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任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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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脆直接操死我,这样我们都省事儿。”三年前,袁绍杰曾对宇成峰说过这样一句话。而三年后,“你记着,现在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宇成峰这样回应……

S市,有这么一部分人,他们和我们吸着不一样氧气浓度的空气,喝着与我们不一样的易融冰川天然水,却也同样需要更多的浓度去支撑起生活。吸着高浓度的氧气,有的人将其转化为纯净的二氧化碳,而有的人,则将其转化为污浊的二氧化硫……

他们就是主掌财政生杀大权的三大财阀,丁氏,宁氏以及宇氏。

三大家族有权有势,堆金积玉,背后都有靠山。宁氏家族势力最大,野心也最大,为了壮大家族,经常背后做着见不得光的买卖。勾结黑社会,依靠他们的势力为自家保驾护航,甚至还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也就丁氏家族和宇氏家族还算正派,丁氏依靠政府的势力扎根,而宇氏则靠着家族的势力攀爬。其中宇家势力最小,自然也就成为了丁氏与宁氏两大家族觊觎的对象。尤其是宁家家主宁德忠,身体里流淌着就算得不到也要搞垮宇家的血液……

这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当时的宁德忠和宇耀本是至交好友,却因为一场爱情争夺战而结下了梁子。宁氏家族与宇氏家族从此势不两立。宁德忠后来还把他创下来的最大地产企业命名为震宇集团。

那年二人刚满十八,都是正值风华正茂,充满雄心壮志的热血青年,一次偶然让二人一拍即合,结为兄弟并立誓一起创业打拼。

蔺家是当时有名的富豪家族,蔺泽怀培养出的女儿蔺家千金蔺佩茹更是亭亭玉立,富有名媛气质的大家闺秀。两人白手起家,创业艰辛,需要蔺家的资金支持,便开始与蔺家有了交集,经常到蔺家府邸拜访,喝茶谈生意。而时常映入眼帘的蔺家千金姣好的容颜,脱俗的气质,令两人内心波澜起伏,逐渐沦陷……

不出几日,二人便展开了行动,借着去蔺家谈生意的名义,瞒着对方向蔺佩茹表达爱意。但他们都心知肚明,只是看破没有说破罢了。从那一刻开始,他们之间便开始进行了一场不服输的争斗,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纸包不住火,很快就被蔺泽怀知晓。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约来了二人与自己一同品茗。说是一同品茗,实际另有目的。一边谈起生意,一边赞扬了他们的能力。二人都沉浸在生意谈拢的喜悦中,怎么也没有猜到蔺则怀在此时说破了他们的心思。本以为蔺泽怀会因为他们僭越的感情而暴跳如雷,但接下来听到的话彻底成为了兄弟反目的导火索。蔺泽怀表情凝重,声色俱厉,他提出谁要能够中标此次英豪集团的项目,谁就是自己的女婿。英豪集团是他们当时正打算合作的生意伙伴,企业运营矿产项目,若此次能中标接下此项目,可谓一下子就可以飞黄腾达。

都说红颜祸水,其实也不尽然。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男人们的抱负与贪念罢了。最终宇耀拔得头筹,中标此次项目,如愿娶了蔺家千金。宁德忠虽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已经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之后,两人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而二十年后的今天,企业蒸蒸日上,家族势力繁盛,已经成为了能够独当一面的财阀。宁家公子宁磊与宇家公子宇成峰也都刚成年不久,到了步入社会的年纪。世人都知道宇家有个儿子,可谁都没有见过,仿佛他这个人与世隔绝,被保护在一所密不透风的豪宅……

明明是处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物,却活得犹如饕餮,贪欲亦如滚雪球越滚越大。二十年过去了,宁德忠对宇耀的仇恨从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一分一毫,反而越发的强烈。而他日渐庞大的野心,早已将矛头对准了宇氏家族。

富丽堂皇的别墅,一间古典与现代兼容并蓄风格的中式书房中,脑满肠肥的富豪手里正把玩着一个价值不菲的玉件儿,他不时地咬牙握拳,眼神凶狠阴冷。突然,怒火从皱起的眉头窜起,愤怒的拍了下桌子,震的后面的红木书柜都抖了抖。站起了身,迅速地拨通了一个号码。

“派一个人,潜入宇氏集团内部,最好可以给我找出有用的东西来!”这个富豪就是宁家家主宁德忠。自从有了权势,他就一直派人从各方收集情报,最好能够击中宇氏命门,连根拔起。结果几年过去了,一无所获。二十多年前埋下的仇恨眼看就要长成参天大树,宁德忠的也快耗尽了耐心,心里也越发扭曲,想着就是斗得两败俱伤,也要让宇家再也站不起来。

对面那头的霍老大挂下电话,啐了一口唾沫。“呸,老东西,就知道让我为你卖命,钱给的倒是可怜,真他妈是只吃不吐的守财奴。”说归说,他知道对方是自己无论如何都惹不起的人物。况且,他可是自己的金主,自己和兄弟们可都得靠他吃饭。在房间里踱步着,思索着,到底该派谁去当这个卧底。眼睛一转,他的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去把袁绍杰给我叫来。”他对门外站着的保镖说。

很快,一个面色红润,英姿飒爽的男人出现在眼前。霍老大只是瞥了眼他,“你换个身份,想办法潜入宇氏集团,接近宇成峰,找出对宇家不利的东西。这是上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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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你最好能够成功,不然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紧接着,扔给他一个微型蓝牙耳机,“有情况联系我。”然后拜了拜手,就让他出去准备了。霍老大强硬的语气,显然都没有留给让他拒绝的机会。袁绍杰正要转身,霍老大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叫住了他。“听说他喜欢男人,凭你的智商,应该知道怎么做。”他心里一紧,却也没说什么,他很清楚,此次任务不容拒绝。

霍老大,为宁家卖命的黑帮老大,没有名字,只知道宁德忠一直管他叫霍三儿。霍三儿以前只是S市某区的地头蛇,也就是带着些小混混收收保护费,欺负欺负外乡人。后来,那片区域被大企业收购,跟着自己的混混们也就散了。自认为自己的身手也是不凡,为了混口饭吃,碰碰运气,参加了供上流社会享乐的拳击比赛。在那场拳击比赛中他以一打十,杀伐果断,取得胜利。也是这样的身手外加狠戾的气质,被宁德忠看中,留在身边,为其卖命。后来又收了几个小弟,帮着宁德忠做些贩卖毒品的买卖,发展成为了现在的黑帮老大。

而袁绍杰是霍老大从红灯区捡来的。自己的母亲是红灯女,听别人说自己是他妈与别人乱搞生出来的孩子,根本不知道生父是谁。他妈把他生出来也就是尽到了母乳哺育的职责。后来基本上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几乎是吃着他妈靠身体换来的食物长成了初见霍老大时16岁的模样。

生活在周围并不太平的环境,自然也造就了一副不一样的皮囊。那天,袁绍杰正在捡着一个包子,被一个恶霸形象的人看到,把包子踩在了脚下,想着戏耍他一番。可他依然眼睛紧盯着脚下的包子,双手并用,试图搬开那个恶霸的脚。看着他这幅模样,恶霸更加来劲儿,抬起了脚直接就踩在他的手上。他很疼,但接下来的举动足以看出他骨子里那股子坚韧不服软的狠劲儿。袁绍杰拼命地往前爬着,用牙齿狠狠咬住了他穿着拖鞋的脚,疼的恶霸嗷嗷直叫,立马挪开了腿。他如愿地吃起了包子。这一切,都被刚好风流快活完的霍三儿撞了个正着。这孩子身上那股狠劲儿,像我,我喜欢。这是霍三儿看见他时心里的第一反应。就让手下叫来了他,问他是否愿意跟着自己吃香的喝辣的,摆脱这里的生活。袁绍杰认为自己从出生到现在过的都是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跟着谁又去哪儿又有什么差别,而且自己的妈早就不知道又去接了哪个客人又在跟谁玩着翻云覆雨的游戏。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霍老大。霍老大原本想要将他培养成自己的心腹,却发现他根本不是能在黑道上混的料,因为他的良心还未完全泯灭,根本干不来这种勾当。没办法,就只好让他干干杂活,伺候自己。

直到现在袁绍杰都不知道为什么霍老大当初会把自己捡回来,他想也许只是作恶之人一时心血来潮发的善心吧。而且他很清楚,霍老大之所以派他来完成任务,完全是看在他的颜,而不是因为他有多好的身手,更不是因为他有多高的智商。成功当时是最好,不成功自己就是一颗可以随时被抛弃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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