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锦盒打开,一粒鸽子蛋大小的珍珠显露出来,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柔和的光芒。
有道是七分为珠,八分为宝。而这颗珍珠的直径,却是远超过了一寸!
霎时间,不止是俞铃,在场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不在于这个明珠价值几何,关键在于,普天之下,也许就这么一颗。你有钱没处买去,你有势没处抢去。就是见上一见,也得各种机缘巧合。
良久,金乔觉才轻咳一声,道:“在下愿将此宝献与俞娘子,还请俞娘子笑纳。”
俞铃缓缓摇头,推脱道:“万万不可,这颗珍珠太贵重了,妾身不能收。”
“哪里,俞娘子富可敌国,再贵重的物品,对你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至于在下,我大小也是新罗王子,对我来说,些许奇珍异宝,同样不算什么。不过是一件礼物而已,还请俞娘子收下吧。”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有道是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在下以为,这个珍珠,唯有送给俞娘子,才不算辱没它哩。”
女人对各种奇珍异宝特别没抵抗力,更何况这等绝世之宝?俞铃本来就拒绝得不甚坚决,听金乔觉这么说,顿时就改口道:“既如此,妾身就却之不恭了。”
她一使眼色,就有一个婢女上前,将那个装着宝珠的锦盒接过。
然后,俞铃又道:“王子殿下,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您送给小女子如此礼物,奴家也有一物送您。”
她对着一个婢女耳语了几句,那婢女就转身往俞家大船走去。功夫不大,婢女回转,手中捧着一把宝剑。
剑鞘之上镶金嵌玉,剑柄上还镶着一颗硕大的宝石,一看就不是凡物。
呛凉~~
俞铃将宝剑抽出,在阳光照耀下,寒光烁烁,耀人的二目。
她介绍道:“此剑乃是妾身偶然间花费万金购得,剑名太阿。经名家品鉴,确是真品,还请王子殿下收下。”
金乔觉道:“太阿剑?可是欧冶子和干将所铸的太阿剑?”
“不错,正是。”
一个婢女手捧此剑,来到了金乔觉的面前。
金乔觉仔细翻看,再也无法维持刚才的风度翩翩,激动地险些说不出话来,喃喃道:“太贵重了,真……真是太贵重了。”
不怪他如此激动,实在是这太阿剑着实不凡。
虽然此剑乃欧冶子和干将两位大剑师联手所铸,但两位大师却认为:此剑为诸侯威道之剑,剑气早已存于天地之间,,只是无形无迹,只待天时地利人和三道归一,才假自己二人之手而成。
后来,晋国为了得到太阿剑,曾经派大军围困楚国的都城三年之久。
秦始皇灭六国,得六国宝物,数得着的就是“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太阿之剑”。
成语“太阿倒持”指的就是此剑。
只是后来,项羽火焚阿房宫,此宝就不知所踪了。
想不到最后,竟落到了俞铃的手里。
公允地说,此宝的价值,仅在传国之宝和氏璧之下,远在刚才金乔觉所送的那颗宝珠之上。
不过,话说回来,俞铃作为一个女人,肯定是喜欢珠宝,而不怎么喜欢名剑。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二宝又能扯平了。
俞铃微微一笑,道:“王子殿下方才还说,宝剑赠英雄。您自己就是大大英雄一名,还不赶紧将这太阿剑收起来?”
“如此,就多谢俞娘子了。”
金乔觉实在喜欢此宝,也不舍得推辞,就此躬身一礼,将太阿剑佩戴起来。
方才金乔觉念诗的时候,人们一阵起哄,那为了恶心名不见经传的崔光。
但是现在,金乔觉和俞铃互换重宝,他们反而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