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高轩夸自己,樊玲的脸红了一下,却是有着说不出的开心,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道:“高大哥,你还没吃饭吧,我带了很多零食,咱们上车吧。”
樊玲的小手温软滑腻,高轩不忍心去挣开她,跟着她到了车前,只见樊玲指着坐在奔驰后排的一个年轻人道:“你,坐前面去。”
那年轻人一脸的青春痘,很是不快地道:“这里又不是不够坐。”
樊玲柳眉倒竖道:“好,那你坐吧,朱超,你把后背箱打开,我把东西拿出来,春游你们去吧,我不去了。”
坐在驾驶位置的朱超笑着道:“小俐,你就到前面来吧,樊玲要是不去了,我担心你会跳山。”
宋俐这才悻悻地下了车来,盯了高轩一眼,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时狠狠地关上了车门。
后排还坐着一个女孩,长得也挺秀气的,樊玲先上了车,高轩才坐上去,那女孩就笑着道:“樊玲,你男朋友?挺帅的啊。”
“你要死了,管好你家朱超吧。”樊玲捶了那女孩一下,却是笑了起来。
高轩心道,现在的这些女孩真是不得了,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吧,张嘴闭嘴就是男朋友。其实高轩也知道,这还算是比较保守的了,有些女孩这个时候不知道都疯成什么样子了。而这女孩并没有什么太前卫的服饰,也没有浓妆艳抹,所以高轩觉得她还算顺眼,所以搭了一句话:“我是她哥。”
女孩便笑了起来,探出身,隔着樊玲伸出手来笑道:“我是樊玲的同班同学,我叫马菲菲,前面开车的是我男朋友朱超,刚刚被赶到前面的叫宋俐。”
“我叫高轩。”高轩抱以微笑,心里想,现在的孩子都成熟得很,也特别大方,男朋友这三个字说得轻飘飘的。
朱超回过身跟高轩握了个手,宋俐不快地撂下一句:“小公务员,得瑟什么。”
高轩自然不会跟一个学生计较,樊玲的小手在高轩的腰上轻捅了一下,意思别跟他一般见识。这时车子已经启动了,樊玲告诉高轩他们要去的是平顶山公园,那个地方离市区比较远,在郊区的一座山上,以前曾也是一道风景线,不过名字虽然叫平顶,但是绝不代表地势就是一马平川,恰恰相反,险峻得很,不过高轩并不知道,被这个名字迷惑了。在他的印象里,学生春游也就是看看景色,或者找个地方搞个野炊什么的。
车子开得挺快,这车是朱超的,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富二代了,一开始说话还挺有礼节,不过那种优越感却总是不时之间的展现出来,也不能说这样是好还是不好,不过不是高轩所喜欢的,这与他内敛沉稳的个性有关。
没说上几句,朱超的话便把他的底给露了,原来他老子是地产商,这也就不奇怪了,这年头地产商是最赚钱的行业,只要你有胆子,就容易跟官员成为狗男女。
太阳刚刚露出一丝脸庞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在了平顶山下。
朱超笑着道:“这里很安静,不会有别的人来,所以大家尽情享受吧。”
路虎也跟着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两男两女,年纪都不是太大,能开得起路虎的当然也是非富即贵。
大家相互打了招呼,开路虎的那小子就一声咋呼:“朱超,甭废话了,赶紧上去吧,早就听说你爸把这个山买下来度假的。”
朱超笑道:“里面的设施齐全,你们还是头一拨客人呢,走。”
两辆车就随便停在山脚下,一行八人向着山顶走去,高轩的手里提着樊玲带来的大包小包,却也轻松得很。他们走的是山路,这种感觉远远不同于那些人为修的水泥路,再加上山间的景色虽然谈不上秀丽,却很自然,高轩觉得心头就轻松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