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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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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已经都来到了朝歌,子受也要开始行动。

首先就要树立自己的昏庸形象,让诸侯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昏君印象。

不然就以朝中大臣的吹捧力度,他们万一误认自己是明君怎么办?凡事都要讲究第一印象。

所以子受先发制人,当街强抢民女,只要把妹子抢到手,怎么洗都洗不白了。

不过强抢民女也得精挑细选选,首先得漂亮,其次得有气质,要是抢了那种一看嫁都嫁不出去的,岂不是为民添福?

估摸着人家还把不得进宫侍奉君王呢。

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逛着,朝歌作为国都,十分繁荣,人民也很质朴。

子受觉得街边买菜的老太太都挺和蔼可亲的,可惜,一旦战事起,这样平和的日子就一去不返了。

于是乎,他走上前,询问价格。

一问,一捆无心菜要两枚铜贝。

铜贝是商朝晚期的主要货币,青铜制,大小与一枚硬币相当,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金属铸币。

不过,长得很丑。

制作上很粗糙,设计简单,形状不固定,子受觉得极其不方便,但这东西意外的值钱。

两枚铜贝可不是小数目,子受有些狐疑的望着老太太,慈眉善目,也不像什么奸人。

尤浑一看,这还了得,躬身在子受身边道:“朝歌城中,寻常一捆无心菜,大多只需一枚铜贝。”

子受大惊,这个年代就有奸商了?

想来是因为诸侯来朝,百姓趁此涨价,四镇并八百路诸侯,总会有几个傻子。

转身就走,反正他就是问问,本来都没想买。

只留下老太太在身后碎碎念,穿着光鲜亮丽,也不知是哪方诸侯,怎么连捆菜都舍不得买?

走了没几步,子受看到了一抹倩影。

高挑偏瘦的身材,乌黑高卷的头发,轻盈一握的腰肢,大抵是能看出来的。

得想个办法看看脸。

子受一脚踹向尤浑的屁股。

尤浑猝不及防下失去平衡,向前踉跄数步,将熙熙攘攘的人群惊得一散,那倩影也停在原地。

子受大声叱问:“何人对吾之家臣下如此毒手?!”

随即几步上前,将尤浑扶起。

尤浑失色,怎能让大王搀扶?

可又是嘶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屁股好疼,没人扶,还真起不来。

子受借着搀扶尤浑的机会,偷偷回头一望。

然后就惊住了。

该怎么描写呢?

白话一点,就是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脸如白玉,颜若朝华,服饰打扮也不怎么华贵,只项颈中挂了一串明珠,发出淡淡光晕,映得更是粉装玉琢一般。

文绉绉一点,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可还是不够,文字已经不足以描写这名女子了。

子受赶紧将尤浑拉到没什么人的街角。

尤浑还在揉着屁股。

目标锁定,就抢她了。

子受正色道:“尤卿,孤待你不薄。”

尤浑也顾不得屁股疼,呲牙咧嘴勉励道:“得大王厚爱,臣方有今日。”

子受满意的点点头:“你看那女子如何?”

尤浑想了想,刚才他也无意间看到了那女子的容貌,于是道:“国色天香,实乃仙子临尘。”

子受道:“将其充入后宫如何?”

尤浑道:“寝侍君王,自是世间女子的福气。”

“好!”子受不由得叫好,取出腰间玉佩:“持此玉佩,调孤之近卫,随孤将此女迎入后宫。”

尤浑愣了愣。

飞速思考起来。

大王好这口?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实在不似人君,可……

我喜欢。

朝中最得纣王心意的,不是太师闻仲,也不是北海伯飞廉,而是费仲与他尤浑。

尤浑深知,自己的一切都是纣王给的,没了纣王,他什么都不是。

费仲比起自己聪明,比自己更有才能,但自己更忠心,纣王说东,他绝不说西。

忠心,就是尤浑混迹朝中的最大资本。

哪怕纣王当街强抢民女,他也不会劝谏,哪怕自己要替纣王背这口锅,被群臣数落是小人撺掇君王才会如此恶行,也在所不惜。

“大王圣明,选秀由诸侯一手操持,若是事先设下眼线,宫中一应事物定当为其所知,又怎能比大王亲选的美女更让人放心?”

尤浑毫不迟疑的接下玉佩,甚至觉得很光荣,竟有幸替大王干这种事,不正说明大王对自己的信赖吗?

不久后,尤浑带着近卫归来。

子受看着近卫拘束的步伐,皱了皱眉。

尤浑浑然不觉,献媚道:“臣特意勒令近卫低调行事,寻得那名女子后,便可迎入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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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知晓。”

子受心中暗骂一声多事,他让近卫来就是想要轰动一点,霸王步极其引人注意,当他们出手强抢民女的一瞬,消息就会传出去,让诸侯好好看看他们朝拜的君王,到底是怎样一个昏君。

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了,先找到那名女子要紧,若说后宫妃子有九分,那名女子起码十分,更是子受喜欢的类型,万一错过,想再找就麻烦了。

找了一会儿,便找到了目标。

子受挥手,近卫正要一拥而上,人群中却突然窜出几个大汉。

那女子惊呼一声,便被大汉用麻袋套住,扛走了。

子受看得目瞪口呆,在我强抢民女之前,就已经有人强抢了?

……

此事,实乃孤之所为

崇应彪是崇侯虎长子。

由于老爹一直在朝歌城,这次诸侯朝拜,由崇应彪一手负责。

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崇侯虎总吹嘘自己除了打仗什么都会,其实养儿子也不擅长,硬是将侯府世子养成了地痞无赖。

崇应彪带着礼物美女进了城,寻了老爹后,便带着亲随游逛。

朝歌城的确是天下最繁荣的地方,繁华迷人眼。

不过是买了几捆无心菜,那卖菜的老太太就笑的合不拢嘴。

朝歌人民,还真是热情好客。

然后,崇应彪发现了一个女子。

美女无论在哪里,都是瞩目的,崇应彪在地方做惯了官二代,当机立断,让家将梅武直接将那女子抢了。

抢了也就抢了,北伯侯世子还抢不得一个女子?

他买菜都会付钱,抢了女子事后再提亲,不就好了。

无心菜满大街都是,这等美女就是数十年也难得一遇,错过了,可就真错过了。

崇应彪与梅武抢了人后,急急忙忙去了一处偏府。

崇侯虎打算在朝歌养老,购置了许多府邸,这就是其中一间。

梅武把守房门,崇应彪拖着麻袋入了房中。

麻袋还在不断变化形状,里面的女子性子刚烈。

崇应彪面露丑态,将麻袋取下。

女子头发散乱,连喘几口气后,强自镇定下来,大声喝道:“我乃冀州侯之女,你欲作甚?”

冀州侯在八百路诸侯中也算是大诸侯,冀州侯之女的名号一出,足够横行朝歌,让贼人不敢妄动。

但她碰上了很莽的崇应彪。

崇应彪细细思量,冀州侯的女儿,那位貌若天仙的苏妲己?

想来是了,也只有这等美女才能入自己法眼。

不过他不怕,笑容更甚:“我爹是崇侯虎!”

妲己心下一沉,她喊出冀州侯的名号,一般人不敢动,但北伯侯崇侯虎的儿子,不是一般人,冀州就在北伯侯的辖区内,是自己老爹的顶头上司。

如果自家老爹知道自己被掳走了,以那性烈如火的性格,即使是顶头上司也敢刚一把,但问题就在于,自己是偷跑出来的,老爹根本不知道。

这可就麻烦了。

对面的崇应彪倒是想明白了,对方是冀州侯之女,自己是北伯侯之子,门当户对,走正式渠道提亲,想来也不难。

想明白后,他就更淡定了。

这妹子是真漂亮啊!情不自禁,崇应彪上前几步。

“你别过来,你再过来……”妲己惊惧的后退几步,崇应彪在想什么,她又岂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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