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2)

没错,就算沦落成捡破烂的,内心深处我还是觉得我是一个骄傲的公主。

虽然这并不是重点,但是我还是想告诉那些人,无论他们怎么作弄、贬低、嘲笑我,却并不能挫伤我的尊严一丝一毫。因为死去的祖父祖母告诉我,高贵的人格,任谁也无法折辱。

你要我毁灭?

我不。

李家人都纷纷给我夹菜,体贴而热情,这餐饭吃得我百感交集。如果我是李明珊,有这么多在乎我喜怒哀乐的人,我一定不会离家出走!我一定每夜睡前都要跪拜神灵,感激他给予我生命如此丰盛的恩赐。

只可惜我不是李明珊……

不过也奇了怪了,李家人似乎认准了我就是他们失踪多年的女儿。我不承认,他们便说我是流浪的时候受了刺激,要带我去看精神科的医生。

这话吓得我直接就跪在地上认了爹妈。唯一比街头还要可怕的地方就是精神病院!

“不着急,慢一点吃,一会儿你哥哥就从学校回来了,我让他顺路去给你买了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燕窝酥。”

哥哥?

我抬眼瞟了一圈李家人,好像的确差一个人……

李家是城中著名的富豪,李爵是地产商人,与妻子庄雪结婚三十年,育有三子一女。老大李明诚、老二李明义都已经成家立业,有自己的公寓,今天听说小妹找到,便都带着妻子赶了回来。

唯独只差老三李明朗。

这个李明朗我是听说过的,今年二十二岁,可他的名字却已经是八卦报纸上的常客了,总是和一些小明星、小嫩模混在一起。李家人都是家庭主义者,在城中是名声很好的富人,就只有这个李明朗不受欢迎,社交圈的人也不大喜欢他,他是公认的“trouble ker”。

不过,李家上下都非常溺爱这个小儿子,好像是因为这个李家三公子身体不好,从小到大不知道被抢救了多少回。因为知道儿子命短,所以家人凡事都迁就他,随他去闹。

我正琢磨着,就听到屋外有汽车的声音。

“明朗回来了。”母亲庄雪高兴地说。

李家人似乎都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个李明朗,听到车声,脸上的笑意都温柔而喜悦。看来,这个李明朗还真的像传言一样是李家的宝贝。

我的好奇心也吊到了嗓子眼,这时候大门被推开,大厅里走进一个人来。

那个人二十来岁的模样,高高的个子,身材瘦削,虽然一脸病容,却长得极其俊美,即便李家人都熠熠生辉,可一到他面前还是会显得光芒暗淡……

他睫毛长得跟蝴蝶翅膀似的,继承了母亲的一双桃花眼,天生就带着桃花债来。可他目光坦然,有这样的清清白白眼神的人怎么会是八卦报刊笔下的纨绔子弟呢?

我不信。

看着李明朗,一刹那,我觉得自己仿佛是到了红楼梦里,只是我是混世魔王,而他是那个神仙一样的哥哥……

这个男人有仙气啊!

“神仙哥哥”跟李家其他人比起来有些画风大同,李家有钱,自然各个都打扮得“精致奢侈”。

可“神仙哥哥”却显得有些随意,头发略长,一看就不爱打理,穿得也非常朴素,不像李家其他人那样浑身名牌。

一走进屋子“神仙哥哥”就把手里的两盒燕窝酥交给了佣人,然后把外面厚厚的大衣脱掉了。他大衣里面是穿的一件有些厚度的棉质衬衣和一件材质极佳的羊绒背心。手上带着的也不是什么名表,而是一块非常普通的电子手表。

这看起来真不像是亿万富翁的儿子,倒是比较像哪个大学里的年轻教授。

“明朗,快进来!”庄雪看着儿子笑眯眯地说。

李明朗大步走向饭厅里,快乐地和爸爸妈妈、哥哥嫂嫂打招呼,最后才终于把目光定在了我身上。

与李明朗目光交汇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感到我的灵魂似乎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的耳边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机,命运正为我准备着一场异乎寻常的冒险,交织着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乐。

原来,李明朗就是“教授”啊。

作者有话要说:石头儿开新坑了!

这个故事酝酿了很久,希望大家喜欢!

存稿厚厚的,日更到完结,希望大家给石头多一点点鼓励!

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评论、收藏、鲜花、地雷,给什么石头儿要什么!

开坑三更!

☆、2|chapter 002

李明朗的眼神似乎要看穿我,冷漠、轻蔑、鄙夷。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人,周围找不到半片残布蔽体,羞愧得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

可是,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我羞愧啥?

又不是我自己要认亲的!是李明朗的爹妈非要认我当女儿,我不认就说我疯了,要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完全是被动的好不好!

你瞪什么瞪!

于是我理直气壮地看向李明朗,我俩就这样沉默地对视着,直到家人都觉得有些奇怪了,李明朗才拉开椅子在我正对面坐下,拿起筷子面无表情地夹菜吃饭。

“怎么也不跟妹妹打招呼。”李明朗的父亲李爵皱着眉说:“教你的规矩都丢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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