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亲毕竟是大事,不是那种一拍脑门便能决定的了的,问名纳吉、叁书六礼、桩桩件件都得合乎礼数。幸而还有几周富余时间,四个人决定从长计议,好生准备。
二老走了叁年,严家上下连仆从都早已做鸟兽散,其现在在瀛洲城里的地位定是没有当年那样举足轻重——可现在严恪带着赫赫战功回来了,纵使严家曾经没落了几年,现在也该从新兴盛起来了。
确实,这严府上上下下,什么都好,万事俱备,只差一位女主人了。
坐在瀛洲最好的酒楼,一行四人特意选了个二楼靠窗的位置——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挑担的货郎声音绵长而中气十足地吆喝,还有小童嬉戏追逐。在擂鼓轰鸣的军营里呆久了,这种满是烟火气的、平头百姓的日常生活对他们来讲反而既稀罕又弥足珍贵。
林牧吃完了第四盘烧鸡,却还是觉得意犹未尽。他本就自幼习武,又天赋异禀进步神速,体格素质远跟不上他武艺精进的速度,再加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四肢跟抽条一样长的飞快,,因此饭量奇大。
可林牧一抬头才发现其他桌的客人都在看自己、甚至还在窃窃私语捂嘴偷笑,霎时间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你看他那乡下人的吃相——八辈子没吃过饱饭一样……”林牧听到有人这么说他。
十六岁的少年嘛,脸皮可厚可薄,纵使他也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在营里他不一直都这样嘛,可现在——怎么就引人侧目了呢。
看看自己面前的大方桌,只有自己这边堆满了小山一样的鸡骨头——老大、荣祁还有楠哥,都吃得不紧不慢,怎么只有自己狼吞虎咽得像个饿死鬼。
这种有点羞怯的情绪一下涌上来,林牧整个人都觉得别扭——在战场上他是如鬼魅般行踪飘忽善与人缠斗、出其不意巧取敌方性命的小阎王,可现在,在这装修豪华还有些富丽堂皇的酒楼里,自己被人指点侧目,让他觉得又委屈又格格不入,一瞬间便涨红了脸——毕竟、毕竟他又不能在这里动武。
老大告诉过他,习武是为了保护百姓,万不可对平民百姓刀剑相向。
要是在敌营,他早都提着龙牙刃杀他个七进七出,可现在、现在……
“小二,再来两盘烧鸡。”严恪突然朗声道,打断了林牧乱七八糟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