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保重,抓紧和马斯坦古约会吧。”
爱德老脸一红。
“啊……我……”
阿尔冯斯见状目光一闪,立马探上前去。爱德华尴尬地躲闪开眼神的动作欲盖弥彰,短发少年赶紧追问,“怎么?已经有约了?”
长发少年咬住下唇,涨红着脸看着除了自己弟弟以外的任何地方,睁大的眼睛在明媚的晨光下熠熠闪光。
“嗯……周末……一起看电影。”他结结巴巴地终于说了出来。
闻言后对方一愣,旋即露出笑容,并伸手推了爱德华一下。
“哎哟,”阿尔笑起来道,“我白担心你的情商了啊!看来你还挺会勾搭的??”
“才不是,”爱德赶紧咬着牙抗议,故意装出怒气冲冲的模样,“是他有事求我。”
“嘛,真的约了那理由就不重要了嘛。”阿尔耸耸肩,“记得选晚点的场次,表穿太丑——对,求你别穿格子衫了,那衣服在巴黎会被人当叙li亚难民的——表太紧张。”
爱德急得咬舌头,这家伙说得倒轻巧!
“怎么不紧张法!?”
阿尔歪了歪脑袋,居然当着爱德的面正儿八经地思考了起来,并凭借着多年的专业医学教育很快给出了看似十分具有实践价值的回答,“听肖邦吧。”
TBC
第十六章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被唬了,但爱德最后还是插着耳机下楼了。彼时爱德的心跳接近一分钟180次,亲身体感和他当时参加社区马拉松大赛后相差无几。跳动声震耳欲聋,以至于播放的肖邦——如阿尔所言——的某支小夜曲在入耳式耳机中都显得影影绰绰,唯有扑通扑通心跳声在闭塞的空间里狂奔。
另一桩值得注意的事则是爱德的衣着。尽管当事人竭力想在这方面表现得举重若轻一些,但真实情况却是他由此初次体会到了温莉当年为橄榄球队的海狮们在睫毛上抹苍蝇腿的心情——那几乎是爱德搬到这间公寓以来,第一次出于不是检查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墨水或粉尘、头发是不是鸟窝或睫毛是不是掉进眼睛里了的理由照镜子。眼下这身白衬衫配棕色马甲和黑色皮外套的装扮看似平淡简单,实则暗藏玄机,乃爱德华与广大网友们共同讨论、彼此妥协的结果,之前躺尸着诸如土黄色毛线衫配旧牛仔裤(来自爱德,后被网友们极伤自尊心地称为“去领养老金路上的空巢老人”)、灰色深V配紧身皮裤(来自网友,被爱德无情否决为“迷失在红灯区的发廊小哥”)等黑历史。为确保万无一失,他还任性地拒绝了小配饰等一系列建议、并在之后删除了展示照片的楼层,以防被不怀好意之人捕风捉影。
好在群众的智慧还是可信的,因为当爱德别别扭扭、自我嫌弃地戴着这身衣着走到马斯坦古面前时,对方——有着漂亮却挑剔的眼睛的罗伊.马斯坦古——的反应几乎完美无缺。没有冷嘲热讽,没有熟视无睹,没有令人尴尬的大惊小怪,也没有对爱德色彩违和(柠檬黄色、上面印着皮X丘图案)的耳机做出自作聪明、实则难堪的吐槽。相反,他似乎十分理解爱德的所思所想,只是眨眨眼,便露出了柔和、几乎是真诚的微笑——让爱德联想到了小说中尼克在聚会上第一次遇到的盖茨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