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初次见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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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重第一次出门。

鸦青色的天空,是薄暮时分,有一家人在楼底下散步,小孩露出藕色的手臂,抓一把野草到处乱跑。杨雍带他避了避,从另一条掩映在林木背后的小路绕过去,路灯慢慢地亮起来了,门外的小摊正在收拾,没材料了,只是给晚归的上班族最后一个包成卷的饼。

于是他们沿着路一直走,步履很缓,阿重对外界好奇且激动,总要牵着对方的手,杨雍环顾四周,还是由着他来。十个手指交叉,掌心紧贴,因为彼此的体温晕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水。接着偶遇了先前组织联谊的那个老太太,有些吃惊地看着他们,杨雍便解释:“……是亲戚,现在住在我家了。”

“哦,哦,挺好的。”老太太目光里有点狐疑,但露出笑容,和他们道别。

路旁的店铺摆着盆栽,绿意卷卷,上面还挂着过年时的红包,求个吉利。老板坐在摇椅上,怀里揣着收音机赏剧,杨雍仔细听了一下,唱腔挺好,但是不知道是哪里的戏曲,一把女人的声音,却嘶哑如上年纪的男人。

阿重拉着他要走,原来柜台边放了一筐柑橘,没看见标牌,或许是老板的亲戚拿来的,供他品尝,酸甜的味道很浓。

市场在几步之外,先前统一组织了清扫,现在各个位置都很干净,曾经堵塞过的下水道也顺畅了。卖活禽的人把笼子堆在一起,叠起来,有几只活泼的鸡探头出来,相互地啄,又被他用手挥了挥,吓得躲回去。阿重记得这是自己吃过很多的食物,多瞧了几眼,低声对杨雍说:“都不好。”

“哟,看着眼熟。”摊贩对此一无所知,招呼道,“难怪经常来买,男人胃口大,多吃鸡鸭就够滋补了,现在猪肉降不下价啊!”

最终也没有买,两人拐过去,前方是公交站点,很小,只立着一个站牌,都生锈了。几个学生打扮的男女在等,分不清是初中还是高中,都长了张嫩生生的脸蛋,聊得高高兴兴。杨雍记不清自己在这个阶段是什么样子,应该也和白纸一样贫瘠,是毕业照站在最边缘的人。倒不如说,遇到阿重之后他才觉得自己由内而外饱满了起来,有度的湿润,不笨重不肿胀。

二十多年了,养成淡薄的性格,没料到一朝被扭过来,表面还是冷冷清清,内里却好似涂了胭脂一般艳。

八点的公交车来了。

他们也跟着上去,某个站是公园,这座城市绿化和娱乐做得还不错,虽然公园比较小,但绿树红花,每晚都有人在这里唱歌跳舞。有人被朋友拉过去,随便来了一段,热热闹闹的,连梳马尾的小孩也凑上去转圈,脚上是一双缀满廉价珠片的鞋子,刷刷作响。公园对面就是个小剧院,平日很少开,偶尔过年过节才搞活动,都是些歌舞表演。极少是流浪的剧团租下来,海报也是自己手画的,沾上糨糊贴好,能聚起来三四十个观众。

恰好,最近有这么一个剧团,游走至此,票是早早散出去了,海报上翠绿色长裙的女人侧着身,皮肤很白,右下角却写着大大两字《疯子》。这一下子就使人上心,多么美的神经质的女人,形成反差,到底是如何变化的呢?若是想了解缘由,就得去看,就得去欣赏,小剧团也有自己的执拗。

而世间有许许多多反差,是吸引人的,美人枯骨,红颜薄命,甚至杨雍这样的男人,外表平凡,骨和肉都在人们认知的水平线,不多不少正好匀称。但他私下更软、更湿,光是眼神,就能叫人心折。阿重不知,对于这些他是懵懂的,仅仅注定了他们有那一场相遇,所以他能见证这个男人的旖旎。

杨雍也不知晓什么反差,只是掏出手机去查,才有这个剧团的一点消息,饰演疯子的是团长,眉眼平常的女人,可穿上裙子、涂了红唇,就显得完全不同。

“下次来看。”阿重握紧他的手。

听了这话,杨雍眉头舒展,觉得好笑:“你知道这是什么——”

阿重摇摇头。

他们都不说话了,夜间突然下起小雨,毛针似的,只能到附近的小店坐着。人还挺多,好几对情侣,杨雍带着人躲进角落的位置,有垂下藤蔓阻挡视线。没有服务员,他看了看菜单,发现竟然有卖雪花糕,要了一份,加上两杯蜂蜜水。阿重跟着学,咬住吸管喝了一大口,又拿勺子尝点心,问:“要很多钱?”

“不算贵。”杨雍答道。

阿重望着他:“我也想赚钱。你去工作,我在家很无聊。”

杨雍动作一顿,随即开口:“可以,慢慢找。”又低下头,把雪花糕推过去,“都吃了吧,我不习惯这些。”无论是店里的摆设,或者氛围,都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似乎明白他的未尽之言,阿重应了一声,没多久,他们便离开了,雨已经停止,道路上浅浅染着灰色的湿痕。

第二天是周一。

杨雍的胸前终于不那么溢奶,被吮了一通,再换上轻薄的衣物,顺便带一件晚间回来可以穿的外套。这时节乍暖还寒,容易变脸,阿重要出去之前也被他拉着,硬是扣起了纽扣。对方垂着头看他动作,没有反抗,就像最初被抱起的虫一样,性格在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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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合中有所柔化。

“东西拿齐了?”杨雍问。

阿重从兜里摸出证件和之前买的新手机,另一侧则是钥匙,一样样没有差错:“齐了。我不走远,就在旁边。”

于是他们一同外出,早晨氤氲雾气,一袋香菇馅的包子相互分了,嘴边的油被对方舔掉。幸好路上人不是很多,杨雍推了他一把,示意保持距离,结果手掌落在了手掌里,没法挣脱,唯有板起脸接受现实。

来到花店旁,杨雍先和老板娘打了招呼,然后介绍自己推荐的人。因为老板娘身体不适,前些日子贴了招工启事,要人帮忙,所以杨雍看了就主动向她打听具体事情,并且把阿重带到面前。老板娘对阿重印象不错,又多问了几句,感觉性情也合适,便答应让他试试。杨雍心里一松,低声对身旁人说:“好了,我去上班,你好好学。”

“嗯。”阿重让他帮忙整理衣领,接着挥挥手,面上挂着不露怯的笑容。

直到午休的时候,杨雍放弃了午睡,下楼快步过来。而阿重正给几盆花修建枝叶,他聪明,感知又敏锐,能够很快记住各种植物的特点和照顾方法,以及辨别哪一株更优秀。这些花的香味似流云无形地被他捕获,因此老板娘总忍不住夸奖,说他有天分。杨雍给他带了午餐,两人坐在花店的小折叠桌旁吃,老板娘在打电话,或许是给远在他方的好友,她没有结婚,更没有孩子,店里的电视总开着播放些痴痴缠缠的爱情剧。

“晚上我在这里等你。”阿重忽然开口。

杨雍抬眼看他,好像第一次认识这个人,过了一会,才低声回答:“好啊。”

再见面是黄昏时分,有几个女孩围在花店的竖立招牌,一双双眼睛盯着花,也盯着阿重。明明杨雍也有这么一张脸,比不过,对方由内而外和他是不同的个体。所以女孩受他吸引了,枝头上鸟儿喳喳的叫,她们指着花束笑闹:“这个多少钱?”

阿重报了个价钱,很便宜,为首的女孩把花买了下来,要他包装,用白色纹路的纸和红色丝带,扎成方便托在臂弯的样子。是她过生日,娇娇地询问能否要一句祝福,阿重愣了片刻,向她说声欢迎下次光临。

女孩们都生气了,相互说着私密的话往大路的另一头走,阿重不懂,自顾自嗅着植物的气味,然后看到了杨雍的身影:“下班了?”

“能走了吗?”

“能。”

寥寥数语,他们的语气是温和的,透露出一种旁人无法插入的熟稔。阿重帮老板娘收店,整理干净了,杨雍也在一旁伸手拉卷帘门,把满室的馨香和绚丽关起来。说起工作有些难,阿重表示自己不明白客人拐着弯的话,也不喜欢过分的热情。杨雍懂得,简单地安慰了他,正好走这边可以去超市,买些甜的、令人开心的食物。

晚上的消遣是纪录片,茶几上摆了一碟子水果,软绵绵的果肉流着汁水。阿重不要切开的,拿了个完整的果子,放在牙齿间,舌头不动声色以另一个姿态破开果皮,把果肉吸食殆尽。

杨雍察觉到他的小动作,颇为无奈,最后斟酌出一句:“既然能控制住,就随便你吧。”

阿重顿时高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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