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眸光微闪,看向桌案随手拿起一本书,微笑问道:“你这几天都在研究兵法?”
“嗯。”
“怎么突然对这些感兴趣了?”九歌随口问。
“趁着现在空闲,多研究些兵法,因为等过了元宵,我就要向侯爷请命,重新调回西北了。”萧珏的语气很轻很淡,却也很坚定。
九歌心中一窒,“京城不好吗?”
“繁华盛世,自然是好,”萧珏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可是,已经没有让我留下的理由了。”
他从小就在西北长大,跟戍边大军同生共死、浴血疆场近十年,将士们均情同手足。当初决定回中原,是因为眼前之人……事到如今,他留在侯府还有什么意义?
九歌顿了顿,极力稳住自己说话的声线,“爹和娘都很看重你,他们会同意你一走了之吗?”
“我心意已决。”萧珏目光定定投向远方,浑身上下也涌起一股肃穆的气息,“况且,好男儿志在四方,相信侯爷和夫人不会阻拦。我从七岁起,就是一名将士,驰骋疆场是我的宿命,平沙虽无垠,但那有我的兄弟,有我的信念。”以及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九歌抿唇,心中百味交集,萧珏是她在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也是她最对不起人。她对这个少年有种特殊的感情,不想他走,但又不能过多挽留,以免他误会又生起希望。
都说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他这次若是离开,今后恐怕就没有机会再见了,这是她所不愿看到的,只希望郁凌云夫妇能把他留下。
九歌整理好心中纷乱的情绪后,抬头,笑着看向他,“这事改天再议,我们好久没切磋了,有没有兴趣陪我到院子里打一架?”
“好,我也正想活动一下筋骨。”
两人同时纵身到院外,从落兵架上,一人挑起一件兵器,寒光一现,两道极快的影子便撞在一起,刀光剑影,威风凛凛。
今天九歌和萧珏拆招方式跟上次比,大有不同,上次是为了学会惯用古武,而这次她是为了找件趁手的兵器,可刀枪棍棒她全部使了个遍,都没一件合适的。
打斗中,她却发现自己的左手非常灵活,比右手更胜,或许是因为原主是个左撇子。
正想着接下来该换个什么武器,萧珏忽然道:“漓儿,你以前擅远攻,如今似乎更加擅于近战了。”九歌闻言,心思一转,随即扔掉手中双戟,换成两把匕首。
意料之中,换成匕首后的她,身手更加灵活,几个回合下来,最后竟斜身将匕首抹到萧珏颈项前了,而萧珏的银枪也正抵于她胸前……
萧珏反手收回长枪,苦笑道:“这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败在你手下。”
“哪有!平手而已,你的银枪也刺到我了。”九歌掂了掂匕首,心中暗道:长兵刃对她来说太碍手碍脚,还是适合短兵。只是,匕首似乎太短……
算了,将就的凑合吧!
“如果刚刚是在对敌,银枪刺进胸前只能重伤,但匕首抹进脖子,必死无疑。”萧珏直言不讳。
胜就是胜,败就是败,没什么不好承认了,他定目看着九歌,轻蹙眉心,“漓儿的功夫大有长进。不过,你这身刁钻诡异的伸手是跟谁学的?”