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鲨鱼是有着最野蛮、最粗暴之称的鱼类,李斯特觉得郑爽的破坏力和它不相上下。
“也没那么夸张。”叶铭晨上了副驾驶,郑爽则独自坐在宽敞的后座,“我和我父亲都喜欢跑车,有新款我们都会试试的。”
言下之意他不是个普通的变态,而是个喜欢新鲜,热衷尝试,有着昂贵品味的变态。至少叶铭晨是这样理解的,“那你先要准备一个超过一千平米的车库。”
“是三千。”郑爽笑着将身体前倾,伸手打开了驾驶席边的音响设备,充满狂野节奏感的音乐立时三刻在环绕式立体音响的作用下充斥内狭小的空间里,“当然,像梅赛德斯和宝马法拉利这样烂大街的车型,我们不喜欢。”
世界知名汽车品牌就这样在他口中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存在,如果郑爽说这句话的时候不幸站在大街上,无疑会遭来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无数普通老百姓的白眼,但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坐在车上的另外两个男人也都不是普通人。
立体音响里的快节奏歌曲似乎是Onepublic的everybody loves (人人都爱我),歌名和郑爽本人一样风骚。
“这首歌很适合自恋的人听。”叶铭晨说着看了李斯特一眼,后者面无表情的脸上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耐,“后座就有一个。”
“多美妙!”郑爽嘿嘿笑着,翘起一只脚,后背完全贴上靠垫,“全世界六十亿人民都该爱我的。”
“会有这种想法,你该去看心理医生了。”李斯特说。
“啰嗦死啦,本少爷就是喜欢当万人迷!就是希望人人都爱我!”郑爽讨厌总被这坨大冰块泼冷水,奋起反击,“再说我也会爱他们啊!我一向不吝啬把爱平分给每个人!”
“可惜只是希望,都未能如愿。”哗啦,冷水毫不留情地再一次倾盆落下。
“大冰块,你这思想太灭世太消极了,要往好的方向去看哇!”郑爽跳起来去摸李斯特的头发,那耀眼的头发在阳光下看起来金灿灿的,就像金元宝一样讨人喜欢,“不觉得自从和本少爷认识,你整个人都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地变开朗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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