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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在广阔的森林里(1 / 2)

春天来了,大森林里万物复苏,动物们到了发情期,各种动物求偶的邀请充斥着整个森林。在没有人类存在的地域,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化作人形态,只不过还保留着原始动物的特点和野性。

森林的北方是狼族的底盘,这个族群凶狠可怕,为了生存甚至不惜互相残杀,而头狼,也就是它们的族长,是一只年轻凶猛的恶狼。它的父亲是上一代的头狼,某一午夜对月嚎叫后,为自己最得意的儿子取名为“阿潮。”

寓意着它如同汹涌的大海浪潮,所到之处无人可敌,父亲叫出第一声它的名字后,就被阿潮一口咬住脖颈,鲜血流满了整座山坡,阿潮嗜血如命,它甚至连眼珠都是嗜血的墨绿,贪婪地舔舐着杂草上的血。

它咬死了所有反对它的狼,踩着同族人的鲜血走向最高的山崖,对月哀嚎。

越血性的族群发情期来得越猛,狼族也不例外,每到这时阿潮的眼珠颜色深得可怕,连爬行都要喘着粗气,一副穷凶极恶的模样,小动物们都躲得远远的,直到等到他选中一头母狼交配后短暂地平复才敢出来一小会儿。

而此时,一个不太平静的午后,他又来挑选母狼,适龄的母狼带着鲜花,或是在果实堆里打滚染上香气后拼命地在丛林中骚姿弄首,渴望被狼王选中。

狼王的目光最锋利,它精准地捕捉到远处杂草里白白的一坨,是猎物。可惜这种小东西还不值得它亲自动手,但是狼王却不自觉地往远处走过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那东西软趴趴地滩在杂草里,四个爪子呈大字型,整个毛茸茸的身子平铺在地上,小脑袋怂拉,还有两只长耳朵也虚弱地瘫着。

像是中暑了,狼王低头嗅嗅,这块肉很香,又干干净净,是个不错的食材,于是张嘴咬住它,把它叼进洞里。

狼王很挑剔,它不吃死的东西,用树叶盛了水放在小东西年轻,小东西太小了,树叶都比它大,阿潮死死地盯着它,看见小东西鼻子动了动,然后小心翼翼地伸出小舌尖试探,确认是水后,才迫不及待地舔进嘴里。狼王见它活过来了,也去外面喝水,再回来时发现它把树叶都吃了。

“你是什么东西?”

狼王皱着眉头,森林里可没有这种动物,长得这么白,连躲草丛里都没有用,天敌一眼就能看见,一口就吞了。

“兔,兔子。”小东西瑟缩着回答它。

森林里有野兔,但是没有这么白的,也没有说话磕巴的。

“我,我叫阿妍,来,来自城市里。”阿妍有些自豪,它可是被捧在手心养大的家养兔子。

“怪不得肉这么多。”狼王一只爪子就能把它按住,软趴趴的,连耳朵都吓塌了。

“你,你要吃我吗?”小兔子可怜兮兮地问,它知道恶狼,很可怕,它在主人的童话书里见过,恶狼有长长的獠牙,眼睛像钩子一样,看一眼就能掐死一只小兔子!

“明天再说,今天不饿。”狼王用爪子踢它,把兔子当球玩,白白的毛都滚脏了。

可恶,主人妈妈每天都费心给它洗澡,被这只大怪兽给弄脏了。但是阿妍敢怒不敢言,它想回家找主人,主人一定很心急,到处找它。

狼王玩够了,就趴在狼窝里,怕小兔子逃走,微微睁开眼睛:“过来。”

小兔子那点逃跑的心被他吓散了,赶紧扑过去,狼王把软乎乎的肉球压在身下,突然觉得抱这种小东西睡觉还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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