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元焱用力地点头。
郑世钧拍拍他的肩说:“元焱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我信得过你。既然选择走这一条路,大哥也只会祝福你们,好好照顾凯文。”
谢元焱抬头看一眼郑世钧,眼睛里俱是诧异,然后笑了起来:“我会的,大哥。你放心,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谢元焱拖着行李消失在检票口。谢元淼和郑世钧看着弟弟的背影:“这臭小子,闷头不做声,悄悄地干下这么大一件事。”
郑世钧闷笑:“是个能成大事的。”
谢元淼用手肘捣他一下:“那你还说呢。那是去拐你儿子好吧。”
郑世钧则耸耸肩:“谁拐谁还说不定呢。”
谢元淼抬头看着郑世钧:“这样好吗?”
“没什么不好。”
“你父母那边呢?”
郑世钧说:“我想他们自己会有办法的。走吧,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远忧。”
飞机上,谢元焱看着窗外倏然而过的白云,心里按捺不住激动:凯文,我来了!
与此同时,大洋彼岸已是深夜,一套蓝瓦白墙的寓所里,灯火通明,凯文像个猴子一样坐卧难安,了无睡意, ...还有不到十三个小时,阿焱就要到美国了,他真想现在就开车到机场去接他。
他百无聊赖地在屋子里打转,听音乐、看电影全都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最后翻出谢元焱给他写的国际邮件,一封封打开来看,这才慢慢地将心底的焦躁感压下去。这年头,已经没有几个人还用笔来写信了,能够发一封长的电子邮件,已经都是很不错的了,沟通和联系都是用短信、qq、电话来替代,信息时代嘛,讲究快节奏。
但是谢元焱却用笔给自己写信,还是用钢笔写的,简体汉字书信,他的字写得非常漂亮,刚健有力,力透纸背,看得出是练过的。他写的时候一定非常用心,很少有涂掉或者划掉的地方,让看信的凯文觉得非常赏心悦目,他想,也许百年之后,阿焱的情书能够成为古董,收藏界的人必定会抢疯了。
谢元焱的书信风格和他的性格不太相似,语言诙谐幽默,叙述详略得当,就好像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一样,让人想一口气读下去。每个星期一封信,这是凯文最大的精神食粮,否则他不知道怎么打发这异国他乡的寂寥岁月。凯文自己也回信,但是回得就很随意了,有时候信上还沾着薄煎饼的油渍和碎屑,长短不一,或潦草或工整,全凭当时状态发挥。
凯文看着谢元焱的书信,便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太对不起他了,但这确实也怪不了自己,自己从来没有独自生活过,来到这边,一切都需要适应,功课又繁重,有时候累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收到阿焱的来信时,只顾着高兴,看完后便匆匆回信,质量确实不能和他的相比。阿焱一定会理解我的,凯文趴在床上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