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这种事情,上次虽然对孟衍做过,但那是在他醉酒状态下,何况具体情况又与现在不同。所以听到孟衍说他此时装扮不适合酒吧环境时,便很配合地任他“改造”。
真是作孽。
孟衍看着怀里庄笙此时的模样,顿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本来是怕青年乖软的模样容易招致觊觎,想要打上自己的印记——可是现在一看,这副模样,却更加引人犯罪了。
“笙笙,如果确定了凶手,就叫我,知不知道?”
最后,千般不舍,万般不放心地孟衍,同样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才将庄笙放了下去。
——
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就在庄笙怀疑自己的推断有错,凶手不会出现在他筛选的几家酒吧想要离开时,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第一次来这里,是在等什么人吗?”
男人一身白色衬衣,黑色西装裤,本是再正经不过的搭配,却被他穿出一种禁欲感来。男人显然是情场高手,相当懂得怎么展示自己魅力,坐在庄笙身边时候,选择的距离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过近给人以压迫和轻浮的感觉,也不显得过远无法表达亲近。
不过,他做这些却是相当于抛媚眼给瞎子看,因为庄笙此刻脑海里只闪过一个念头:
是他,就是他!
庄笙几乎是每一个细胞都戒备起来了,男人将他的反应当成对陌生人的正常防备,对他笑了笑,自动拉开了一点距离。
“别紧张,我就是看你一个人坐着,想和你聊聊。”
庄笙慢慢让自己放松下来,他怕孟衍察觉后立刻进来,便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这个男人看,不露声色地打量。目光在男人手指停留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手指有涂层,左手拇指的皮肤异样,明显戴着什么东西的样子。
庄笙垂着眼眸,默然半晌,忽然抬头问了句,“你喜欢玩游戏吗?”
男人愣了愣,很快反应过来笑着反问了句,“怎么,你喜欢玩游戏?喜欢什么样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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