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笙一边说一边走动,他的声音听起来是一种客观的冷静,描述凶手残暴行为时没有掺杂进去一丝个人情绪。
史柯想像着那个画面,不由得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能做下这一切的凶手,一定是精神有问题的疯子吧。”
庄笙淡淡看他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即使是疯子,也是一个冷静的疯子。”
史柯听得皱眉,“疯子还分冷不冷静?”
庄笙在专业问题上向来有问必答,“分的。”说着指了指放在房间柜子上的酒杯和剩半瓶的红酒,“和餐桌上的酒杯一样,杯子里都没有液体剩下,整齐地摆放在一起,可见都被凶手喝干净了。”
史柯赶紧伸手拦住他往下说,“等等,你怎么知道杯子里有剩余的酒,又是被凶手喝掉的?”
庄笙又淡淡看了他一眼,说道:“餐桌上杯盘的摆放方式,和房间里酒瓶杯子的摆放方式一样,这种方式跟屋子的整体风格不一致,所以应该不是主人家自己放的,而是凶手所为。”
“……再等等。”史柯略显艰难的开口,“什么方式,为什么我没看出来,顶多桌子上被收拾得挺干净而已。”
这回庄笙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不错,凶手有一定的洁癖和强迫行为。卧室这么多血,客厅却一点没沾上。进行肢解行为时,凶手身上不可能没溅上死者血液,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凶手肢解死者后换过衣服。此外,凡是凶手动过的东西他都会收拾整理好,而每一样物品的摆放间距都是一样的,这家的主人则不太爱收拾,物品摆放比较凌乱。”顿了顿,他又补充了句,“而且在那种情况下,受害者应该无心收拾这些东西才对。”
史柯:“……”
虽然被赞了可一点没感到高兴。
以及,那种情况——想到两名受害者都赤身裸体,以及身上可疑痕迹,史柯顿时更加沉默了。
庄笙神色依旧平静,继续在现场揣摩凶手的行为和心理。
“凶手有自恋倾向,他不仅在施虐中获得快感,还通过展示尸体来炫耀。留下独属于自己的标记,是一种宣示,同时也是一种挑衅。”
史柯越听眉头越皱得紧,可不就是挑衅么?用这样残忍的方式杀害两名死者,犯案后还留下标记。尤其那个用尸块组成的“Hi”,简直就是对他们办案人员赤裸裸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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