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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替身的好处掰着指头也数不完(剧情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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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上七点,周云生参加完同学聚会回到家,甫进门,就发现气氛有异。

客厅里没有开灯,窗帘紧闭,墙上多了好些花花绿绿的装饰物,沿窗台还点着一圈彩色蜡烛,跟招魂似的——

周云生差点笑出声,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等等,餐桌上还放了个大蛋糕,上面也插着数字蜡烛。蛋糕的旁边,还摆着好些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子。

咦,难道说……

周云生心念急转。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沙发的角落处传来:“生日快乐。”

呵呵,我就知道。周云生迅速调整好表情和状态,一秒入戏,一半惊讶一半感动地朝着沙发上的人笑了,眼尾闪着一点湿意:“我自己都忘了。”

沙发上的人朝他张开双臂,像是在期待着他飞扑进自己的怀里。

当然,要是真飞扑过去那就崩了,那就不含蓄了,那就完全不符合他正在模仿的人的形象了,OOC可是很不专业的。

周云生轻轻地笑,放下肩上的背包,在玄关换了拖鞋,缓缓地朝沙发上的人走去。走到面前了,周云生停了停脚步,面前的人身上散发出有点浓的酒气,显而易见是醉了,可醉了也不能疏忽——周云生仿佛有点儿难为情地贴进他的臂弯,双手环住沙发上那人的双肩,在他头顶上浅浅一吻。

完美,周云生想,这样就跟正主一模一样了呗,简直是高度还原,精细复刻,自己都想分身出来拍着自己的肩膀点个赞。

下一秒,沙发上那人就紧紧地抱住了周云生,一个用力,就将他压在了沙发上,自己覆在周云生的身上,贪馋似的舔舐、啃咬着周云生的嘴唇。

周云生只觉得那人的舌头不轻不重地描绘着自己的唇线,又在唇角贪婪地流连徘徊好一会,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下一秒,自己的舌尖就被那人追上了,左右挑弄,上下点啄,越来越深,越来越紧,越来越重——周云生全身燥热,按捺不住的呻吟就要从两人的唇齿交错间溢出——

“嗯……”

电光火石间,周云生半年以来养成的警惕性使得他的神智有一刹那的清明——这就够了,周云生马上克制住出声的欲望,好险,差一点儿就叫出来了,他忘了,这种时候,是不可以叫的。

只能喘息,不能呻吟。

因为他哥就是这样的。

那人的嘴已经游荡到了他的颈间,一边反复吮吸着周云生颈侧的皮肤,一边喃喃地发出又缠绵、又眷恋的呼唤:“云起,云起……”

周云起和周云生是相差三岁的亲兄弟,可是父母一早就离了婚,把家产同两个儿子一起平分,一人领着一个孩子各奔前程。周云生跟着他妈离开的时候还不满五岁,父母分开之后再无消息来往,他俩几乎都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兄弟。

当刘思仁找到周云生的时候,周云生正穷得只待讨饭。没办法,周云生今年二十二岁,刚从当地一所三流大学毕业,狼奔豕突了几个月,勉强找了一份不读大学也能找到的旅游公司的工作,工资连糊口都勉强。去年他妈被检查出癌症,家里的房子和一点存款都拿去填了医院的大坑;今年他妈去世,周云生手里的钱连交下个月的房租都不够,更别说买墓地。这年头的公墓比活人的房子还贵,不过一平方大小的地盘,居然开出了六万六的天价,周云生欲哭无泪,暂时把骨灰盒安置在客厅的橱柜上,房东来催房租时,一眼看到柜子上那个一块红布盖着的黑漆漆的骨灰盒,吓得尖叫不止——就是这样惨。

刘思仁看了看他的屋子,皱皱眉,自我介绍说是洪州市天立集团的老板,是他哥周云起生前的朋友。然后坦率地把事情摊开讲给他听。很简单,几个月前,周云起车祸身亡,他的男朋友,也就是刘思仁的表哥——苏珩,情绪崩溃,痛不欲生,一直没办法从周云起去世的噩梦中走出来,差点就要追着周云起去了。刘思仁和苏珩从小关系就最好,曾经和苏珩去过周云起的家,看到过一张周云起兄弟俩的老照片,发现他俩基本上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当然,说长得一模一样未免有点夸张,但至少有七成相似。所以,苏家就顺着周云起那条线一路摸下来,总算是找到了周云生。

周云生读书不肯用功,但脑子却非常灵活。听到这里他就明白了,这就是那种烂俗的替身梗呗,比较特别的是,自己这个替身一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完全可以清醒愉快地把替身当成一份工作来对待。只要待遇好,他一定敬业爱岗,兢兢业业,保证东家满意,宾主尽欢。

周云生想,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替身而已,小意思。

刘思仁本以为重任在肩,要费好一番口舌和力气,没想到周云生如此上道,干脆地答应下来,还认真地跟自己谈起了条件:房子,现金,每月薪水打卡,豪华墓地……

刘思仁震惊地说:“墓地这个……现在就要,是不是太早了点?”

周云生头也不抬的摁着手机上的计算器,左手小指头朝橱柜上方一指。刘思仁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只黑乎乎的骨灰盒赫然映入眼帘,上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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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着一块红布——刘思仁打个寒颤:“行吧……”

最后,周云生要求和天立集团签订劳务合同,提出将他亲自拟定的十几则条款作为附加内容添进合同里去。在刘思仁如遭雷劈的震惊目光里,周云生郑重又快乐地在“乙方”一栏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刘思仁360度无死角的把自己所了解的周云起给周云生讲了一遍,周云生专心致志地听着,重要的细节还在手机里写了备忘。周云起和周云生本来就是同胞兄弟,两人的身材长相都差不多,不装扮也有七成相像,稍微再修饰一下,就能像到十足。三天后,当刘思仁看到把头发剪成板寸、换上白衬衣和浅灰色运动长裤、脸上架着副平光银边眼镜、戴着一只百达翡丽朝自己走过来的周云生,顿时魂飞魄散,吓得差点把手里的茶杯给砸了:这已经不能用“像”来形容了好吗,这完全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周云起啊!惊悚过后又深感欣慰,这回苏珩这王八蛋绝壁有救了。

不过,麻烦的是——刘思仁虽然就和周云生呆了三天,可他也能清楚地感受到——周云起和周云生的性格是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两样!周云起不爱说话,时时沉默,为人低调含蓄,温和安静;周云生非常现实,跳脱开朗,脑洞清奇,小嘴叭叭个不停。刘思仁在回去的车上,老母亲一样的把周云生教训了一路:“一定要少说话,话太多就不像了……要低调,不要发表意见,不要反驳苏珩,不要有太多自己的主意,不要把情绪写在脸上……”

果然,苏珩一见到周云生,什么毛病都没了。

当然,苏珩不是傻子,他知道周云起已经去世了,面前的人是周云生——但是这又怎样呢,失去了深爱的人,一度陷入那种悔恨与痛苦交织的绝望里,一心求死,只想跟着那人碧落黄泉地去了,忽然看到一个从外到内、甚至连名字都和爱人所差无几的人,那种失而复得、狂喜狂痛的感觉是他人体会不到的,遑论这人还是爱人的血亲,他的身体里流着的是和爱人相同的血液!萌生的死志自然就被掐断了,苏珩理所当然地把周云生当作周云起,以前怎样过,现在依旧怎样过。

周云生一方面觉得苏珩真是个痴情种,一方面又感叹果然钱多就是任性。只要有钱,就连人也能买得到——他从小和周云起分别,并没有积攒起什么手足之情,得知周云起去世,也只是略略有点伤感他哥这么年轻就去地下陪他妈。周云生长得好看,一双眼尾上挑、目光盈盈的眼睛,生在他哥脸上,那叫温柔潋滟,生在他脸上,就显得多情却冷淡。

是的,周云生从来就是个薄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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