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算是攀上高枝儿了,就他这张脸,还不知道用了什么龌龊法子。”
“六殿下看到他那张脸下得去饭?”
此类林林总总云云,厌他辱他的话,时不时会传进季晓光的耳朵里,他想忽略都不行。
季晓光捻起颗蜜糖塞进嘴里,咬在齿贝间“咔咔”作响,好像要把那些人混着糖囫囵吃掉似的。
虽然他并不是很在意这张脸,但是个人都有自尊心。
任谁整日被人戳脊梁骨过日子还能笑出来,那是阿巴阿巴的傻子啊。
你自个儿行的端坐的正,但嘴长在别人身上,怎么能管得了。
虽然,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多久。
季晓光不想理会,但不代表沈连庭不知道。
自那日沈连庭踩碎了胖子的一整条腿,又对季晓光如此护短,就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所以只能口嗨。
各种的流言蜚语。
然后也不知道沈连庭用了什么方法,不肖一日,竟让那些弟子像见了瘟神一样的躲着他,连口嗨都免了,再没人敢胡言乱语。
但季晓光还是暗自叹了口气,默默地用素纱遮面。
还是戴着吧,这张脸跟块活招牌似的,摆在哪里都像在说看我!都来看我!看不见你是不是眼瞎……一样。
起初当他问沈连庭要的是面具,遮住整张脸那种。
沈连庭没有反对他的想法。
但沈连庭想了想,在他眼尾处摸摸,薄唇微动片刻后并未多言,转而递给他几张面纱。
当时季晓光嘴角抽了几下,还是把这娘们唧唧的布给戴上了。
沈连庭让他戴他就戴,穿人家的衣服,吃人家的米饭,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清晨,季晓光穿戴整齐,门外飞奴正催他出去用早膳,对着门扉处应了一声,季晓光拿起素纱遮在脸上。
双鱼勾纹的铜镜前,一身形单薄的青涩少年正端详自己。
一头乌黑密发束于脑后,碎发垂在额头间。轻纱遮脸,只留一双纯净且蕴含薄薄水汽的星目。
“这样果然好多了。”
季晓光凑近铜镜细看,手指在眼底轻抚,喃喃道:“怪不得沈连庭总是摸我眼皮,这双眼睛确实漂亮。”
不过,也可能是只有眼睛能看了。
飞奴再次叩门,季晓光看了镜中自己一眼,抬脚向门扉方向走去。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脚下微顿,继而又转了回来。
季晓光稍稍退后,上半身映在铜镜里。他思索片刻,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敲了一下,恍然大悟般的哦了一声。
他怎么忘了,炮灰的眼睛和白月光很像。
沈连庭心心念念的白月光方映清,就有这一双灵动隽秀的美瞳。田中裕子一样的小鹿眼睛,又纯又欲。
按照时间线来推算,沈连庭和方映清已经见过一面了。狩猎场一别,沈连庭间接害死了世焰魔教的老教主,也就是方映清的父亲。
也就是说,沈连庭与白月光相认,但是不小心和他结下了杀父之仇啊。
狗血!太狗血!
而且正因为炮灰有一双相近白月光的眼睛,原著里的沈连庭才会对炮灰有那么一丝丝怜悯。
炮灰从小便是孤儿,这点和季晓光挺像的。
但炮灰没有基佬弟弟,也没有亲人留下的积蓄,冷了就偷别人衣服,饿了只能跟狗抢吃的。
后来学人家扎花卖钱温饱,因为太丑怕吓到别人,只能在脸上遮块破布沿街叫卖。
正好遇见了出宫办事的沈连庭。
那时沈连庭心理还不是很变态,因着炮灰的一双眼睛神似白月光,他买下了所有扎花,留下一袋银子给炮灰。
炮灰这才凭借这些钱,一路跋山涉水,跑到了霄云派当弟子。
虽然在这过的也不好,但总比饿死街头要强。
想到这里,季晓光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一面之缘,炮灰在被当做白月光替身时,才会那样的委曲求全,一厢情愿的服侍沈连庭,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说到底还是个可怜人。
那么季晓光自己想抱好大腿,就应该让沈连庭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在桥头卖扎花的男孩。
这算是一个最保守的办法了。
【作者有话说】:其实季晓光聪明,但就是恋爱经验为零(学电焊的怎么可能会有女生)。再加上他一直男,骨子里沈连庭只要不亲他,xxoo啥啥的……他就觉得自己还有救哈哈哈
还有那什么电焊专业我瞎编的,应该与现实不符,就图一乐呵,不要较真哈
第十三章 左腿右腿都是我的
霄云山后有一片隐秘的山谷,地势环抱,土壤肥沃,日光充沛。所以这里面长满了奇花异草,资源优渥。
此处一直以来被用作培育草药的根源之地,来作为霄云仙门中的各种药材的原材料。
季晓光听到领头药师介绍到此处,不免撇了撇嘴,这和有机蔬菜实验大棚有什么区别?
话毕,童颜鹤发的白衣药师步履款款,身后跟着怀抱药箱的徒弟,施然然带领一众皇子往“霄云草药实验基地”里走去。
沈连庭依旧漫不经心地跟在最后头,像个懒得听老师讲课的逆天学霸。季晓光亦走在他身边,缓步前行。
原本两人就与前面的大部队有一定距离,沈连庭越走越慢,一旁的季晓光耐着性子跟着,到后来沈连庭索性不走了,季晓光差点和他的后背亲密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