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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讨厌酒的味道。

不只是讨厌。

是憎恶。

“家里来客人了,你不见见吗?”

女人软着嗓子,好像砸酒杯的不是她。

沈路似乎这会儿才注意到她的异常。

门里一阵动静,另一个同样面色发红的男人穿着平角内裤就大咧咧地走了出来,先伸手揽了一把女人的细腰,然后才挑衅地看向沈路。

沈路愣了足足十秒钟。

然后他眨了眨眼,终于想明白了今天家里的异常。

他下意识扯了扯嘴角,给出一个体面的表情,然后扭头下楼。

“姓沈的你给我站住!”

女人尖叫一声扑了出来,她没穿鞋子,脚指甲上是殷红的甲油,看也不看径直踩上了刚刚那滩杯子的碎片。

血很快渗出来,和红酒红色甲油混成一片,女人仿佛毫无所觉。

沈路没回头,穿内裤的男人犹豫了一下,

想去扶站在碎片中流血的女人,刚碰到对方手臂,女人回手就是一巴掌。

沈路已经出了门,把这一地狼藉关在身后。

乳白色的廊灯一路延伸出去,天地寂寂,枯坐四五个小时也不曾松快的胸口,好像被人撬开了一块经年日久的巨石。

他扯开温莎结,随手把领带丢在一旁,往车库走去。

·

凌晨三点半。

有救护车尖锐的啼鸣撕开了城市的夜。

沈路茫然看向窗外,入目是一片小区,门口的景观石上刻着“鸿景苑”三个字。

他愣了片刻,然后终于想起来,在 9 个月前,他曾经在高德地图上输入过这个名字。

距离他 33.8 公里。

他在地图上用目光把路径描摹了一遍又一遍,而后妻子歇斯底里的面孔浮现出来,他关掉地图,忘掉这个地方。

但就像十六岁那年的鲜活记忆一样,有关那人的点点滴滴,被他用属于成年人的冷漠层层包裹掩藏,但这些记忆不仅未曾消失,反而如蚌生珠,长久地自灵魂深处生出痛楚来。

小区外有早起忙碌的早餐店主,救护车动静太大,看热闹的人不少,沈路放下车窗,便听见了议论声。

“听说是跳楼了,还在月子里呢!”

“还有得救吗?几层跳下来的?”

“顶楼,你说有的救吗?就是可怜了孩子,没满月呢就没了妈。”

“有什么想不开的,年纪轻轻的。”

“估计是在婆家受了委屈吧。”

……

沈路下意识把车停了下来。

出事地点距离小区门口很近,从门口依稀可以看见几个白大褂在里面。

有个白大褂大声呼喊,声音盖过了所有人:“麻烦大家让一让,患者伤得很重,请不要耽误我们抢救!”

另一个尖利刻薄的女声:“救什么救?她自己寻死,连儿子都不顾了!她害得我家家宅不宁,就是个扫把星,让她去死啊!”

白大褂语气很急:“请不要触碰病人,她头部有伤,哎你、你是患者丈夫吗?我跟你说现在情况很急,必须立刻送去医院抢救,她不是直接落下来的,有树挡了一下,及时抢救的话还是有希望的。”

“你骗人,你就是想多收钱,谁打的 120 啊?这是十一楼,跳下来怎么可能还活着?你还不让我靠近,是不是她其实已经死了,你还想拉去医院做做样子多收点钱?”

女人聒噪不休,男人一声不吭,白大褂急得不行。

沈路走进去,1 米 92 的身高在这个南方城市里颇有压迫力,他拨开人群,想帮白大褂一把,目光触及躺在担架上的人,却如同当头一棒,眼前发黑。

“宋君白!”沈路耳朵嗡嗡作响,没听见自己到底喊没喊出声。

但这大约是十年来,他第一次想要叫出这个名字。

一直沉默的男人倒是开了口:“你是谁?你怎么会认识她?”

“都让开,送她上车,我看谁敢拦着!”沈路没看他,好不容易才找回理智,抖着手去赶人,给白大褂留出路来。

“你是谁?你凭什么替我家做决定?”

沈路压根没听见他说什么,眼前一阵阵地发黑,隐约看见有人扑过来,大约是还想拦着,他抬手一拳过去。

立刻便多了几个人脸色不善地围过来,沈路挡在他们前面,只觉得眼睛里一点一点地烧起来。

“救她,钱我付!”

白大褂是个年轻的男医生,催促一起抬担架的:“快快快!救人救人!”

旁边另一个医生犹豫道:“可是他都不是病人家属。”

白大褂眼睛毒:“管他的,先救回去再说,等会报个警,刚那人有钱,手上那块表就够救命了,别怂。”

咔嚓一声。

沈路手上那块够救命的江诗丹顿被一个拿棍子的人打得粉碎。

但好歹挡了半下,让棍子没直接落头上。

沈路牵了牵嘴角,额头上有温热的血淌下来。

他一把扯下开线的高定西装,稀里糊涂地想,自己真是被这身板正的皮束缚太久手艺生疏了,这要是十年前,这群垃圾也就够他五分钟的。

一脚蹬开拦路的人,他跌跌撞撞往救护车跑。

不打了,自己得活着。

宋君白还等着他去救。

他跑到救护车旁边,被白大褂眼疾手快拉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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