有什么秘密。我猜。
一个很大的秘密,甚至这个秘密有可能波澜壮阔,以至于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第16章
郑哲说要我做他们的形象代言人,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提议有些搞笑,先不说我是不是科班出身,更不用说我上不上镜,最关键的是,就新生公司这种市场营销都懒得做的大爷样,忽然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形象代言人……傻瓜都知道是关系户了好吗。
走这个关系我其实也没什么心理障碍,毕竟如果我不同意,那么新生公司基本上应该是不会有“代言人”了,也说不上和谁抢了资源。主要我非常不喜欢处于风口浪尖,受人指指点点,因而娱乐圈是我唯恐避之不及的圈子。
在这前提下,要我做一个形象代言人?找这个麻烦?
拒绝。
郑哲对我的拒绝也不是很吃惊的样子。当然,他还是含着笑假模假样地感叹了几句“非常遗憾,我们很看好你”之类的话,我一概无视了,就盯着他,看他还想作什么妖。
如果你从我的话里读出了期待……好吧,不是你的错觉。
我还真有些期待。
而郑哲,不负期待地,温声问我:“来了也是来了,三年不见,不如参观一下我的办公室?”
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