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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1 / 2)

他闭上了眼睛。可能过了一分钟,也可能是几小时;时间仿佛突然变成了流体,身体的痛楚被割裂开了,人好像悬在半空,风和烈日穿过胸膛,刺中心脏。他头脑中飞速掠过各种无意义的画面:整个世界被半梦半醒的幻觉所充斥混杂着明亮的光斑、模糊的叫喊和令人眩晕的记忆。红色的脚印,血泊,母亲和陌生的女人。她们的脸上咧出笑容。阿澍。阿澍喜欢孩子吗?将来也要这样的大家庭,对吧?人多才好,热热闹闹的……一切都很好,很好,只要没有那个男人。我们原本都很好……

他又想到衍之。奇怪。也许有的东西要失去了才会想起,不属于你了才会觉得珍惜。一切像一个因果循环,那也许是他不恨他的原因。他觉得自己应当遭受这样的报应:父亲遗留下来的报应。他有时甚至会去想那个陌生的外国女人。她生下孩子了吗?没有母亲的孩子该如何生存?虽然最终的诊断结果是死于梅尔斯氏症,甚至没有人去追问她们头上的伤口。带不带伤口都一样,已经没有必要追究这个了。

但樊澍知道,或者他笃定这么认为:她们是被父亲杀死的。他似乎隐隐在宿命中看见了这一点,因此得知自己的孩子也掉了的时候并没有多大的震惊,反而不知为何有一种解脱般的痛快。……我早该料到。我应得的。但在脱水、药物作用的濒死的幻觉里,隐约看见小小的、胖胖的身子挪过来,那小小的五指紧紧攥着他的指头,使劲儿地将他向外牵扯。

如果能换就好了,他在昏沉的朦胧中想,虽然从没为这种事责怪过衍之,但内心深处仍然无法抑制地会去祈求:让我受怎样的罪都行,只要能换我的孩子活下来。

但他终于还是没有死。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有人扒开他的眼皮看了看。“又一个嗑多了的,”一个穿着脏兮兮白大褂的老头在视野的边缘说,“怎么办呢,把他搬上来吧。”

好像有几个人把他抬到一辆板车上。视线变得摇晃而昏黄,再被一层脏兮兮的蓝色帘子阻隔。有人给他挂了吊瓶,喂了水,似乎还简单处理了一**上恶化的伤口。

“命还真硬,”那医生看他醒了说,一间昏暗的小诊所,医生穿着脏兮兮的白大褂,不过要不是他穿着白大褂,甚至看不出来他是个医生;一个中年颓废的大叔样儿,留着浓密的胡子,一边胳膊的袖子挽上去,露出从手肘底下盘旋而上的花臂。“你那药不能那样吃啊,再多一点点就要死人了。”他说,烟屁股摁在水杯里。“年纪轻轻的,有什么想不开的?”

樊澍笑了一下。“……不是真疼,谁吃药啊?”他艰难起身,这医生也不管他,更没什么医嘱,只是换了个坐姿,翘起二郎腿,脚上的拖鞋一晃一晃,“他们说你招惹了太子爷那边的人,看到是虎子和大虾把你扔街上的,所以谁也不敢动你。”

“哎,”樊澍看着他的烟,“……给我一根?我给你钱。”

“有的是你付钱的地方呢。”那个行脚医生说,丢过来一支;樊澍笑了:“你也算个医生。”

“照你身上这伤,死都死几回了,还不给抽抽烟乐一乐,有炮就打一炮爽爽,干嘛跟自己过不去。”

“那你救我,没事吗?太子爷不找你麻烦?”

“至少虎子大虾不敢来找我麻烦,他们自己上次被人砍断了手筋,不是我给他们接的及时,现在还能威风起来?”他哼了一声,“你要是别的症,皮肉伤什么的,太子那变态癖好,我就不管闲事了。可我就一个毛病,不喜欢看到有人在我眼前吃药吃死,就顺手帮你一把。他俩来要人再说吧,我是这街上的医生,他们也不能拿我怎么样,自己的命之后还得仗着我呢。”

樊澍点点头。“麻烦你了。”

那医生抻了个懒腰,“小伙子身体底子挺好的,别的人早撑不下来了。没关系,我也就给你吊了个水,伤口缝了几针,要不了几个钱,已经从你口袋里自己拿了。干我们这行的,不趁着你们昏着的时候把钱拿了,这之后都是扯淡的事。”

樊澍笑了笑,摸到旁边的外套,慢慢穿上。“谢谢。……”

“阿片难戒啊,你身上还有抗药性了,不能再那么吃了,再一次神仙都拉不回来了。”

“我身上这伤医生你也看到了……”

“别叫我医生,我算个*的医生,也没证,他们都喊我陆哥,”邋遢男人说,“你往哪去?你可不能走,救你归救你,太子爷找我要人的时候没人就难办了。”

樊澍摇了摇头。“没关系,反正我没有地方可去。”

“怎么了这是,这么丧。年纪轻轻的,是ALPHA吧?老婆总得养的啊——”

“老婆跟人跑了。”

“豁,这么惨的,怎么了这是?”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忙工作吧,”他点了烟,靠在灰白的床单上吸了一口,“顾不上家。顾不上人心里在想些什么。”

“没人管了,那也自在了啊。”陆哥说,“我也不喜欢人管着。不过我赶上那一茬,不用我自己忙,老天替我收了。”

“我也觉得没什么,自在了,”樊澍慢慢地说,“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想他。一想就疼得止不住,止疼药也不管用。”

“哎呀没想到你还是个情种,”陆哥被这当头一盆狗血泼得一脸震撼,拇指一竖刮目相看,“啥也别说了,你爱在我这躺着也成,床位费一天五十,”他拍了拍腿,“不过你得先问过太子爷,只要太子爷说给你口饭吃,那就没问题。”

“太子爷给他饭吃啊——”两个人影一前一后进来,是虎子和大虾,“只不过是用狗食盆装的。”两人也不打话,三两下就把人从病床上扯起来;陆哥好像早已见惯了,丝毫见怪不怪,自顾自地玩手机。

“命还真够大的,那么多芬太尼居然还吃不死你,”矮憨一些的是虎子,“你一只黑狗有药瘾算怎么回事啊,你上司知道吗?”说着踢了他一脚,刚好磕在他腰间的伤口上,痛得他当即跪了下去,四肢着地,“死不了就爬着跟上来吧,虾儿给他扣上项圈,太子爷说要给他一路遛过去。”又抬手对陆哥招了招,“走了啊。”

陆哥半抻了个腰,“等等,哎,他是黑狗啊?”黑狗是黑道上的行话,指的是色调偏黑的警服,因此后来就渐渐用来嘲讽蔑称警官。

“是啊,陆哥,你看你又管闲事了不,要是太子爷知道了,我兄弟俩也不好交差啊。”

“太子爷也闲工夫来管你们这档屁事,”陆哥呸了一口,“那他身上也没穿那身狗皮啊,你们怎么知道的?”

“这小子据说是个卧底,狠着呢,上次差点把易总和我们整个南部大区给弄进去,好在这回撞在太子爷手里。”大虾急忙说,“太子爷要养着他给那些人看着,挫挫锐气,好给那些手长的一个下马威;也是给易总出出气。”

陆哥点头,一脸正经:“那是得挫挫锐气。不过单这么看不像啊,给他搞件黑狗皮套上,不是更威风?”他打开柜子,拿出一件脏兮兮的警服,还有不和标配的大盖帽,“我这正好有一套,上次那个警察丢下来的——,来来来,给他换上,包咱们太子喜欢,一路牵过去威风。”

虎子和大虾都笑了,“哎,还是陆哥会玩,怪不得总是能和太子爷玩到一块去。”

樊澍没有力气,只能任由他们摆布,换上了警服,陆哥拿着盖帽过来,给他扣上,顺手把他嘴上那烟拔了,凑过去的时候低声在耳边说了一句——

“别反抗。”

樊澍几乎连拖带拽地被拖到街上。外头是华灯初上的时候,美食街里亮起花花绿绿的灯,混着厚重的油烟味和刺鼻的香料味道,还有一阵阵滚热的白烟。他走了两步,就被虎子一鞭子抽倒在地上,“爬着走!哪有狗站着走的?”周围人都投来疑惑又惊讶的眼神,大虾叉着腰叫:“看什么啊,没看过人遛狗啊?”人们都发出一阵哄笑。

“跟你们说,这是太子爷新养的一条黑狗——”樊澍才刚站起来,又被一脚踹在地上,“狗就是狗,学人站着是要撒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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