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故意将那一条密道上的凶险隐瞒,将陈森然他们这支至关重要的生力军送入了必死的境地。
所以她在第一天攻城的时候让自己的那些士兵不顾一切往前冲,将带有自己求救的信号的箭矢射到了那一座堡垒上。
所以她才会在前天故意地挑衅盖伦,虽说她确实是很怜惜自己的士兵,可是更多的完全是借机减缓盖伦的攻城进度,为那些堡垒内的自己人争取更多的时间。
永远不要奢求上天给予你任何活命的运气。
瑟庄妮无比地信奉这一条钢鬃部落无数先辈用血肉探索出来的信条,并将它做到了极致。
任何的能够杀出重围的机会,都是靠着自己手里的长矛和利爪获得的。
瑟庄妮在九岁的时候,一个人从那一片冰霜荒原里伤痕累累走出来,几近濒死的时候,就将这个道理深深刻进了自己的心里。
她要用自己的双手,获得一切。
现在,她是最弱的一方,但是她坚信,她能够凭借着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两头庞然大物的交锋,获得最终的胜利。
那十几年的蛰伏所获得的一路狂胜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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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堡垒之内。
一间阔大而阴暗的房间里,一张长长的议事长桌之后,穿着黑色全身甲的男人将腰间漆黑色的长剑放在长桌上,整个人靠在高高的黑岩木椅子的靠背上,双手有节奏地敲击着质地优良的长桌表面。
整个房间里都是那种沉闷的像是盾击长剑的声响在回荡。
“您怎么来了?”斯维因坐在议事长桌的左手侧,皱着眉有些奇怪地问道。
“我来找一个人。”伯纳姆将军大概是敲得累了,停下了双手,双手交叉着支了起来,将那一颗被黑色头盔包裹的一丝不漏的头颅放了上去,“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很喜欢这样坐着。”
“什么人?”斯维因并没有理会将军的某些怀旧情怀,思维理智像是一部机器。
“一个老朋友。”伯纳姆将军并没有因为属下的不知趣而发怒,说道朋友这个词的时候,他似乎是笑了一下,很轻。
也许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怎么找?”斯维因还是一丝不苟地执行着他的高效率办事方针。
“我在这里,她就会来找我的。”伯纳姆将军终于笑出了声,声音里带着某些悠长的岁月里的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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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铺垫,以写出整本书第一个小高潮。
希望大家耐心。
另,虽然知道让各位写长评什么的真的是奢望,可是还是想说,我都写了六十万字了,给点机会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